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症下药矫劣习 雨润心田塑新生——甘肃省酒泉监狱服刑人员黄某的矫治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3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黄某,男,1973年生,初中文化程度,甘肃高台人。2003年黄某因破坏易燃易爆设施罪服刑三年,期间不满判决,不服从监狱管理,多次违规违纪,2006年刑满出狱,打零工谋生。2019年因敲诈勒索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黄某入狱后,不认罪、不服从判决、不服从管理,抗拒改造,扰乱正常改造秩序,影响恶劣。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黄某出生于农村家庭,兄妹四人,其为家中独子,从小父母姐妹娇惯溺爱,上学后不爱学习,经常逃学旷课,打架斗殴,父母一贯骄纵,放任自流,惹事后只是出面赔礼道歉,对黄某缺乏管教,更无正确引导教育。 (2)社会经历:黄某幼时逃学混迹于社会不良青少年群体,14岁时初中尚未毕业就辍学打工,后跟随父亲开车搞运输。打工期间因工资问题与雇主发生矛盾,动手打人致伤,矛盾进一步激化,采取报复手段犯罪入狱。第一次服刑并没有矫正黄某的恶习,出狱后黄某认为社会不公,自己受了不白之冤,更加仇视社会,打工也是随性而为,稍不如意就不干了,过不下去就找父母姐妹要钱,对妻子孩子也不管不顾,没有家庭责任感,只顾自己,与家人关系恶化。 2.入监改造表现 第二次入狱,黄某认为自己并没有敲诈勒索,是法院判决有误,拒不认罪,不遵守监规纪律,不参加劳动改造,对抗民警管教,散布反改造言论,抵触情绪十分严重。被监狱确定为挂牌攻坚转化对象。 3.心理行为特征 心理测试显示,黄某人际交往能力较差,缺乏责任感,正义感和责任心不足,自私;戒备心强,对人多加猜忌和怀疑,对周围世界持比较明显的敌视和排斥态度,固执己见,刚愎自用;暴力倾向较强,报复欲大,喜欢寻事挑衅,惹事生非,争强好胜,胆大妄为。 4.教育矫治难点 (1)认知因素。黄某文化水平低,认知能力差,法律意识淡薄,自幼缺少管教,感受和认知负面信息多,沾染社会恶习深。没有形成正确的“三观”。对判刑入狱,黄某习惯性地归因于他人和社会,把对社会的不满和怨恨转移到监狱、监狱民警和其他罪犯,心理上抵触服刑改造。 (2)个性因素。黄某自幼缺乏管教,长期自由散漫、我行我素,性格自私、偏执,有较强的暴力倾向和逆反心理,遇事不会理性思考,只会通过简单粗暴的手段来解决。 5.矫治方案 攻坚小组收集黄某的详细资料结合其所表现的各方面特征进行深入分析发现,黄某虽然游离于正常的社会生活边缘,但仍然有重新融入社会生活的愿望,有渴望得到他人认可的自尊和心理需求,已过不惑之年的他萌生了对亲情的向往。针对具体情况,攻坚小组为黄某量身定做了攻坚转化方案: (1)惩戒管理 ,改造思想,重塑行为 攻坚小组成员每天了解黄某的表现,并开展谈心谈话教育,帮助黄某分析身上存在的恶劣习性的根源,深入分析导致其犯罪入狱的具体原因,帮助其深挖犯罪根源,让其明白,在法治社会,国家的法制越来越健全,凡事必须遵守法律,依法行事,法律会保护每个公民的合法权益,也会对破坏法律的行为严惩不贷。每天的法制教育、监规纪律教育和个别谈话教育,强化黄某树立和巩固法律意识和纪律意识,引导其认清自己的身份,使其明白“我是谁”,清楚“这是什么地方”、“来这里干什么”。 强化行为养成教育,促其养成良好行为习惯。通过一日行为规范和监规纪律教育,引导、督促黄某用良好的行为习惯替代不良行为习惯,就像一颗钉子挤掉另一颗钉子,规范行为养成,改变我行我素的作风。 强化劳动意识教育和劳动技能培养,使其充分认识劳动的重大意义和劳动改造的必要性,通过劳动技能培养,促其树立劳动光荣、自食其力的观念,增强劳动的自觉能动性,主动通过劳动矫正恶习。为黄某安排合适的劳动岗位,为其制定了循序渐进的合理劳动目标,并安排技术骨干进行“一帮一”的传授帮助,使其消除顾虑又看到希望,逐步增强改造信心。 (2)对症下药,改变认知,重塑心理 在强化思想教育的同时,心理咨询师积极介入,对黄某定期开展心理矫治。咨询初期,咨询师通过绘画让黄某卸下防备,在真诚、共情、同理等技术支持下,逐步取得其信任,建立良好咨访关系。针对其心理测试结果和行为表现进行细致深入分析,帮助其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错误认知,明确导致不良行为的个性特征,对过往人生进行复盘、思考。运用理性情绪疗法、认知疗法等对黄某进行认知重建,改善其心理状况。随着咨询的深入,黄某认识逐渐清晰,在咨询师的帮助下制定了改造规划和人生规划。 通过个体咨询和相关主题团体心理辅导,黄某在情绪控制、人际交往等方面有明显改善。民警鼓励黄某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在活动中运用学到的技巧和方法处理自己的情绪以及与他犯的关系,体验成就感,实现学习能力的迁移,进而学会与他犯和谐相处、相互合作,改变以自我为中心的毛病。 (3)加强监管,掌控行为,树立信心 在日常改造生活中安排心理互助员与黄某同一互监组,在平时生活、改造中相互提醒、共同学习进步,对黄某的情况及时汇报,使民警掌握第一手信息资料,了解思想动态,及时调整管教措施。对黄某在情绪控制、人际关系、行为养成等方面的微小改变和身上的闪光点适时表扬鼓励,满足其渴望得到他人认可的心理需求,不断增强其改造信心。 (4)亲情帮教,修复关系,重塑人生 黄某多年与家人关系不睦,妻子女儿对其也是能避则避。在与咨询师的谈话中,黄某流露出对家人的思念,对亲情的渴望。攻坚小组民警及时向监狱汇报,多方联系黄某的妻子女儿和父母姐妹,多次上门家访,说明黄某的改造变化和对亲人的思念,努力劝说其家人给黄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最终说服家人同意会见。因在疫情期间,监狱安排黄某和家人视频会见,当黄某在视频中看到即将要上大学的女儿,不禁泪流满面,不停地说着“对不起......”。 6.矫治目标 (1)改变认知。纠正不合理认知,转变错误归因方式,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有一个明确认识,放弃抗改行为,树立遵规守纪观念。 (2)改变人际交往模式。学会控制情绪,合理宣泄情绪,改变自我中心的交往模式,学会体察他人,与人合作,正确处理与他人关系。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近半年的教育矫治,黄某的思想认识、改造态度、劳动表现都发生了极大变化,能够认罪悔罪,树立了正确的改造观,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参加劳动,与其他罪犯也相处融洽,遇到矛盾和问题学会了控制情绪,懂得寻求正确合理途径解决;对家人重新接纳自己懂得感恩,还给自己所在村委会写了道歉信,对自己的犯罪行为给家乡带来的恶劣影响深表歉意,对村委会对自己家人的照顾表示感谢;对改造有了信心,制定了详细的改造计划,盼望着早日和家人团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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