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符某某,男,35岁,海南乐东人,小学文化程度。2016年11月因吸食冰毒被公安机关决定强制隔离戒毒2年,2017年由公安强制隔离戒毒所转入我所执行强制隔离戒毒。 入所体检:体貌正常,四肢无畸形,述自1998年开始吸食冰毒,有哮喘遗传史,常年不定时无明显诱因出现喘息、气促、胸闷,呈阵发性发作,进行性加重,伴咳嗽、咳痰、心悸、呼吸困难,经解除支气管平滑肌痉挛、平喘、抗感染等治疗后症状可缓解,病情反复发作,轻重不一。否认性病、精神病史。 2017年9月10日,符某某主诉喘息、气促、胸闷1天前来门诊就诊。门诊医生接诊查体,急性病容,被动体位,口唇稍发绀,咽部充血,双肺呼吸音粗,未闻及干湿啰音及哮鸣音。查看病历,符某某入所后曾于2017年2月23日、2017年5月12日、2017年9月7日来医院就诊,2017年6月13日因哮喘急性发作所内处置不能缓解,外出社会医院住院治疗经历。病程后期使用沙丁胺醇气雾吸入剂吸入及茶碱缓释片口服可缓解。
【方案制定】
根据符某某既往病史、现病史及发病情况,制定以下治疗方案: 一是症状轻微,常规治疗用药可缓解,由门诊医生接诊处理。 二是症状明显,一时用药不可缓解,门诊医生转巡诊专管医生处理。 三是经巡诊专管医生诊疗后症状不缓解,或者哮喘急性发作,送社会医院治疗。
【实施情况】
针对该戒毒人员此次发病情况,门诊医生接诊检查,判断属于方案制定中的第二种情况,立即转巡诊专管医生处理。 (一)巡诊专管医生实施诊疗 1.进一步问诊及查体。巡诊专管医生翻阅门诊就诊病历记录及问诊,收集到3天前该戒毒人员曾因同样的主诉就诊,使用万托林喷雾吸入及口服茶碱缓释片,症状无明显缓解。查体:体温37.8度,脉搏90次/分,呼吸22次/分,血压124/70mmHg。专科情况:口唇发绀,咽部充血,双肺呼吸音增粗明显,未闻及干湿啰音及哮鸣音。心界不大,心律齐,各瓣膜听诊区未闻及杂音。 2.开具治疗医嘱。一是吸氧。二是沙丁胺醇雾化吸入予舒张支气管。三是氨茶碱注射液、地塞米松注射液加入葡萄糖溶液中缓慢静脉注射予平喘。四是急查血常规、肝功能、肾功能、电解质。 (二)护士实施医嘱 护士遵医嘱逐项实施。 (三)以上处置后1小时后评估 询问该戒毒人员自觉症状是否有所缓解,查看口唇发绀情况,肺部听诊呼吸音等,查看化验室标本化验结果,根据结果调整治疗方案。符某某主诉感觉没有胸闷、喘息,口唇发绀缓解,肺部听诊有呼吸音稍粗,血常规有白细胞增高情况,给予抗感染治疗,电解质异常给予相应处理。 (四)向戒毒人员及大队管理民警交待病情及注意事项 向戒毒人员符某某交待注意事项:告知符某某如果有哮喘发作的表现,要及时报告、及时就诊,不要拖太久延误治疗;要根据天气、季节变化提醒戒毒人员增添衣服,避免支气管哮喘诱发因素和不良环境;要心态乐观,心理负担不要太大,心理稳定对病情控制有促进作用,要按医生要求坚持服药,病情是可以治疗的、可以控制的,等等。 向大队专管民警交待注意事项:一是严密观察患有支气管哮喘的戒毒人员病情发展情况,及时带来医院就诊,避免发生危险重症病例;二是监督支气管哮喘戒毒人员遵医嘱规范用药及药品有效管理。
【案例思考】
该案例中的戒毒人员经过以上治疗方案实施结束后,呼吸平顺,主诉喘息缓解,无胸部不适情况,由大队专管民警带回大队继续用药治疗,巡诊专管医生将跟踪病情转归,调整治疗方案。 针对强制隔离戒毒场所中患有支气管哮喘的戒毒人员,在现有警力及医务人员力量条件下,下一步主要加强一下几点工作: 一是医院进一步完善戒毒人员中支气管哮喘案例接诊、分诊、跟踪诊疗工作方案方法。 二是加强支气管哮喘疾病知识宣教。主要在戒毒人员入所教育中,安排医院民警医生专门上一课关于支气管哮喘疾病的专科知识;宣传栏、影视资料播放中增加支气管哮喘知识。 三是提高戒毒场所诊疗支气管哮喘案例的诊疗能力。由于强制隔离戒毒场所医院规模小,医务人员有限、接受医学知识再教育渠道少,医疗设备简陋陈旧,造成对支气管哮喘案例所内诊疗受到很大程度的限制。比如哮喘的急性发作,患者需要更高一级平喘药物和辅助呼吸,在所内治疗中很难实现。 针对这个困境,所部及医院可以安排专管医生到社会三级综合医院呼吸科进行一定时间的进修,专门学习支气管哮喘最新的诊疗技术,特别是所内现阶段对该疾病还未开展的诊疗护理技术,掌握并能熟练应用。进修结束再组织所内医院医务人员更新支气管哮喘诊疗护理技术,引进药品及仪器设备,逐步开展支气管哮喘进一步的所内诊疗,减少该类戒毒人员外出就诊的次数,有效防范戒毒人员外出就诊潜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