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张某某,男,1980年9月出生,户籍地为湖北省巴东县,居住地为湖北省巴东县。2016年3月,因犯寻衅滋事罪被湖北省巴东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缓刑考验期自2016年4月1日起至2018年3月31日止,2016年4月8日,张某某到巴东县司法局报到,由某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情况】
(一)接收社区服刑人员后,对其开展的集中性认罪服法及法治、道德、政策、警示教育情况 张某某年轻气盛,个性张扬,容易冲动。在入矫之前,多次打架斗殴,入矫之初,不把司法所工作人员放在眼里,对社区矫正管理也不以为然。同时,他的社会交际面较广,交际圈较为复杂。针对张某某的情况,司法所严格执行社区矫正监督管理规定,加强教育,开设“法治道德”讲坛,确保张某某每个月的教育学习时间不低于8个小时。在教育学习活动中,每个月都开展法律知识主题的讲座,充分利用恩施州司法局的“普法微课堂”等数十个微信公众号普法资源,积极对身边发生的意外伤亡事故等真实案例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进行研究解读,以案说法,以案学法,通过法律案例谈论交流心得体会,形成了整套的教育引导课程体系。此外,司法所利用中央电视台《朗读者》栏目中的经典文章、全国、省、州、县道德模范的先进事迹、经典道德礼仪美文等内容与社区服刑人员交流分享,不断丰富“道德”讲坛的内容。通过每个月实实在在的学习内容,让张某某潜移默化,起到了较好的教育引导作用。 同时,司法所积极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张某某收看了巴东县司法局制作的社区服刑人员收监执行的多套影像资料、CCTV-12《我在高墙外》等警示教育记录片。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开展了以“我在高墙之外,我该怎么做”等为主题的讨论交流活动,当场宣读监狱罪犯的《特别家书》,鼓励张某某给监狱服刑罪犯写回信交流,形成“一对一”结对帮扶机制,让监内外服刑人员相互影响、相互鼓励、共同进步。帮助张某某克服不良心理和行为恶习,明白自己如果不遵规守纪,最终也可能受到法律的惩罚,失去自由。 (二)对张某某开展针对性的个别谈话教育、个案矫正情况 张某某的入矫后首次谈话由县社区矫正管理局局长和司法所所长共同完成,向其讲清楚社区矫正关于会客、迁居、请销假、分类管理、违反监管规定的后果等内容,在节假日等特殊时期,也都会对其进行个别谈话。综合分析其情况,司法所确定的个案矫正工作重点是:严格依法监督管理,加强法治教育学习。通过一段时间的矫正,根据个别谈话和走访掌握的实际情况,将个案矫正重点调整为:对其进行心理疏导,加强道德教育,以情感人,充分用行动感染他,影响他,促使其加强自我约束能力。 (三)根据工作实际并结合社区服刑人员特点,组织其参加社区服务情况 司法所积极鼓励张某某在其所在的村参加公益性社区服务,主动清扫村委会、村级公路两旁的垃圾、清理水沟卫生;在村里给五保老人挑柴背水,做好人好事;每个星期五,参加村里六城同创的清洁区大扫除和文明劝导工作;积极参加司法所组织的集中社区服务,有时候清扫集镇广场,有时候到福利院看望慰问孤寡老人,并将这些情况均纳入了考核内容。张某某在社区服刑过程中,思想上已有一些改变。司法所将其纳入集镇“平安志愿者”巡逻队,在集镇参加义务巡逻。通过这些方式,张某某慢慢感受到社会对其的正面评价越来越多,接受社区矫正的态度明显端正了。 (四)根据社区服刑人员本人的心理状态、行为特点等,实施的心理健康辅导、心理咨询、心理危机干预等情况 司法所注重对张某某的心理健康教育,给其全方位关怀。在张某某入矫和处遇级别调整时,司法所按照要求对矫正对象进行了全面的测评,并邀请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进行了多次心理健康知识讲座,并为张某某和辖区内其他服刑人员每月进行了一次团体心理辅导。开展了为期四期的以《抗逆力培育》为主题的团体活动,开展了《我的能量源》、《自画像》、《命运之牌》、《留舍最爱》等心理健康课学习。通过轻松活泼乐于接受的方式,与张某某进行了启发式的互动和交流,张某某在多次心理辅导中担任小组长,渐渐学会了信任、理解和宽容。 (五)矫正小组成员协助社区矫正机构(司法所)对社区服刑人员开展教育情况 司法所为张某某建立了司法所工作人员、村委会干部、家属、邻居等“多帮一”的矫正小组。通过大家齐心协力的引导和教育,渐渐矫正其不良行为。司法所工作人员严格要求,真诚关心,要求其承担起家庭的责任,要遵规守纪,不给家庭增添麻烦。同时,张某某的母亲一直在帮张某某带孩子,为其家庭也付出甚多,其母亲对张某某也较为严格。司法所多次与其母亲谈话谈心,充分发挥其母亲的引导作用。司法所还争取到了当地村支两委干部的大力支持,共同对张某某加强教育监管。通过这些措施,形成了合力,矫正效果大大提高。 (六)社会力量参与对社区服刑人员教育情况 司法所以“法德”讲坛为平台,先后邀请了长江大学法学院师生、检察院、公安机关、食药监局、当地道德模范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部分退休干部等为社区服刑人员进行专题讲座,极大的拓展了张某某等广大社区服刑人员的视野,也丰富了辖区社区服刑人员集中教育学习的内容。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教育矫正取得的效果】
通过对张某某的教育矫正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张某某的身份意识和法律界限意识明确加强,对社区矫正有了正确认识。其曾坦言,自己一定要小心谨慎,不要因一时冲动而走进高墙之内。
【小结(或反思)】
本案例中,司法所根据张某某的情况,加强教育矫正,通过实实在在的教育内容、真情务实的感化、寓教于乐的心理辅导、严格执法的规则意识培养、多方面形成合力,矫正了他的行为认知,恢复了其健康心理,促使其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接受社区矫正,以正确的心态融入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