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王某,女,29岁,广东省开平市人,初中文化,未婚,曾育有一子。王某初中辍学后生完小孩后自述得了产后抑郁,曾多次割腕自杀,在得不到家人理解和支持下又沉迷于毒品,患上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亲手杀害年幼孩子。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有期徒刑14年,于2014年4月投入广东省女子监狱服刑。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罪成因分析 1.成长经历曲折:王某出生时父亲已经去世,母亲改嫁,由其奶奶抚养长大,其伯父为二人提供良好的生活条件。因从小缺乏父母爱护,奶奶对其爱非其道,造成王某恃宠生娇、性格要强,挥霍成性的特点。又在青春成长期不得不面对奶奶移民美国,与母亲和继父建立新关系的双重问题。从小与奶奶相依为命的王某认为被至亲抛弃,与母亲感情链接较差,青春期的叛逆无法得到亲人理解和有效引导,无心向学,自暴自弃,初三就辍学,过早进入社会。 2.社会经历周折:王某五官标致,亲和力强,辍学后开始做美容顾问,涉世未深就意外怀孕。生完小孩后,事实婚姻的丈夫进入了传销组织,母亲喜欢赌博,两人经常向王某索要金钱。年纪尚轻的王某无法承受独自照顾孩子和巨大经济压力,在双重压力底下患上产后抑郁,曾多次割腕自杀,但并未得到家人的理解和帮助,反而受到无尽的指责。为了逃避现实,王某沉迷于毒品。 3.个人病情影响:王某未重视对产后抑郁的治疗,又受到毒品对身心的毒害,对其精神状态产生较大的消极影响,导致大脑中枢神经递质失调,在知觉障碍底下无法忍受年幼孩子的哭闹,无法控制自身行为杀害儿子。后经江门市第三人民医院出具的《法医精神病司司法鉴定意见书》证实被鉴定人王某患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 4.抗挫折能力低:王某自小生活优渥,在其成长过程中缺乏父母爱的滋养和正确教育,影响其健全人格和健康心理的形成。未能正确面对青春期、产子情绪问题,抵御挫折能力较弱,对问题本质认识模糊,法律意识淡薄,遇到自身能力难以解决问题时采用毒品麻醉、逃避问题,最终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二)现实改造表现 王某入监以来基本遵守监规纪律,服从管理,能按照医嘱服药,偶尔出现坐立不安、自伤自残行为。精神情况稳定时王某因案情对家人和去世的孩子深感内疚,情绪上表现较为低落,整日郁郁寡欢,沉默不语,经常自己一人默默流泪;行为上改造动力不足,需要不断提醒督促才完成日常改造事务,“三课”学习意愿低,不愿与他人沟通和交流。 (三)精神和心理行为特点 王某患有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精神障碍,对其进行SCL90、16PF、COPA-PI等量表测试显示:该犯性格基础是内向、敏感,性格固执,感情丰富,易受感动,心肠软,爱好艺术,感情、直觉化色彩重。富于幻想,多以自身兴趣爱好等主观因素为行为的出发点,富有创造力。 (四)教育矫治难点 1.认知偏差,悲观思想重。王某文化程度不高,对问题缺乏客观理性分析,认为自己杀害孩子罪无可恕,难以获得家人原谅,亲手毁掉美好前程,对生活充满悲观、消极认知,存在一定的自杀自残危险。 2.刑期漫长,改造压力大。王某获刑14年,认为出狱时已人到中年,难以追求幸福,内心对未来和病情充满忧虑,对改造所有的事都不感兴趣。 3.心理脆弱,自我认同低。王某为遗腹子,对自己的出生和家庭都有自卑情结。虽然奶奶一直疼爱,但对该犯不理解,更多的是指责,导致王某表面固执独立,实则敏感脆弱,易与她人产生矛盾。 (五)教育矫治方案 1.改造基本思路:针对王某所患的精神障碍进入康复期,日常表现较低落、淡漠,但能遵守监规纪律,服从管理教育,同时王某对艺术有浓郁的兴趣,且具备较敏锐的感受力和学习力的现实情况,充分发挥文化改造规范、自律、熏陶、导向作用。对王某实施以政治文化为引领、以法治文化为基石、以优秀传统文化为主线、以监区文化为桥梁、以艺术矫治为抓手的全覆盖式文化改造,引导王某向上、向善、向新,实现以文化人、以文塑人的目的。 2.