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李某,男,1977年生,河南省太康县人,汉族,大学文化(函授)。2011年3月9日因诈骗罪被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0元。李某案发时是郑州市公安局惠济分局长兴路派出所副所长。李某是因为沉迷赌博,导致诈骗进狱。2011年入狱以来因评审原因未减一次刑,思想上对河南政法机关存在严重不满,存在自杀、行凶、脱逃风险,先后被监区、监狱确定为重点攻坚危险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李某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自幼上学,中学时志愿参军并在部队服役11年,在部队最高担任连长,转业后在郑州市公安局惠济分局长兴路派出所工作,工作两年担任该所副所长。之后,李某和一些社会人员闲杂人员往来,在朋友的介绍下赌博。在输完自己的存款之后开始编造各种理由,虚构事实,许以高息借贷等手段诈骗朋友、同事,并将诈骗所得的钱财均用于赌博。 (2)社会经历:李某自参加工作以后,接触的人形形色色,思想开始发生变化,随着自己工作的稳定和事业的顺畅,心理开始膨胀,造成后来诈骗案件的发生。 2.入监改造表现 李某2011年4月28日入河南省豫东监狱三监区服刑,2013年7月4日因持板凳砸人,受到严管三个月。严管结束后调入五监区服刑(五监区后改名九监区)。 入狱后,李某对自己的判决不服判。李某虽然有大学文化,当过兵、干过公安,但是法律意识淡薄,并认为自己的行为属于民间借贷,属于民事法律范畴,且借的钱已经偿还,不构成刑事犯罪。入狱后李某转换不了角色,对自己的身份定位不准确,导致自以为是,不服从管理,入狱六年多未减一次刑。李某对河南省司法行政系统不满,多次扬言不减刑、不改造。 3.心理行为表现 李某性格内向,自尊心较强,认为自己比别人高一等,平时很少主动与同犯、警察接触。李某从部队11年的军事化管理下,突然到一个自由度强的社会上,导致思想反复性大、立场不坚定、好奇心重,对各种刺激的反应都过于强烈,容易与人发生矛盾,容易出现各种心理问题。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身份定位不到位。李某仕途的一帆风顺,突然锒铛入狱,角色上的转变、生活习惯差异,朋友少,造成性格内向自闭;平时与同犯、警察接触少,好面子,充老大,自尊心强,思想起伏大。 (2)心理防线弱。思想敏感,易受刺激;性格固执,易冲动;自尊心强,易冲动;做事胆大,不计后果,属于冲动型人格。症状自评量表(SCL-90)测验报告,总均分为4分。罪犯个体改造预测结果分析表显示为难改造类型。 (3)面临着严重的减刑现实困难。2014年第二批减刑,因严管原因致使减刑未被通过。近几年来减刑政策变化较大,每一次变化都影响到李某。 5.矫治方案 (1)精心制定矫治方案。根据李某平时表现,基于以上各种分析,监狱联合监区精心制定方案,对症下药。监狱领导高度重视,亲自协调参与转化进程。2013年10月份李某调入九监区以来,监狱领导多次召开专题协调会,组织职能科室和所在监区警察研究分析李某改造情况,制定跟进措施。特别减刑政策发生变化后,监狱领导多次主动与其进行深入谈话,而且还进行了家访,取得了积极效果。 (2)强化行为模式,打造私人定制管控方案。按照法律规定和上级要求,“边控制、边转化”同步协调运转,结合实际情况量身打造详细的控制和改造方案。明确了包夹控制要求和目的,并对李某一日行为、三化管理、劳动岗位都进行了科学的安排,确保管理安全。 (3)定期组织攻坚研讨会。由监狱教育部门牵头组织攻坚小组每周组织一次专题研究,坚持“一人为主、集体会诊、多方协同”,及时找出问题所在,把握大的方向,做好阶段性汇总和综合评估,定期进行心理测试和预测评估,根据结果制定下一步转化方案。 (4)加强法律教育,树立法制意识,增强法制观念,通过自学考试取得法律文凭。