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珠海法院突出“以案释法”在法治宣传教育中作用,将普法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在办案过程中加大对案件当事人的法律教育,以规范普法促进公正司法、文明司法。2022年,珠海法院通过开展“法院之声”法治创建,实施多维度精确普法,建立以案释法工作长效机制,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提高全民法治素养,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任务措施】
紧紧围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从强化组织领导、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制度建设入手,积极开展普法工作,重点突出“以案释法”普法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治素养,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一)领导高度重视,不断强化组织领导和机构保障 加强对普法工作组织领导,将普法工作纳入法院重要议事日程,并落实责任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制定普法实施计划,实行目标管理,把“以案释法”普法工作作为普法项目的重点来抓,充分调动各部门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工作的积极性。同时,将本年度的普法经费列入单位的经费预算,并落实到位,专款专用。 (二)层层精选典型案例,展现司法智慧引领社会价值 一是优中选优,层层审核推选典型案例。两级法院自行组织对典型案例进行初步筛选,从中择优推荐案例参评全市十大典型案例,所推案例类型、要旨应当区别于往年入选案例,社会评价好。初选之后的案例由中级法院审委会委员进行匿名评申,得票最多的20篇案例作为备选典型案例进入复选。复选阶段评委由两级法院资深员额法官组成,采取双匿名评分方式,根据打分情况进行排序。为严格规范案例评议程序,确保典型案例的质量和权威,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将根据复选阶段评分情况由中院审判委员会讨论,确定其中10篇为珠海法院年度“十大典型案例”。 二是高度重视典型案例评选与发布。在发布《珠海法院十大典型案例》的同时,珠海法院还发布《涉银行业金融纠纷典型案例》《依法保护和规范行政诉权十大案例》等领域典型案例。所发布的典型案例均是社会影响大、审判效果好、与人民去做日常生活密切相关、对提高公民法治意识具有积极意义。同时,典型案例充分发挥普法宣传价值与统一裁判尺度的功能,对统一珠海两级法院裁判尺度具有指引作用。 (三)创新“以案释法”普法工作,点亮普法品牌 一是在审判执行工作中推行“以案释法”。把普法责任落实到公正司法中,以员额法官作为普法“主力军”,将普法工作贯穿到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在办案过程中加大对案件当事人的法律宣传教育,以规范普法促进公正司法、文明司法。建立以案释法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宣传,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审判执行团队在司法办案中与当事人充分沟通,利用各环节宣讲法律,及时解疑释惑。 二是高度重视对法治宣传教育重点对象青少年的法治宣传及法治教育。选派优秀法官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面向青少年的“法官进校园”系列普法活动,组织法官走进学校开展普法课堂,邀请学生来法院进行庭审观摩、模拟法庭等体验活动。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大力延伸判后帮扶工作。 三是心制作普法宣传产品。珠海法院印制《法在你身边》《执行典型案例选编》等多种普法刊物,制作《法官说法二:未成年人普法读本》漫画,发布以保护儿童权益、反家暴为主题的法治微电影2部,出版普法宣传书籍20种。组织创作法治视频、动漫、宣传画、微电影等公益普法作品18件,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精心组织巡回审判工作。香洲区人民法院在暨南大学珠海校区、北理工珠海学院设立巡回法庭,在狮山街道成立狮山巡回法庭,成立珠海市第一拘留所巡回法庭,建立巡回审判常态化工作机制。将个案审理融入普法宣传,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五是精心开展阳光司法活动。积极接受社会各界人员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前来法院旁听案件庭审、见证执行。借助知名媒体平台对法院执行工作进行直播,达到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举办法院公众开放日与法治宣传活动,让群众“零距离”接受普法教育。深入社区、乡村、学校、企业、机关等开展普法宣传,发放普法宣传资料约9800份,参与群众约26900人。 六是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开展法治宣传。珠海法院注重媒体力量在学习宣传教育活动中的运用,在报纸、广播、新媒体等平台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面向社会大众加强对法律的宣传解读,在微信公众号、微博及其他自媒体平台开设“以案说法”专栏,在《珠海特区报》开设的“法院之声”专栏,发布普法典型案例523篇/次,不断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普法宣传氛围。
【特点和效果】
一是建立以案释法工作长效机制,加强对典型案例的宣传,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审判执行团队在司法办案中与当事人充分沟通,利用各环节宣讲法律,及时解疑释惑。 二是在未成年人刑事审判中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大力延伸判后帮扶工作。 三是精心制作普法宣传产品,组织创作法治视频、动漫、宣传画、微电影等公益普法作品,起到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四是精心组织巡回审判工作,建立巡回审判常态化工作机制,将个案审理融入普法宣传,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 五是精心开展阳光司法活动,积极接受社会各界人员旁听案件庭审、见证执行。借助知名媒体平台对法院执行工作进行直播,达到良好的普法宣传效果。举办法院公众开放日与法治宣传活动,让群众“零距离”接受普法教育。深入社区、乡村、学校、企业、机关等开展普法宣传,发放普法宣传资料。 六是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媒体开展法治宣传,在报纸、广播、新媒体等平台开展“以案释法”普法宣传,面向社会大众加强对法律的宣传解读,不断创新法治宣传形式,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普法宣传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