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蚌埠市法律援助中心为何某等24名农民工请求支付劳动报酬提供法律援助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5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何某等24名农民工,于2016年至2017年在包工头孙某承包的蚌埠某楼盘工地从事消防设施安装工作,双方口头约定工作量和工资报酬,但未签订劳动合同。2017年工程完工后,孙某未按约定立即支付工资,而是根据工资结算金额先后为24名农民工写下欠条,累计金额42余万元。何某等24名农民工多次催要,均被孙某以各种理由搪塞拒绝。 2019年2月25日,安徽省蚌埠市法律援助中心通过劳动监察法律援助工作站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启动群体性案件提前介入机制,及时引导何某等24名农民工通过法律援助途径解决问题。蚌埠市法律援助中心在了解纠纷具体情况后,认为农民工讨薪符合法律援助条件,决定开通“绿色通道”,为何某等24名农民工办理法律援助申请手续,于2019年2月26日指派安徽明钰律师事务所律师胡志会、宋在庆承办此案。 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第一时间约见农民工代表,详细询问案情,仔细审核农民工提供的证据材料后,综合梳理出案件脉络:该案工程系蚌埠某置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置地公司”)分包给安徽某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消安公司”),双方公司签订《消防工程施工合同》,该工地消防工程交由安徽某消防安全工程有限公司蚌埠分公司(以下简称“消安分公司”)负责施工,后消安分公司将案涉工地的部分消防设施安装工程分包给包工头孙某,双方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合同》。2016年至2017年,何某等24名农民工在涉案工地从事消防工程工作。工程完工后,包工头孙某一直拖欠农民工工资42余万元未支付。 在确定案件始末后,承办律师快速理清案件办理的4个关键要素:一、查清包工头孙某是否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规定的用工主体资格;二、查清消安分公司与孙某在工程完工后是否结算完毕;三、消安公司及其分公司是否对拖欠工资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四、收集何某等24人在涉案工地工作的证据。 调查取证期间,包工头孙某做起了“老赖”,手机关机、居无定所,无法联系,给取证带来了难度,但承办律师并未放弃,协助农民工多方联络打听最终找到了案件关键人孙某。与此同时,承办律师通过走访调查以及相关部门配合相继完成了案件关键要素的取证。经查,消安分公司提供的给孙某银行转账金额与应当支付全部工程款金额不符,不能证明其与孙某就涉案工程进行全部结算,且包工头孙某并无用工主体资格,因此消安公司及其分公司要对拖欠工资承担连带支付责任。通过到蚌埠市人社局、龙子湖区劳动监察大队调查取证,承办律师查找到了当初处理纠纷孙某的问话笔录以及孙某制作的由24名农民工确认签字的工资明细表。 2019年3月13日,承办律师根据何某等24名农民工委托向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一、判令孙某足额支付何某等24名民工劳动报酬425922元;二、判令消安公司及其分公司对拖欠的劳动报酬承担连带支付责任。庭审中,承办律师提供了孙某出具的欠条、劳动监察大队孙某问话笔录及孙某制作的24名民工工资表等证据,充分证明了孙某欠薪事实以及原告在涉案工地提供劳务的事实。面对原告出示的诸多证据,被告孙某认可了拖欠工资事实,但表示目前无力支付。被告消安公司及其分公司则对欠条真实性提出质疑,并称公司将部分工程分包给孙某,与原告之间不存在关联,没有义务向其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针对被告消安公司及其分公司不认可原告工资且拒绝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承办律师逐一进行反驳:一、通过比对孙某制作且由24名农民工签字确认工资明细表所载金额和欠条金额,比对结果金额显示一致,充分证明了欠条真实性及被告用工事实存在。二、根据《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工程总承包企业不得将工程违反规定发包、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否则应承担清偿拖欠工资连带责任。”经查证,本案被告消安公司及其分公司作为工程承包方和具体施工方将涉案工程违法分包给不具备用工主体资格的个人孙某,存在过错,并且消安公司提供的银行转账金额与应当支付全部工程款金额不符,不能证明其与孙某就涉案工程进行全部结算或不能证明孙某已领取足额劳务款,故消安公司及其分公司应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本案拖欠工资承担连带支付责任。 2019年8月14日,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提供证据确实充分,证据链完整清晰,支持原告全部诉讼请求。判决如下:一、被告孙某在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支付24名农民工劳动报酬共计425922元;二、被告消安公司及其分公司在尚未支付的工程款范围内承担连带支付责任。一审判决后,消安公司及其分公司不服判决提起上诉。何某等24名农民工再次向蚌埠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蚌埠市法律援助中心再次指派胡志会、宋在庆律师担任二审的法律援助律师。2019年12月4日,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消安公司及其分公司证据不足无法支持其诉讼请求,故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何某等24名农民工拿到胜诉判决后,蚌埠市法律援助中心动员承办律师继续跟进案件执行工作,以保障农民工早日拿到欠薪。承办律师协助何某等24名农民工立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在春节前顺利完成了全额拖欠工资及利息的执行。至此,拖欠三年的劳务报酬案件通过法律援助得以妥善解决。何某等24名农民工激动地说:“感谢法律援助给我们伸张正义,你们辛苦了!”

【案件点评】

本案是一起典型的农民工集体讨薪案件。由于案件涉及人数多,拖欠金额大,24名农民工在讨薪路上多次碰壁,蚌埠市法律援助中心及时介入,耐心引导并开辟绿色通道,当日受理、指派律师承办案件,较好的安抚了农民工情绪。法律援助承办律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通过对全案综合分析梳理,找到案件关键点,迅速展开调查走访,协助农民工找到试图“耍赖”的包工头,并在相关部门成功收集到包工头问话笔录及农民工工资表,形成关键证据链,为案件胜诉夯实了基础。庭审中,承办律师代理意见准备充分,结合运用扎实的法律知识和关键证据,有力反驳了总承包方及违法劳务分包方的辩解,有力维护了受援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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