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件情况】
2018年6月7日,湖南省司法厅因杨金柱律师存在以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行为,在某市中级人民法院存在扰乱法庭秩序的行为,以及在互联网上发表恶意诽谤他人的言论,作出湘司罚决〔2018〕5号《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杨金柱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行政处罚。
【处理情况】
2018年6月14日,湖南省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经讨论决定,给予杨金柱取消会员资格的纪律处分。
【给予行政处罚的依据】
依据《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第十七条:“……取消会员资格的纪律处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作出;……会员被司法行政机关依法吊销执业证书的,该会员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协会应当直接对其作出取消会员资格的纪律处分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