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王某,男,初中文化,1988年2月23日出生,承德人。2016年9月6日,因犯强奸罪被承德市双桥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5年,2016年10月8日入河北省上板城监狱服刑,2020年9月2日刑满释放。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摸清底数,深查犯罪的思想和精神根源。 通过对王某一系列犯罪事实的分析研究后,安排了责任干警对其进行有针对性的谈话,全方面了解其犯罪原因。 1.思想中有不劳而获的企图。 王某因文化水平较低,缺少一技之长。又不愿吃苦耐劳,思想深处有不劳而获的意念。生活上贪图安逸,不能自食其力,总想通过非法手段获取生活来源。 2.认知上法律意识比较淡薄。 王某没有受过良好的系统教育,法治观念淡薄,法律知识贫乏,对法律没有敬畏心。做事很少考虑法律后果和代价,没有形成对法治的正确认知,思维方式简单。 3.性格上缺乏自控极易冲动。王某性格偏激,极易冲动,且自控能力较差,做事没有底线。与人交往中表现为固执、偏执,日常遇事十分情绪化,不能自我约束,经常急躁、过激。 二、对症下药,制定有较强针对性的改造方案。 1.日常改造表现 王某入监教育结束下分到监区后,表现散漫。遵规守纪较差,对管教警察的教育根本听不进去。与他犯经常发生争执,不善于克制自己的不良性格,与他犯关系较为紧张。虽然能够认罪服法,但学习法律法规和文化知识的积极性不高,劳动改造不够积极,对监区的管理有抵触情绪。在日常的改造生活中不能严格要求自身言行,有时会影响到其他人的改造。监区组织对其进行了心理测试,结果显示其为偏执、易怒、爱冲动型性格,急躁不能自我控制,易出现不理智的过激行为。 2.改造教育的难点 ①性格方面。改变一个人的性格很难,特别是如何明辨是非,并且能够做到自我控制和约束,增强自抑力困难较大。 ②认知方面。该犯法律和文化知识都很欠缺,特别是法律概念模糊。认知决定行为,如何彻底改变其认知,为其逐步树立起一个清晰正确的认知体系是一个漫长的过程。 ③动力不足问题。该犯生活境况不佳,对未来感到无望,在狱服刑既担心家庭发生变故,又感觉到无奈无力,自暴自弃倾向比较严重。 三、齐心协力,改造转化匡正扶持树新人 通过对以上情况的综合分析研判,监区责任干警制定了针对性较强的改造矫治方案。 1.强化教育改变错误的思想认知;监管干警制定了详细的谈话计划,针对其实际情况,把规定的每月一次变为每月两次。谈话内容除了了解其思想状况外,重点侧重于向其宣传法律知识,同时引导其学习文化知识。分包干警还对其进行疏导,讲解社会的情况,以便于以后更好的适应社会,督促其学习法律和文化知识。 2.严格约束矫正不良的恶俗陋习; 本着“从严管理、注重养成”的原则,一方面对其违规违纪行为从严管教和约束,另一方面纾解开导。教导其正确的做法,多次进行思想教育督导其克服恶习,养成良好的日常行为。 3.真心关怀激发内心的向上动力; 监区注重调动亲情的力量促其改造,针对其思想中的顾虑,包控干警合理安排其拨打亲情电话、亲情会见,并经常与其家属联络沟通,建议其家属多鼓励支持,促其好好改造,为其提供改造动力。日常生活中,监区干警不仅注重为其解决思想上的“疙瘩”,同时注重为其解改造生活中的困难,使其对未来生活充满了信心。 4.学习培训掌握谋生的一技之长;为了增强其自主谋生的能力,监区注重对其进行劳动技能培训。监狱组织专门技能培训时,监区推荐其去参加了烹饪技术的培训学习,同时鼓励其认真学习一技之长,将来能够自食其力。
【教育改造成效】
1.自我不良性格抑制能力明显增强。 在狱中改造后期与他犯的争执和冲突明显较少,基本学会了遇事冷静思考,努力克制。 2.出监创业后能够积极生活。 在监区良好的沟通和联络下,其妻子带着一个孩子一直等着他。家里人一如既往的鼓励和支持他好好改造,成为他改过自新的动力。出监后在家人的支持下,开了个烧烤店,经济收益还不错。使其找到了实现自我价值的位置和感觉,树立了自信心,也成功的成为了自我创业、自食其力的新人。 3.自我克制坚持作为守法公民。 通过在狱服刑改造和矫治,其自我克制力增强了,法律意识得到了很大的强化。出监后遇到问题时能够努力做到自己先退让,少说话,不发脾气。性格出现了很大改变,逐步消除了性格因素造成的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