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戒毒人员刘某,23岁,高中文化,河南焦作人,因吸毒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2年,2017年9月入所。刘某家庭情况较为复杂,有五个异父姐姐,父亲已经七十多岁,只有她一个亲生孩子,平时对她是百般溺爱而疏于管教。刘某吸毒一直瞒着亲人,这次被强制隔离戒毒,感觉很没面子的同时,刘某内心更多的是怕,既怕父母伤心,又怕姐姐们看不起自己,更怕丈夫和自己离婚。在戒毒所里,通过学习,刘某对自己的行为更是后悔莫及。本以为自己不与家里人主动联系,在戒毒所待两年的事就无人知晓,当得知父母已经知道她强制隔离戒毒的事实后,刘某的内心崩溃了,轻生想法不时涌现。
【案例基本情况】
(一)矫治方案及其实施过程 针对刘某的实际情况,帮教小组决定采用课堂集中教学、单独谈话、心理咨询等多种方法,多渠道地对其进行教育矫治,使其充分认识自己行为的违法性,正确对待强制隔离戒毒的事实,增强戒除毒瘾的勇气,重拾生活的自信。 1. 心理疏导去掉一个“怕”字 包教警察与刘某促膝长谈3个多小时,进一步深入刘某的内心,挖掘出刘某轻生的原因是“三怕”:一怕父母伤心,二怕姐姐们看不起自己,三怕丈夫和自己离婚。为了消除她心中的“三怕”,包教警察针对刘某内心的“怕”多次主动找其谈话,大队心理咨询师更是运用专业心理知识,反复和她交流:怕,是一个人良知的体现,但回报亲人的方式不是自杀,而是更好的生活,鼓励她接受现实,安心戒毒,重拾生活的信心,通过自己的努力早日回归社会,回报亲人。最初,刘某极不配合,面无表情,随着警察谈话次数的增多,刘某流泪了,开始重新思考面前的路。 2. 亲情帮教彰显一个“情”字 特殊的家庭结构,使刘某对家人有着特殊的依恋。为此,包教警察主动联系她的父母,希望他们用家庭的温暖唤起刘某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刘某的父母在电话中鼓励刘某认真戒治,争取早日回家,告诉刘某不管她做过什么,她永远是他们最心爱的孩子。刘某的姐姐们也纷纷表示对她的关心。听着亲人的声音,刘某不禁泪流满面。另一方面,干警积极与刘某丈夫沟通,向他阐述此刻他的支持对刘某意义重大。刘某的丈夫很看重与刘某的感情,为了使刘某安心戒治,他辞掉工作来到郑州,每次探访日都来,安慰刘某不要有心理压力,鼓励她认真戒治,还带来了两人合影。看着昔日的老照片,刘某忍不住失声痛哭。 亲情暖人心,来自家人的理解和宽容、大队警察的关心和爱护使刘某的情绪明显好转,渐渐的融入到所内的大环境中,所内组织的各种学习能积极参与,康复劳动也较以前有了明显进步。 3. 日常管理突出一个“严”字 为了改变刘某集体观念不强,作风散漫,使之树立遵规守纪的意识,帮教小组从一点一滴对其依法严格管理。刘某刚入所时,虽没有大的违纪行为,却不时出现不按规定着装、不报告直闯警察办公室……等违规行为,值班警察当即纠正她的行为,并对其批评教育。针对刘某的劳动意识不强,不能按时完成康复劳动的行为,包教警察一方面严厉批评她好逸恶劳的行为;另一方面谆谆教诲,让她明白劳动的意义所在。 (二)矫治效果 经过教育矫治,刘某有了明显的进步,从刚入所的抑郁、常出现自杀念头到情绪稳定、戒治态度积极,努力向上,人生观、世界观有了很大的转变。 与刘某案例相似的还有很多,例如多次强制隔离戒毒的葛某,其生母为了生男孩躲避罚款将其在婴儿时期送到同村好友家生活成长,致使葛某心中一直觉得自己是一个多余的人,渴望有一个属于自己的家。因此在她不到十六岁时就交了一个比自己大10岁的男友,并很快怀孕生子,男友吸毒行为的暴露成为她吸毒等荒诞生活的开始。2008年,男友车祸身亡加剧了她对毒品的依赖,但另一方面,做一个合格的妈妈也是她发自内心的需求。还有90后刘某,其父、母经商,个性要强,看到身边朋友的孩子都考上了名牌大学而自己的孩子不争气,有恨铁不成钢的心理,对刘某要求非常严格,其父亲文化程度不高,面对孩子的不良行为,不能正确的引导,动辄打骂,其母亲虽然想保护孩子,但管不了父亲,加之其父亲嗜好赌博,刘某看见父亲就惧怕,又不敢言语,长期以来,心理上有阴影,便出现叛逆行为,产生堕落思想,出于对毒品的好奇,尝试毒品并逐渐成瘾,遇到不顺心的事,不想面对父母时,便以毒品消遣,寻找一时的快感。
【案例思考】
针对上述三个个案,我们可以从生理、心理、社会三个层面深度挖掘剖析案例的成因和潜在需求,不难发现其中的共同点。 (一)她们都很年轻,毒品的损伤还不严重。因吸毒时日尚短,身体基本上还没有严重的器质性病变,所以生理上对其均可采取普通的康复训练助其恢复健康。而她们的年龄和个性特点,在丰富多彩的辅助教育和文体活动中都很容易找到闪光点,从而使个别教育切入点显露,成为激发戒毒意志,重树生活信心的关键点。 (二)她们吸毒的诱因都是问题家庭。虽然来自于不同的家庭,但是家庭归属感的缺失让她们社会功能受损,以至于早恋、辍学、在外寻求刺激,她们的吸毒是必然与偶然的结合,与年龄段相联系,基本属于好奇与冲动的代价,是情绪化的产物,是逃避社会责任与竞争的牺牲品,因此心理矫治是重中之重,运用心理学技术矫正错误认知,建立积极应对行为模式,恢复正常的社会功能是我们教育矫正工作的重点。 (三)她们的社会支持系统都遭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不被理解,不被认可使他们的价值感缺失,无助感强,逆反情绪和行为是她们自暴自弃无奈的选择,也可以说是对抛弃她们的亲人和社会的报复。因此对待她们一定要以人为本,关怀救助,社会帮教特别是家庭联合帮教,近亲属直系亲属的帮教一定要妥善开展,不仅要经常化,而且要确保持续有效。针对不同个体,可以采取不同的帮教措施。 (四)法律意识淡薄也是她们共有的特征。女性家庭观念高于一切,当家庭受到威胁时,往往丧失理性思维,做出自己都后悔的事。所以对待此类违法者,以正面教育为主,加强法律法规的系统学习,培养其遵守法律的意识,并学会用法律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决裂毒品,重获新生。 辩证唯物主义告诉我们,事物的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中。每一个个案都是不同的,但是她们又有共同的地方,所以在对戒毒人员进行教育矫治的时候需要我们把矫正个体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结合起来,找到一条普遍适用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