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9年10月,蒙山县某公司将其管理的某市场一楼部分摊位出租给14名经营者经营修理行当(包括配钥匙、修锁、修鞋、修衣服等行当),租赁期为1年,至2020年10月底到期。2020年2月中旬,因规范市场内部设置需要,某公司计划将修理行搬迁至二楼经营。14名经营者认为在二楼经营势必会影响到营业额,导致收入下降,故不愿意搬迁。公司与经营者多次协商,均未能达成一致意见。14名经营者为残疾人、低保户等低收入人群,且当时处于新型冠状肺炎疫情防控及助力企业复工复产时期,深思熟虑后,该公司向该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委会选派经验丰富的2名调解员主持调解工作。
【调解过程】
考虑到本案涉及14名经营者,人数较多,调解员经讨论后决定先采取走访的方式,入户调查各经营者的真实想法。通过走访,调解员了解到,经营者们不愿意搬迁的主要原因是认为有些客人不愿意爬楼梯,二楼的客源肯定没有一楼多,他们的收入也就会减少。而某公司这一方则认为,为了市场设置更加规范,公司有权调整各经营者的摊位,希望经营者们可以配合及谅解。 了解基本情况后,2020年2月某日,调解员组织双方召开调解会。按照当前疫情防控要求,调解员安排参加调解的双方当事人坐距1米以上,在进行了防疫知识宣传后,再行调解。调解开始,调解员依次进行告知双方当事人调解员的身份、询问是否需要调解员回避、告知当事人权利义务、调解会纪律、询问双方当事人身份、进行人民调解调查、人民调解等调解程序。 在双方当事人进行了充分的陈述后,调解员总结双方的争议焦点是:某公司是否有权要求修理行当搬迁?某公司是否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怎样承担? 围绕争议焦点,调解员做起了双方的思想工作:对于某公司来讲,其管理的市场规范化设置既是其本身公司发展的要求,也是当前政府优化营商环境、全县创建文明城市建设的必然要求,不是公司无故提出变更修理行的经营区域,经营者对此应多予体谅与理解;而对于经营者来讲,他们是该市场的老客户,长期租赁某公司的摊位,长期在市场一楼经营,若搬到二楼,客源及营业额多少会受到一些影响,所以经营者们提出的适当赔偿应当可以理解;建议双方换位思考,多从长远角度考虑双方的合作,实现互惠共赢,打造利益共同体。 在双方的思想有所转化时,调解员从法律规定方面对该纠纷进行了详细的剖析:14名经营者原租赁的是市场一楼的摊位,现在某公司要求他们搬上二楼,属于变更合同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合同”,某公司应当与14名经营者协商一致,才能将14名经营者的经营租赁地点从一楼变更至二楼;某公司将14名经营者的租赁地点从一楼改变至二楼,属于其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某公司对要求14名经营改变租赁地点的行为承担违约责任,结合实际情况,应以赔偿损失方式承担违约责任较适宜。 通过调解员的反复解释,双方渐渐懂得了自己的权利和义务所在。某公司即表示愿意以免除部分租金的方式来承担违约责任。 14名经营者不愿意搬迁至二楼的最主要原因是担心客源变少,对此,调解员分两步走:一是以一名消费者心理向经营者谈谈修理行当搬迁至二楼时,消费者是否会作出不同的消费选择,调解员指出,全县消费者对该市场内部设置有修理行当已是共识,凡有修锁、配钥匙及修补鞋子等需求时,都已习惯到该市场去找修理行当,修理行当搬迁至二楼后,只要在市场内醒目处、楼梯口处设置修理行当搬迁至二楼的指示牌,消费者一般都不会因为怕爬这个楼梯而放弃修理,所以,搬迁至二楼经营,对经营者的营业额影响应该不大;二是带领14名经营者到二楼先查看某公司预留给修理行当的摊位位置,亲身感受新摊位的经营环境。通过两项工作后,14名经营者终于同意搬迁至二楼,但是同时提出要求某公司免除3月至10月的租金。 眼见调解员成功动员14名经营者同意搬迁,某公司主要目的将得以实现,该公司的领导进行了简短的讨论后,同意了免除14名经营者2020年3至10月租金,双方的利益终于得到了平衡,达成了一致意见。
【调解结果】
经调解员的耐心调解,纠纷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1.某公司同意将预收的2020年3至10月租金共43760元分别退还给14名经营者,14名经营者可在二楼的经营摊位经营至2020年10月底; 2.某公司与14名经营到市场二楼共同划定14块经营区域,由14名经营者以抽签的方式确定各经营者的摊位位置。 3.某公司在市场一楼原修理行所在地、一楼上二楼的楼梯等地,张贴显眼的修理行搬迁至二楼的指示牌。 达成协议后,调解员马上组织双方到二楼共同划定14块经营区域,组织经营者进行抽签,当场公布抽签结果,并由调解员、公司法定代表人及14名经营者签字确认。
【案例点评】
本案发生在新冠防疫防控期间,调解员将防疫工作和调处化解很好地兼顾,从而获得最优的调处结果,也为防疫过后恢复经营生产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调解中调解员做到四个到位,是调解成功的关键:一是走访到位。调解员第一时间走访,让当事人感受到调解员及时调解、实事求是、扎实的调解工作作风。二是法律解释到位。本案中,调解员通过调查后即能准确把握应适用的法律规定,并对之进行详细的释明,让双方当事人对法律规定有了充分的认识,从而对自己的立场有了清楚的认识,这是调解成功的重要基础。三是利益平衡到位。调解员从经济角度出发,抓住双方为利益共同体这一命题,切实为双方考虑,提出平衡双方利益的最佳方案,这是调解成功的最关键所在。四是调解技巧运用到位。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情绪变化、案件调解的进程,不断调整调解方式,背对背、面对面,让双方当事人得到充分的陈述;同时抓住双方当事人心理,切中要害,结合情理法开展调解,这是调解成功的重要技术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