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某的教育典型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3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杨某,女,文盲,1969年1月16日出生,家住贵州省麻江县杏山镇,犯组织卖淫罪,原判有期徒刑10年6个月。杨某曾于2018年4月26日因容留卖淫罪被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八千元。 杨某在看守所期间曾有两次自杀行为,皆被同监舍罪犯及时发现并予以制止。杨某的丈夫因病去世,两名儿子与自己是同案且刑期较长,因此杨某缺乏来自社会及家庭的关心和支持。加上杨某本身的刑期在十年以上,从羁押之日到投入监服刑,一直未与亲属会见,通过谈话得知其感到被世界抛弃,对服刑改造没有计划,对未来缺乏信心。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为更有效地对罪犯杨某进行管理教育,转化消极思想,防止发生自伤自残自杀行为,促使其积极改造,结合杨某的实际情况,监狱组织警力对其进行全面分析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教育转化措施。 (一)原因分析 1.犯罪原因分析 杨某文化水平低下,对自己的身份和犯罪事实不能正确的认识。法律意识淡薄,不会采取正确的方式来解决问题。杨某丈夫去世后,失去经济来源,为了维持生活而采取不当方式获取经济收入,从而走上犯罪道路。 2.家庭原因分析 杨某丈夫去世后,两个儿子在服刑,女儿还在上大学,杨某一方面担心孙子无人抚养,另一方面担心女儿的学费和生活费没有着落,心理压力比较大。 3.自身原因分析 杨某患有冠心病,刑期较长,加之性格过于内向,其心理活动较为隐蔽,外表沉静孤僻,内心多愁善感却不愿与同改或民警交流。考虑问题较为偏执,情感意志较为脆弱,对来自外界刺激的承受力较弱,极易导致其产生自伤、自残、自杀等危害监管安全的行为。 (二)入监改造表现 入监后情绪低落,时常出现发愣、呆滞行为,民警与其谈话时,给出的反馈极少。对杨某进行危险性评估,结果显示为中度危险。 (三)矫治方案 1.运用心理疗法,开展辅助教育。首先通过冥想、放松训练等方法让杨某心理放松,让其真正得到身心放松,缓解紧张、烦燥情绪;合理运用情绪疗法,让其愿意讲出自己的内心感受以及为什么会产生这些消极反应的原因。因杨某文化水平低,容易有错误的思维模式,在此阶段,心理咨询民警循序渐进,慢慢引导,帮助其正确对待监狱生活,纠正不合理认知,增强对监区改造环境的适应度。通过加大心理矫治和教育引导力度,杨某认识到在日常生活中事事顺利是不现实的,从而正确面对自己的犯罪行为,深挖犯罪根源,真诚悔过,以踏实改造来弥补自己带给社会和他人的危害,让其逐步形成正确的思维模式、合理的情绪反馈及行为反应。帮助其客观评价自己,认识自我,增强心理承受能力,依靠自身力量,树立改造信心。 2.借助亲情力量,促其积极改造。民警联系杨某的女儿并对其开展思想工作,鼓励女儿写信来监,帮助杨某重获亲情支持,建议对方在放假期间可以到户籍地司法局预约视频会见,或者在平时多写信件给母亲,表达关心和鼓励,进而让杨某感受到还有家人在意她、重视她、挂念她,让其感受到自己并不是最孤独的。 3.加强民警直接管理,加大关心谈话力度。民警通过定期和不定期对杨某进行教育谈话,对其进行谈心交流,及时反馈信息,充分掌握杨某思想动态并有针对性进行教育引导。在对杨某的谈话中民警多采用鼓励和关心为主,给予其更多积极的情绪体验,促进其积极情绪的形成,并提供合理宣泄负面情绪的途径。 4.落实监管制度,规范执法程序。在平时的管理工作中坚持做到严格、科学、文明管理教育罪犯,对罪犯考核、减刑、假释等与罪犯息息相关的工作做到公开透明,合法合理,让杨某看到自己减刑的希望,从而提升改造信心。 5.利用文化魅力,鼓励积极改造。通过组织观看《爱国故事100讲》、《感动中国》等影视资料,组织参加政治教育仪式、监区文体活动,使其感受到生命的宝贵和顽强,认识到人生的艰辛和价值,树立勇于面对服刑生活的勇气和信心。通过感恩教育、爱国主义教育,培养杨某的感恩情怀和珍爱生命的理念,形成不轻易放弃的认知态度。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民警的个别教育、心理疏导和亲情帮教,杨某抗挫能力得到进一步提高,能正确认识自己违法犯罪行为对他人造成的危害,情绪较刚入监时有明显改变。杨某主动告知民警,看到民警、家人还那么关心自己,帮助自己,自己一定不会放弃,自己会努力消除绝望、失望心理,树立面对生活的勇气,增强改造的信心,积极适应监狱改造环境。在改造中出现问题时,自己会采取合法、合情、合理的办法解决问题,一定不会辜负民警及家人的期望。目前杨某在缝纫操作岗位劳动,劳动完成量每月都有进步,未发生违规违纪行为,在上一考核周期还获得了物质奖励。杨某对目前的改造成果较为满意,对未来也有了一定的规划。民警再次对杨某进行即时性评估时,评估结果显示:低度危险。其中:脱逃倾向为低度危险、暴力倾向为低度危险,自杀倾向为低度危险。 通过这个案例,民警深刻体会到:要想达到预期的教育改造效果,就要通过普法教育、文化教育、亲情帮教、心理辅导等多种措施相结合的方法实施教育矫治,其中亲情帮教往往会成为改造罪犯的突破口。罪犯与家属建立亲情联系可以弥补双方在空间上的距离和亲情上的缺失,使罪犯更加积极的参与到改造中,更快的转变态度和观念,同时民警也可以通过家属了解罪犯的个性特点、特殊经历以及犯罪原因,据此制定更有针对性、科学性、切实可行且行之有效的教育矫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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