监区购买法律方面的书籍,给予李某帮助,使李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违法行为给社会、家庭带来的伤害,配合亲情教育使李某思想逐步发生转变,能够做到认罪悔罪。 6.转化情况 在行为模式方面:着力强化对李某的严格律己教育,彰显行为管控方面的强制性、严格性、规范性,强化身份意识,增强自我控制能力。实行直管警察一站到底式管理模式,全面贯彻和落实互监包夹制度,定期进行有针对性的个别谈话,强化耳目作用,增强耳目布控,及时掌握情报。坚持集体会诊,及时找出问题所在,把握大的方向,做好阶段性汇总和综合评估,定期进行心理测试和预测评估,根据结果制定下一步转化方案,使李某逐渐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 在个别教育方面:通过正式与非正式个别谈话,逐步使其思想有所松动,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及时安排亲情电话和亲情帮教,缓解思乡之情,让李某感受到亲人般的关怀。通过多次和李某聊天,先聊李某以前在部队和从事公安的情况,肯定李某的能力。后聊改造,指出了李某在以前改造中存在的不足。在个别教育中管理警察积极发现李某改造中的闪光点。如:李某的队列指挥很好,队列动作规范,在日常的队列训练中起到带头和树立榜样的效果,有效激发和鼓舞了李某的改造转化信心。2016年中秋节,监区安排了亲情帮教,帮教后与李某进行谈话,了解帮教效果,并结合家庭及改造情况制定下一步的改造方案。针对父母年事已高,且身体患有疾病的情况,对李某申请“离监探亲”的申请,监狱与监区领导及时进行专题研究,因李某服刑时间未满刑期的1/2,致使申请未通过。事后对李某进行谈话教育,告知离监探亲的规定。监狱、监区对此申请的高度重视,李某非常感激,心里触动很大,认为监狱没有抛弃他,非常关心他。另外为李某审批了亲情电话表,并鼓励积极参加监狱和监区举办各项文体活动,调整李某的心态,重塑李某的性格,从而启迪、引导使其自觉走向正确的改造道路。 结论:2016年10月底李某经过整体考核已达到转化标准,能够转变自身改造观念,认识到自己的行为性质,并深挖犯罪根源,建立正确的是非观、世界观,能够真诚的认罪悔罪,服从管理,积极参加劳动,其危险思想得到了消除转化。
【教育改造成效】
1.监狱及监区领导高度重视教育改造是其主导地位。本次转化活动中,负责转化工作的监区攻坚小组及监狱领导,对李某进行个性化因材施教,根据罪犯人恶性的深浅,及性格、年龄、经历、家庭背景等具体情况,施行定制性转化手段,达到预期的教育改造转化效果。 2.以“改造人、造就人”的工作目标,稳步推进转化工作的顺利进行,稳扎稳打,攻坚克难,以道德教育、法律教育、科学文化教育、心里健康教育等多种手段进行素质转化,建立转化数据库,进行阶段性汇总、集体研讨,发现难改罪犯的难点和弱点,积累了大量的工作经验,为下一步转化工作扎实基础。 3.多点出发、分层进行,充分利用监狱警察现代化管理团体协作优势这把利剑,从多角度出发运用监狱管理警察良好素养和熟练的谈话技巧,攻克难改罪犯的心理防线,取得了显著效果,同时监区监区长、管教监区长、分监区长、分对长全力配合转化工作,迎合本监区实际情况,从李某的生活、学习、劳动等方面入手对其进行关心和教育,全面配合心里咨询师的心里辅导,多点出击,抓住问题的节效点,提升转化效果,这些充分证明监狱警察管理队伍的综合素质,也是提高难改犯转化工作的有力保障。 4.不忘初心、明确责任,做好难改罪犯的基础工作,及时掌控罪犯关心的自身现实困难,勇于担当,责任到人、把问题所在解决在源头,这是转化工作的基本路线。 5.查找根源、协调共进,综合难改犯的产生原因与监狱管理的现实环境,做好工作调研,全面科学发挥工作优势与各职能部门相互配合,明确责任、协调共进,同时做好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转化自身工作中的不足之处及原因,及时汇报工作进展,定期开展转化工作研讨会,使转化工作稳步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