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生态环境损害司法鉴定中心对某地疑似倾倒渣土造成耕地破坏程度进行环境损害鉴定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3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中央环保督察交办线索反映某地存在倾倒渣土压占基本农田。通过这个举报线索,经比对历年影像图,发现从2016年就开始倾倒渣土,2017年存在复绿的情况,2018年发生了大面积的平整场地。因此,当地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委托我中心对该地疑似倾倒渣土导致耕地破坏程度进行鉴定。

【鉴定过程】

现场踏勘与钻孔采样: 根据委托方提供的资料和初步制定的鉴定方案,我中心鉴定人员于2022年5月30日至2022年5月31日开展现场调查与钻孔采样工作。结合《耕地和林地破坏司法鉴定技术规范》(SF/T 0074-2020)中土壤监测点位布设要求,在该地所在位置布设土壤样品采集点。现场通过钻孔机采集鉴定地填土层至原始土壤层的土壤样品。现场共采集土壤样品3个,通过对柱状样品的分层情况进行估算填埋层的平均深度约为14.63m。通过解剖采集的土壤柱状样品得知,土壤样品中广泛分布着混凝土块、碎石渣、砖块和岩石块,以及少量的塑料制品碎片和纺织物碎片及其腐烂后形成的黑色渣土等。

【分析说明】

根据委托单位提供的相关案件资料和现场情况,结合土壤柱状样品等资料,分析如下: 经委托方提供的鉴定资料显示,该地倾倒渣土总面积为59.79亩,土地利用现状为耕地。通过解析采集的土壤柱状样品可知,该地内填埋层内部的固体废弃物与地表可见固体废弃物类型基本一致,主要为建筑垃圾。根据现场采集土壤样品信息,基于布设采集点位的填埋层深度估算该地填埋层的平均深度约为14.63m。根据《耕地和林地破坏司法鉴定技术规范》(SF/T 0074-2020)认为该地已造成对下层原始耕地表面的压占,判断为土地种植条件遭严重毁坏。

【鉴定意见】

该地现状为堆存大量含建筑垃圾的堆存物,认为已造成对下层原始耕地表面的压占,判断为土地种植条件严重毁坏。 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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