熊永东律师因违规收案收费受行业处分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11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件情况】

2018年4月4日,湖南省怀化市律师协会接到投诉,反映湖南兴沅律师事务所熊永东律师(执业证号:14312201010848510)违规收案收费。经怀化市律师协会调查认定,熊永东律师确有私自收费的违规行为。

【处理情况】

2018年10月19日,怀化市律师协会给予熊永东律师中止会员权利三个月的行业纪律处分。

【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据】

根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二十七条:“(三)私自接受委托,私自向委托人收取费用,或者收取规定、约定之外的费用或者财物的,给予训诫、警告或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公开谴责、中止会员权利一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或者取消会员资格的纪律处分”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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