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杨某某,男,1990年6月生,江苏省人,初中文化。因犯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2015年12月27日被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16年6月24日投送徐州监狱服刑。入狱后,杨某某极度不适应监狱改造生活,先后两次因对抗管教受到警告处分,被监狱评估认定为高度危险等级罪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个人成长经历 杨某某自幼生活在江苏省苏北农村,全家靠务农为生,家庭经济拮据。父母亲均是文盲,管理子女方法简单粗暴,杨某某自小感受不到亲情的温暖。初中毕业后在社会上游荡,由于文化程度不高,性格粗暴,遇事冲动,2008年因犯寻衅滋事罪被灌南县法院判处拘役5个月,2009年因犯聚众斗殴罪被灌南县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2个月。 (二)入监改造表现 杨某某社会恶习较深,多次服刑却屡教不改,加之个性敏感、好逸恶劳,导致其改造消极,规范意识差,常因琐事与他犯发生争执,在劳动改造上出工不出力,经常小病大养,长期不完成生产任务。在改造过程中,杨某某藐视监规纪律,因多次对抗民警管理教育,2018年4月和2018年6月受到高危管控处理和警告处分。 (三)教育矫治的难点 1.罪重刑长、改造信心不足。杨某某属于死缓限减罪犯,刑期长,个人改造动力不足,缺乏改造目标。 2.性格冲动、人际关系紧张。杨某某暴力倾向明显,缺乏沟通能力,易发生各类矛盾,导致出现冲突事件。 3.缺乏耐心、遇事容易放弃。杨某某心理健康程度低,缺乏应有的耐心和坚持,遇困难习惯性采取回避方式。 4.认知低下、学习能力不强。杨某某学习认知能力较差,且不愿主动学习,较难适应改造要求。 (四)预期矫治目标 1.消除对抗心理,建立信任关系,主动接受教育矫正。 2.学会情绪管理,改善人际关系,适应改造生活。、 3.重建社会支持系统,争取家庭亲情关怀,增强改造信心。 (五)矫治措施 1.建立互信解心结。由于杨某某被判重刑,对民警怀有强烈的抵触心理,从不主动与民警交流。监区加强对杨某某个别谈话教育,经过多次以诚相待的平等交流,杨某某逐步消除抵触情绪,感受到民警的真切关怀。在此基础上,民警积极运用情景模拟、认知疗法等手段,有效缓解其对改造的抗拒心理,使杨某某认识到好好改造是为自己,破罐破摔只会使自己的刑期变长。 2.导入亲情添动力。民警在谈话中了解到,杨某某由于多次被判刑,家中对其由失望、绝望到不管不问,尤其是和其父亲感情淡漠。监区决定从缓和杨某某与父亲关系入手,经不懈沟通努力,杨父终于赶来会见杨某某,杨某某感动得痛哭流涕,当场向民警表态今后一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减刑,回去孝顺父母。 3.循序渐进树信心。考虑到杨某某有服装加工操作特长,监区安排杨某某承担较重要劳动改造工序,对杨某某积极劳动表现,监区及时在讲评教育中进行表扬肯定,并根据其改造情况提高其处遇等级。在日常改造中,民警加强对其身份意识、规范意识的教育,并通过心理疏导和人际关系训练等方法,消除其偏执认知,提升其人际交往能力。同时对于杨某某的违规行为监区民警及时进行批评教育,经过一段时期耐心巩固,杨某某违规行为逐渐减少,改造信心逐步提升。 4.对症下药促转化。针对杨某某义利观模糊的问题,民警从树立正确的义利观、认清错误义利观的危害、如何处理义和利的关系等方面讲明道理,纠正错误观念。针对其自控力差的问题,引导其做任何事情,学会目标设定和控制自己的行为;针对其侵占贪财意识较重的问题,采用“条件反射”、“心理暗示”、“自我教育”、“合理认知”等方法加强针对性矫治,通过持续施教,杨某某逐渐认识到自身思想上的偏激和行为上的错误,改造积极性进一步提升。 5.关心关怀稳成效。在日常改造中,监区在生活等各个方面积极给予杨某某关怀帮助,2019年上半年,杨某某小腿浮肿,思想压力极大,监区专门和医院联系,多次带其检查治疗,叮嘱其积极配合治疗,其症状得到很快康复。每逢节假日的“送温暖”活动都安排杨某某参加,让其充分感受到民警关怀,杨某某逐渐树立起改造的信心。在一次劳动过程中,两名罪犯争吵动手,杨某某能及时协助民警平息纠纷,受到了监区的表扬奖励。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监区的教育矫治,杨某某情绪和行为的自控能力明显提升,改造信心增强,与同犯相处较融洽,法律意识、认知水平和适应能力都得到了提高,取得了较好的转化效果。 通过此案例,有以下几点体会:一是执法公正是前提。公生明、廉生威,在教育矫治罪犯过程中,只有严格落实公正执法要求,才能让罪犯对民警的管理教育,信赖信服,自觉接受改造。二是准确把脉是基础。在管教的过程中要准确把握罪犯个性特点、思想状况,选择有效的教育方法和手段,才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三是耐心施教是关键。教育矫治罪犯必须经历复杂、曲折的历程,要有足够的耐心,认识到其心理和行为的反复性,持之以恒,久久为功,才能最终促进罪犯的成功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