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三项保障”助力照管对象胡某保持操守的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2015年,江苏省13个地级市成立后续照管机构,开展以“个人安定、家属满意、社会认可”为要求的解除强制隔离戒毒人员后续照管工作。2017年9月,在后续照管的基础上实施“千人工程”戒毒典型培育计划,巩固戒毒康复成效。南京市浦口区司法局严格后续照管制度执行,规范运作照管流程,积极开展戒毒典型培育,延伸照管成效。与此同时,积极搭建心理支持、生存支持及社会支持“三项保障”,努力提升后续照管对象的社会管理效能。

【案例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照管对象胡某,女,1982年3月出生,南京市浦口区人,初中文化。2003年受朋友蛊惑开始吸食海洛因,先后4次强制隔离戒毒。胡某每次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后的首件事便是吸毒,毒瘾较重,对毒品危害性认识不足,无工作经历。2017年3月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回归社会后接受后续照管。 (二)方案制定 1.紧抓过渡时期,助力搭建“心理支持”保障。 2.关注基础生活,助力搭建“生存支持”保障。 3.协助适应社会,助力搭建“社会支持”保障。 (三)方案实施 1.照管初期开展高频次回访谈话,做好禁毒戒毒教导,坚定个人戒毒信念 戒毒人员回归社会后,一年内复吸率是最高的。南京市浦口区司法局分析总结工作经验,抓住照管对象的“首回访”“首大事”“首求助”等重要时间节点,综合运用个别谈话、爱心帮扶、网格跟踪等方式,着力帮助后续照管对象构建“心理支持系统”。 针对胡某吸毒时间长、强戒次数多、反复性强的情况,浦口区后续照管工作站在照管初期开展了每周一次的电话主动回访,每月一次的家庭面访,增加回访频次,掌握胡某个人生活情况、思想动态,及时排解思想症结,引导胡某克服毒品诱惑。一年后,胡某坦言,2017年解除强制隔离戒毒,出了戒毒所大门的第一件事就是拿毒品。在这过程中他接到司法局的电话访问,要求报到面谈,她暂且放下买毒品这件事,前去报到。浦口区司法局社区矫正局领导对其进行了第一次接访谈话,详细了解了胡某的戒毒历程,推心置腹地宣讲了照管政策,鼓励胡某接受照管,保持操守。正是浦口司法局及时开展回访谈话,从心理上成功帮助胡某打消了复吸的念头。与此同时,浦口站网格化管理人员同胡某建立点对点联系,告知胡某可随时进行困难求助。通过密集回访交流,胡某认识到了毒品的危害,看到了社会帮扶的力量,坚定了戒毒信念。 2.照管中期开展不间断帮困扶助,做好生活就业指导,提高生活保障能力 稳定的生活是戒毒人员保持操守的基础。胡某虽有心谋划自己的生活,但回望这么多年的生活,一直在吸毒、戒毒。因为吸毒,父母卖掉房子才还掉欠债,而自己又没有任何工作经验,在生活上一筹莫展。浦口区司法局在回访中梳理出胡某的基础生活问题,指定专人跟踪,协调民政、社区等部门,指引胡某申请廉租房,解决住房问题。同时,协调工商、街道等部门,积极协助胡某申请棋牌室营业执照,指导其合法经营,保障稳定收入。经过站点人员的共同努力,胡某找到了生活的动力与方向。浦口区司法局把基础生活保障作为跟踪照管的切入点,排摸重要联系人、紧急关注事和紧缺必需物三大重点,协调社会保障资源,全力构建生存支持系统。 3.照管后期开展适应性社会活动,做好典型培育引导,提升个人社会价值感 良好的生活氛围与社会认可是戒毒人员保持操守的催化剂。浦口区司法所定期对胡某进行回访,了解胡某住有定所,劳有所得,生活趋于稳定。为进一步巩固照管成效,浦口司法局鼓励其继续参与照管,成为典型培育对象,不中断跟踪,不放松管理,延续操守保持。“6?26”国际禁毒日,浦口区司法局鼓励其参加禁毒宣讲,进行现身说法。胡某自信大方地讲述自己的心路历程,警醒他人,成长转变经历被大众接受。2021年7月,新冠疫情期间,胡某主动参加志愿者活动,为社区管理提供服务,发挥了自身价值,得到社会的认可。浦口区司法局深层思考,积极建立家庭适应、社区适应及社会适应三步扶助计划,全力构建社会支持系统。 (四)实施效果 经过后续照管期、典型对象培育期的不断回访、帮扶及鼓励,胡某认识到毒品的危害,回归了正常的家庭生活,实现了个人价值的社会认可。到目前为止,胡某已保持4年多的戒治操守,并被培育成为片区的戒毒典型。

【案例思考】

(一)共性特征与个性特点相结合,提升后续照管精准性 后续照管对象有共同的特征,有长时间吸毒史,反复性戒毒经历,心理有一定的显性隐性问题。但每个个体因家庭背景、成长阶段及社会阅历不同,显现出不同的个性人格。这些需要我们在照管中详细了解情况,找准切入点,配好跟踪员,提升后续照管精准性。 (二)刚性制度与柔性管理相结合,提升后续照管有效性 后续照管服务站点工作人员是社区网格化管理人员,他们既负责社区康复工作,也负责后续照管工作。社区康复偏于刚性要求,后续照管偏于柔性管理,两者性质不同,但目标一致。这些制度与人员架构需要我们推进后续照管与社区康复工作的融合发展,建立联合机制,努力实现“1+1>2”的社会管理效能。 (三)协调帮扶与资源整合相结合,提升后续照管规范性 后续照管对象适应社会、融入社会和回报社会的过程是一个综合性社会治理过程。他们的回归指导、就业引导需要多方协调帮扶,这需要我们努力避免条线思维,整合公安、司法、民政、教育、卫生、社区、财政及社会组织等资源,强化融合发展理念,建立规范的工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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