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徐某,男,初中文化,59岁,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缓。徐某患有尿毒症、肾性贫血、白内障等多种疾病且双目失明,每周需要进行3-4次血液透析治疗。 徐某自2015年改判无期徒刑后一直未减刑,且认为自身体弱多病对未来失去信心,生活态度悲观,时常出现间歇性的情绪不稳定,且带有焦虑、烦躁等消极情绪。自2017转入柳林监狱服刑以来,现实表现较差,常常以病说事对抗监管改造,为监狱级重点罪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制定教育改造方案 针对徐某的问题,监区成立了由监区长任组长的教育转化攻坚小组,拟从三个阶段开展教育转化工作: (1)第一阶段是对徐某进行心理测量和诊断评估阶段,同时建立徐某与民警的信任关系,收集罪犯问题信息,找准问题所在。 (2)第二阶段是正式的教育转化阶段,主要通过与罪犯的沟通交流,帮助徐某正视问题,正确分析问题,改变其不正确的认知和偏激行为,疏导其负面情绪,缓解心理压力。 (3)第三阶段是巩固与结束阶段,帮助徐某提高有效的处理各种挫折的能力,解决生活困难,增强其改造自信心和配合治疗的积极性,促进徐某在改造过程中的心理能够健康发展。 2.教育转化过程 (1)探寻问题根源。民警运用共情矫治技巧,共情倾听,打开沟通渠道,以设身处地、共同经历的情感式问话,打消徐某内心顾虑,建立信任关系。通过多次谈话引导和心理疏导,徐某压抑许久的情绪得以释放,加深了与民警的信任关系,终于讲出了自己的心结问题。原来,徐某自从因病重失去了自理能力后,自己的采买费用都是依靠家人打款来勉强维持,而其家庭也很困难,让徐某深感自己成为了家人的负担,负罪感较重,加上自己病重刑长,出狱无望,于是产生了自暴自弃的想法和因此衍生的种种极端行为。 (2)疏导消极情绪。针对徐某的问题,民警对徐某加强了情绪疏导工作,利用平时血透的时间、发药时的沟通机会、甚至不放过能够与徐某展开话题的小契机,教育引导徐某,帮助其建立良好心态。带领徐某到宣泄室进行情绪宣泄,给其听舒缓音乐帮助徐某舒缓压抑情绪。帮助徐某分析人生经历寻找得与失,指出其身上的优点,并给于肯定;根据其个人兴趣爱好,制定具有针对性的教育计划,包含道德文化、教养、感恩等多方面内容,减少徐某因个人问题产生负面情绪和心理压力的可能性,鼓励徐某树立改造自信心和对抗病魔的毅力,点亮其对未来生活的希望。 (3)开展亲情修复。攻坚小组通过分析研判,认为解决问题的突破口,可以从其前妻那里试一试。了解到民警曾打过几次电话,但都是刚一亮明身份,就被其前妻称自己和徐某没有任何关系,并要求不要再打来电话。对此,民警毫不气馁,抓住每一次与徐某前妻通话的机会,在电话里听其愤怒,任其埋怨,同情其苦,只为待其情绪散尽,好与她沟通徐某的事情。功夫不负有心人,在民警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耐心劝解下,徐某前妻最终被民警的真诚和锲而不舍的精神所打动,表态要配合民警做徐某的思想工作,并表示愿意定期向其账户存款,以解决徐某的后顾之忧。
【教育改造成效】
当徐某收到前妻汇款后感动的一时语塞,向民警下跪表示感谢。经过这一段时间的教育转化,徐某认识到每件事都有其变化的规律和原因,要积极地看待一切事物,客观地面对现实,不能陷入极端。至此徐某能够积极配合治疗,病情也得到了缓解,又燃起了对未来的憧憬和希望,并经常提到的是“自己状态不错,情绪挺平稳的”“要好好活着,对得起家人”。 从这个案例得出的几点启示: 一是深入分析是基础。罪犯产生问题导火索的背后都隐藏着直接原因和根本原因,因此要追根溯源,直接原因可能多种多样,比如:诉求得不到解决、家中出现变故、改造环境发生改变等,但是根本原因的产生通常都是思想出了问题。 二是攻心为上是关键。以解决产生问题的直接原因为切入点,取得罪犯的信任和认可,通过人格魅力感染罪犯,先引导罪犯从问题的极端状态走出来,再解决罪犯产生问题的根本原因,使罪犯从思想上发生转变,从灵魂深入认识到自身问题。 三是长治长效是根本。制定长期目标,以长期目标为纲,采取“小步快跑”的方式制定切实可行的短期计划,逐步引导罪犯从差到优,通过点滴进步帮助罪犯树立改造信心。思想是意识的先导,有了信心就会付诸行动,慢慢就达到了教育的目的:转变罪犯思想,积极投身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