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朱某的矫治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孙某,男,汉族, 34岁,农民,初中文化程度,已婚。因犯故意杀人罪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缓,2017年10月25日投入监狱服刑改造。 孙某自从初中毕业后,在家务农或打临时工,2016年3月30日下午,孙某与其妻到新密市人民法院参加离婚诉讼案。庭审后,孙某为劝说其妻不要离婚,与其妻一同坐车回其妻娘家。下午五时许,二人行到村西侧麦田拔野菜时,因劝说其妻未果,孙某即持砖头击打其妻头部,并掏出其裤子口袋内的水果刀刺、戳其妻的脖子,致其当场死亡。 孙某入狱后,对自己漫长的刑期根本无法接受,更无法想象自己该怎么去面对,由于家境一般,一家收入仅靠父亲打工所得来维持,家庭负担较大。平时表现为悲观消沉,精神恍惚,具有轻度自杀倾向。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孙某系杀亲犯罪,因自身阅历浅薄,心胸狭隘,不能正确应对和处理婚姻家庭矛盾,心生怨气又无处发泄,致使犯下弥天大错,走入犯罪深渊。 孙某入狱后,因刑期漫长,对改造新生期望不高,一直以消极的态度应付度日。孙某因难以接受自己杀妻的犯罪事实,经常沉默寡言,严重自我封闭,内心背负强烈罪恶感和自卑感。面对深陷囹圄的悲惨下场,孙某思绪万千形成心理压力日益剧增,不堪重负又无法消解。孙某在与他人谈话过程中,无意透露出厌世堕落和悲观自杀的想法。 监区对孙某情绪波动明显,行为举止异常保持警惕,经与其多次交谈沟通后,逐步掌握了其心理动态,结合心理测试结果和多方面分析,制定出科学高效的整套矫治方案,帮助孙某尽快回归改造正轨。 (1)心理因素:孙某性格内向,心理活动不稳定,自我责问心过强,对亲人有强烈的内疚心。认为自己的存在是家人的耻辱。只会给家人带来伤心和灾难。也认为家人也会因此看不起自己。改造压力非常大。又由于他纳于言辞,没有朋友,少了可以倾诉的对象。加上孙某心理抗压和调节能力极度欠缺,导致心理积累越来越大,难免会萌生逃避现实与自杀想法。 (2)家庭因素:孙某年龄偏小,父母一直忙于农活而对其疏于管教,且自小在农村生活,受教育程度不高导致行为认知出现偏差,特别是妻子因为两人性格不和为由提出与其离婚的要求后,更是使孙某从心理上收到极大的打击,自卑心理更加严重。由于自身的犯罪行为给自己家人带来了极大的精神打击和心理创伤,使他们在农村生活得更加艰难。杀妻的负罪感和遥遥无期的失落感交织一起,彻底磨灭了孙某对生活和改造的信心和希望。 (3)环境因素:虽然孙某在犯罪前具有一定的社会阅历,在监狱罪犯群体中也属于大多数,但环境适应能力非常差,自我定位仍很模糊,对周围关系过分敏感,不愿主动倾诉交流,对于监狱这个陌生又威严的环境产生极强的畏惧和抵触心理,促使孙某思想滋生消极情绪,形成更加偏执、抑郁的心理趋向。 2.入监改造表现 孙某从入监队调到五监区以来,改造表现基本正常,虽然不曾发生违规违纪行为,但随着国家减刑假释政策调整,对于被判重刑的他来说简直就是雪山加霜,对漫长刑期的恐惧再次将脆弱的新生希望给彻底磨灭,导致其丧失改造信心,迷失改造目标,终日不知所为,劳动主动性不强;且由于性格内向,与同改之间关系不和谐,容易产生消极、悲观的情绪或过激的行为。对于家庭孙某非常矛盾,一方面自责心强烈,认为是自己害了家人,觉得自己无脸面对家人,一方面又渴望亲情的关怀,故孙某经常失眠,有较强烈的自杀倾向。 3、心理行为表现 监狱对孙某入狱时的心理进行了测试,经过卡特尔心理测试分析:孙某A分值低,具有缄默、孤独、冷漠性格;Q4分值高,显示孙某心理紧张困扰,孤独感较重,悲观失望,有无用感和无价值感出现,心神不定,缺乏信心,其他分值均显示孙某性情抑郁、心理活动激烈,属于自卑性和焦虑性性格的人。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孙某文化程度较低,理解认知能力差;悲观思想滋生积聚已成羁绊;漠视自身价值,改造动力不足。综上因素,要达到心理矫治的目的,必须要选择适当方式让孙某正视自身现存的心理疾病,教育引导其转变错误偏差的思想认知,重塑积极向上的人生价值观,需要在实施矫治过程中,准确把握罪犯心理切入点和牵引线,精准发力,发挥实效。 (2)性格因素:孙某因过于固执、敏感,又偏于自闭,无法走出犯罪事实的心理阴影。所以,如何获取孙某信任,使其完全打开心扉是这次矫治工作的首要问题。此外,如何帮助孙某克服固执、敏感,偏于自闭等性格缺陷又是此次教育转化的重点、难点。 (3)心理因素:孙某虽具有明显悔罪倾向,但孙某知识浅薄,无法调控平衡心理偏向,正确看待问题本质,极易极端化,同时又受到其他因素介入与催化,造成一定程度的心理扭曲。且孙某长期承受巨大的心理和精神压力,心理调适与自制力能力差让其内心不堪重负,在实施教育转化的过程中,怎样充分利用罪犯心理特征,教育孙某学会掌握心理调节能力,提升其对心理治疗的良好预期,是此次心理矫治方案中不可回避的问题。 5.矫治优势与潜力 优势:孙某属冲动型犯罪,犯罪主观恶习一般,人生经历简单,可塑性强;监狱对罪犯心理健康十分重视,拥有一支经验丰富的心理咨询师队伍及完备的专业配套设施和诊疗设备,能够及时有效对孙某的心理疾病进行教育矫治。 潜力:孙某对限制减刑缺乏正确的认识,通过个别教育、心理矫治、人本关怀等措施,能够培养其改造自信,减弱改造压力。用亲情唤起改造动力,这也是对其进行感化教育的一个重要突破口。 6.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监狱专职心理咨询师认为李某和其他心理疾病患者所不同的是,孙某的心理疾病特征不仅有回避型自卑,而且有严重的焦虑特征。依据分析结果,结合孙某现实改造表现,为有效消除与矫治他的不健康心理,我们决定对症下药,制定以下矫治方案,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其存在问题进行矫治: (1)与孙某建立良好的警囚关系,以确保以后的谈话能较顺利地开展。运用尊重、温暖、真诚和关心等关系技能,以取得孙某的信任,认真观察倾听孙某的心理世界。使其压抑在心里的不良情绪能及时地发泄出来。 (2)采用认知疗法。首先,帮助其分析犯罪实际,并举出与其犯罪事实象类似的案件,减少其罪恶感和自责感,让其认识到人无完人,谁都会犯错,犯错不要紧,要紧的是对待犯错的态度。其次,依据相关法律条款,说明其获刑的客观性,使其能够正确正视改造现实;第三,帮助分析孙某自身存在的心理障碍及危害性,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灌输正确的人生观,培养其对生活的热情和向往,逐步引导其融入当前正常改造行列,争取积极的人生目标。 (3)采用支持疗法。孙某有严重的精神压力,特别是对家庭的负罪感极其严重,在培养其正确认知的同时,明确亲人是血脉相连的整体,决不会因为其一时冲动的错误而对其进行疏远,要求其凡事要往好的一方面去考虑。同时与其家人进行沟通,向其家人说明了孙某在监狱的改造情况和困难,希望其家人能多写信来鼓励和支持孙某的改造,使其在与家人的沟通中缓解消除罪恶感,逐渐回归正常的情感体验。在寻求家人支持的基础上,对其改造生活给予关注和关心,使其在被关注的基础上能够主动的关注身边的生活实际,打破其自我封闭的堡垒,适应当前的改造生活;通过对孙某的真诚关心、理解、疏导,鼓励他把心中真正的苦闷、悲痛和压抑情感通过诉说的方式宣泄出来,同时,在得到孙某充分信任的基础上,帮助他正视现实;鼓励其培养个人生活兴趣,积极融入集体,参与集体活动。 (4)加强动态管理。安排两个与孙某年龄相仿且改造表现好又乐观的罪犯对其进行夹控,并要求这两名罪犯要经常开导孙某。使其有什么烦恼能及时地宣泄出来。同时掌握好孙某的思想动态并及时向警察报告。 (5)结合孙某的自身情况,教授孙某内省法、转移法和换位思考法等心理调节技巧,培育健康心理的成功意念,引导其坦然正视和积极适应生活环境、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不断变化,学会面对任何境遇都能理性对待,从放下心理包袱中寻找平衡和愉悦。

【教育改造成效】

孙某现在能够正确对待监狱的改造生活,能用理解和宽容去接受自己和别人的不足,与小组的罪犯也能较好地进行相处,也不再经常感到苦恼,食欲和睡眼都能较好地去适应。现在孙某心情开朗了很多,对未来的改造生活重拾了信心和希望,基本已经消除了自杀倾向。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