具体实施 (1)以政治文化为引领,激发爱国热情 针对王某社会主义优秀文化教育缺失的现状,安排王某学习《美丽中国思政课》《习以为常》《高墙故事汇》等精品政治改造栏目电教片、《政治改造100问》学习卡、现场参加志愿者大讲堂,聆听社会讲师带来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宪法教育大课堂》《我是一名军人》等精彩课程,突出体验式学习,用直观感知代替传统说教,用润物无声代替“满堂漫灌”,让王某主动参与、享受政治改造教育。此外,鼓励王某积极参加监狱、监区政治文化活动,定期参与升旗宣誓仪式、参演扫黑除恶专项演出以及壮丽七十年庆祝国庆专题汇报演出等。王某在潜移默化的隐性教育中加深对国家和民族的认同,积攒浓厚的爱国热情。在谈话教育中,王某提到深受爱国主义热情鼓舞,感受国家和政府对自己的挽救,从前自伤自残的想法实在是幼稚和愚蠢,有愧于国家和社会。 (2)以法治文化为基石,培养规矩意识 不懂法,遇事逃避,甚至走上吸毒道路是王某陷入犯罪深渊的重要因素。针对王某文化程度不高特点,专管警察特意安排王某练习《学宪三字经》为起点,再学《宪法》原文和案例,最后创作《宪法在我心中》配乐诗朗诵,制定了“体验-学习-创作”法治文化学习三部曲,以此最大限度激发王某的学习兴趣,先后积极学习包括《宪法》《刑法》《民事诉讼法》等多种法律,促使王某能运用法治思想、法治原则、法治精神来指引、规范、约束自身的行为,生成了向内的自省能力,养成良好的纪律意识和规范的改造行为。 (3)以优秀传统文化为主线,唤醒感情源泉 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享誉世界的文化瑰宝,其蕴含丰厚的文化滋养,在教化罪犯的实践中,起到了润物细无声的强大效果。监区以善文化为品牌,着力打造富有监区特色的文化改造氛围。王某个性较为强势,性格比较叛逆,专管警察以善文化为桥梁深挖王某内心的感情症结,开展通过善学、善思、善行“三善计划”,让王某体会、领悟国学经典中关于“上善若水”“择善固执”“止于至善”“向上向善”等为人处事的道理,力图使王某卸下防御机制,重新点燃对生活的热爱,对她人的尊重和喜爱。同时,安排王某参加手语操《跪羊图》学习,王某在习练过程中体味到其质朴又深邃的孝文化内涵,其内心良善、柔软的特质被唤醒,流下了激动的泪水。专管警察以此为契机,鼓励王某走出低落,拒绝冷漠,与人为善。王某深受鼓舞,从内心深处认识到自己的过错,升起忏悔改过之心,继而从行动上改过,学会做人、做事,学会与人共处。自此以后王某正态表现明显,在专管警察的安排下,积极参加HIV罪犯专场表演,向HIV罪犯展现出自身极大的善意。 (4)以监区文化艺术为桥梁,提升自我认同 王某虽然患有精神障碍,但对艺术有浓厚的兴趣,也有较明锐的感知力和学习力。监区结合王某的兴趣爱好,借助诗书礼乐等多种艺术载体,鼓励该犯参加监区的文娱活动。同时安排其参加监狱组织的古筝班、茶艺班、广彩艺术培训班学习,参加监区组织的葫芦丝兴趣班、手工制作兴趣组。并将传统文化改造手段与矫治技术创新相结合,采用原生艺术治疗、音乐疗法,帮助王某重建完整的人格。安排王某参加监狱组织的原生艺术治疗和音乐疗法课程,在课上,王某以绘画和音乐为载体,从中更客观、更全面地了解自我,接受自我,表达自我,提升自我,缓解焦虑情绪。王某认为艺术让她找到了另一种表达的方式,与自我和解的方式,与世界沟通的方式。不同的文化活动如春雨润物、水滴石穿,于点滴中温暖其心田,帮助其在学习中释放压力,提升智力,增进自我认知力和洞察力的发展,焕发出蓬勃自信和青春朝气。王某逐步成长为监区的文艺骨干。
【教育改造成效】
(一)行为模式评估 王某经过系统的文化改造,从初期的抑郁、低落等病态表现症状,逐步转变为现在的稳定改造表现,停服精神类药物。日常改造能服从管教,积极参与监区文娱活动,在别人出现违规违纪行为时,能够主动劝阻制止,能够较好与她人处理好人际关系。 (二)情绪状态评估 王某现在情绪稳定,性格活泼外向,能较好控制自我,谈话主动性增强,同时展现出蓬勃的朝气和昂扬的自信,在罪犯群体中有较强的正面引导作用。 (三)改造表现评估 王某现每日坚持阅读传统文化书籍,坚持每个星期写一篇读书笔记,2019年累计投监狱报纸稿5篇,通过4门自学考试;逐渐成长为监区文艺骨干,负责每月出版监区黑板报和《曙光报》,在疗愈心灵过程中创作的两幅原生艺术作品《恐惧》和《万缝生花》分别在广东省第六届和第七届原生艺术展中被爱心人士竞拍收藏;积极参加监区文化项目,2019年独立担任监区新春晚会主持人,作为主角参加国庆70周年古筝表演、“一人一故事”心理舞台剧等活动,获得监狱2019年“文化改造之星”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