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蒋某某,男,1990年11月出生,浙江省人,大学文化。蒋某某因犯非法经营罪,2017年10月30日被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九个月,2018年2月22日投送至江苏省边城监狱服刑改造。蒋某某入监后意志消沉,拒不认罪,声称自己是被人欺骗、陷害,流露出自杀的念头,被监狱评估认定为高度危险等级罪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个人成长经历 蒋某某出生在一个家境殷实的环境中,父母做生意,有一个姐姐。由于其是男孩,父母较为偏爱并寄予厚望。蒋某某从小学习成绩优秀,大学毕业后应聘于上海一家投资公司。入职后,很快得以重用,随着收入的增多,其贪欲也随之增强。2016年6月至2017年1月期间,蒋某某利用公司投资分析师的身份采用QQ、电话等方式联系四十二名被害人到公司签约平台投资交易,诱导客户频繁、反向、重仓操作,致使客户亏损。蒋某某个人从中非法获利人民币七十余万元。 (二)入监改造表现 蒋某某服刑后,对于身份的转变不能积极面对,而是采取逃避的方式,反抗心理严重,时常以身体有病为由抗拒改造、消极怠工。由于生活自理能力弱,内务卫生较差,与监舍罪犯矛盾突出;因性格内向,平时很少与其他罪犯沟通交流,自以为受到其他罪犯排挤,抵触情绪极强。2018年4月初,民警在对蒋某某床铺例行检查中,发现一封遗书,及一块尚未磨尖的铁片,经民警调查核实,其打算将铁片磨尖后实施自杀。 (三)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偏执。蒋某某一直认为自己系受他人蒙蔽,被他人陷害导致犯罪,不愿接受犯罪的事实,企图逃避责任追究。由于其奉行金钱、利益至上,价值观、人生观严重扭曲,对民警的关心教育和其他罪犯的帮助,都曲解为“有所图”。 2.性格内向。由于蒋某某从小受到家人宠爱,成长过程一帆风顺,导致其养成了自私自利、固执己见的性格。戒备心强,不愿多和他人交流,人际关系较差。逆反心理强,对民警的日常管理有明显的抵触情绪。 3.心理敏感。非常在意他人对自己的评价,对家人有强烈的负罪感,对前途悲观失望,企图通过自杀实现自我解脱。 (四)预期矫正目标 1. 转变错误认知,强化法治、政策教育,认清犯罪危害,正视所犯罪行,真正认罪服法。 2.消除对抗心理,逐步适应监内改造生活,增强服刑意识和规范意识,人际关系得到明显改善。 3.树立改造、生活信心,消除自暴自弃想法,放弃自杀念头,争取平安回归社会。 (五)矫正措施 1.真诚帮助,实现破冰。加强法治教育,开展必要的法律援助,从知法、懂法、守法三方面对蒋某某进行教育引导。利用每周的教育日,通过案例小故事进行普法教育,结合监狱减刑假释相关文件精神,对其进行法院定罪依据、量刑标准、减刑假释等方面的政策讲解。安排其参加法律咨询,请法律专家帮其分析案情,重点针对非法经营罪的构成要件,为其答疑解惑,使其认识到犯罪的危害性,促使其认罪服法。 2.耐心引导,实现融冰。由于蒋某某内向、敏感,民警每次进行个别教育时特意从其感兴趣的时政、金融方面的话题入手打开话匣,耐心倾听,及时掌握其思想动态。在通过谈话交流拉近心理距离的基础上,鼓励其参加“内视观想”活动,围绕“家人为我做了什么,我为家人做了什么,我能为家人做什么”引导其自省反思。监狱心理矫治岗位民警针对其存在的认知欠缺、思想偏激、消极情绪等不健康心理,进行系统性的干预矫治。经过民警耐心细致引导,蒋某某逐渐敞开心扉,主动向民警递交了家书,坦言了自己的无知和愚蠢,并向家人表达了愧疚之情。 3.细致关怀,实现化冰。蒋某某入监后,家人一直未来会见,其心中一直牵挂家人,尤其思念妻子和刚出生的儿子,但又不愿向民警袒露心声,心理长期压抑。民警主动同其家人取得联系,告知会见地址及日期,并在中秋节安排蒋某某参加亲情帮教。帮教中,民警向其家人介绍了其改造生活情况,肯定了其进步表现,希望家人能够多给予鼓励。帮教活动结束后,蒋某某第一时间找民警汇报思想,感谢民警关心帮助,使家人没有对其失去信心,表示今后一定好好表现。同时,针对蒋某某人际关系差,集体归属感不强的问题,民警充分发挥其特长,由蒋某某担任“经济半小时”大讲堂活动讲师,向监区罪犯讲授经济常识以及投资理财知识,在罪犯中引起广泛好评。安排蒋某某负责监舍卫生管理工作,倒逼其带头学着干、抢着干,既调动了其改造积极性,也改善了与他犯的人际关系,增强了集体归属感。 4.固化成果,实现稳定。由于蒋某某内心敏感,情绪易受外界影响波动,为防止改造过程中的反复,当其思想波动、情绪变化时,民警及时进行干预、化解,做到问题不过夜。建立日常考核专档,对蒋某某监规纪律执行、号房内务卫生、劳动任务完成等情况做到日记载、周公布,让其能看到自己的进步与不足。在教育过程中因势利导,肯定改造中的点滴进步,利用亲情力量的感召,帮助其树立改造信心和对未来的生活希望。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近一年的教育矫治,蒋某某明确表示彻底认罪服法,能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完成各项改造任务,与他犯关系也得到改善,并通过积极改造获得家人的谅解。2019年7月,蒋某某获得监狱表扬一次。 通过这个案例,有以下几点体会:一要知己知彼,精准画像。本案例中,蒋某某认知偏激,性格内向,脆弱敏感,由高薪白领变为一名罪犯,心理落差极大,对司法机关的抵触,对未来前途的悲观,促使其产生自杀的念头。只有准确掌握其个性心理特征、背景经历,才能做到有的放矢。二要破立结合,明确立规。本案例中,首先应破除蒋某某原有不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以及不认罪思想,在此基础上对其立规矩、明要求,加强量化考核。在攻坚转化中注意循序渐进,宽严相济,让其体会到自己的点滴进步,不断提高教育效果。三要聚焦重点,注重塑心。多数罪犯存在性格缺陷或是各种心理问题,单纯教育难以达到治“本”目的,必须找出存在的“病因”,针对性的进行“治疗”,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针对蒋某某偏执、敏感、消极的心理问题,监狱及时进行心理干预,有效矫治其偏执、消极的心理,促使其正视自身不足,积极接受民警的教育引导。四要人文感化,增强信心。教育过程中,通过细致观察、深入交流、真诚关怀,是拉近心理距离的有效方法,注重利用亲情感召的力量更是促进教育对象顺利转化的关键因素。正是监狱民警的人文关怀以及亲人的亲情感召,才能帮助蒋某某重燃生活信心,走上改造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