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微信公众号迁移申请函》签名印章属实公证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3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经营者朱某某经营两家餐厅,分别是海口XX怀餐厅和海口XX牛餐厅,其中海口XX怀餐厅注册了“XXX”微信公众号,现朱某某拟将该微信公众号的经营主体变更为海口XX牛餐厅。根据腾讯公司要求,微信公众号申请主体变更,需要公证处证明原经营主体和变更后的经营主体在《微信公众号迁移申请函》上的签名、印章属实。为此,朱某某向我处申请办理公证。 我处受理了朱某某的公证申请并审核朱某某提交的营业执照和身份证件后,使用本处的电脑进入“微信公众平台”,由朱某某使用其个人手机扫描二维码登录“XXX”微信公众号后台管理页面,在管理页面的“设置”栏内依次打开“公众号设置”、“微信认证”、“安全中心”、“违规记录”等选项,对打开的页面进行截屏、打印,并将该页面所显示的“名称”、“微信号”、“认证情况”、“主体信息”、“登录邮箱”、“原始ID”、“管理员信息”等与《微信公众号迁移申请函》上的相关内容进行一一核对,核对无误后由朱某某在《微信公众号迁移申请函》上签名、盖章,本处随后出具了公证书。 目前,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微信公众号主体迁移的需求日益增多,办理《微信公众号迁移申请函》签名、印章属实公证的关键在于如何核实微信公众号经营主体的真实信息。主要途径是通过网络登录其微信公众号的后台管理界面,将后台管理界面获得的信息与当事人提交的材料以及《微信公众号迁移申请函》所填写的内容进行一一核对,核对无误后即可出具公证书。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18)琼州证字第XXXX号 申请人:海口XX怀餐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住所:海口市龙华区XXXX。 经营者:朱某某,男,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 海口XX牛餐厅,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住所:海口市龙华区XXXX。 经营者:朱某某,男,一九XX年X月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 公证事项:签名、印章 兹证明海口XX怀餐厅和海口XX牛餐厅的经营者朱某某于二〇一八年十月九日来到我处,在本公证员的面前,在前面的《微信公众号迁移申请函》上签名、盖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南省海口市琼州公证处 公证员 二〇一八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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