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某的矫治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陈某,男,1973年11月生,初中文化,农民,河南省禹州市人。2007年12月21日因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贩卖运输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开设赌场罪、窝藏罪,经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没收个人全部财产。陈某不服提出上诉,2008年5月28日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2009年6月12日送我狱服刑改造。服刑期间于2012年9月25日减为有期徒刑19年9个月,剥夺政治权利8年;2015年1月22日减刑4个月,刑止2032年2月24日。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陈某出身贫寒,自幼家庭教育缺失,饱受母亲打骂,亲情观念淡薄。入狱后,妻子离婚、携子改嫁,父母日渐年迈,体弱多病,收入很少,生活困难,难以为陈某改造提供预期的经济帮助。加之孩子年幼,由陈某父母代养,担心隔代教育产生不利影响,恐怕孩子重蹈覆辙而忧心忡忡。 (2)社会经历:陈某成长之路坎坷,社会经历复杂。自幼上学,初中毕业后在家短暂务农。1991年至1994年在青海当兵时曾受到不公平待遇,复员后又无法安排工作,更加仇视社会不公,怨恨父母无能。之后历经三次婚姻,每次都以失败告终。期间也多次外出打工,皆不尽人意,遂自暴自弃,混迹社会,与无业闲杂人员接触往来,从事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开设赌场、贩卖毒品等犯罪活动。 2.入监改造表现 陈某自入监教育结束下队后,不服管理,屡次违反监规纪律,其中因琐事打人四起,受到禁闭处罚两次30天,接受隔离审查、内管教育四次累计七个半月。监狱先后对其易监区改造六次。目前在内监管监区一分监区改造,劳动岗位为杂工。 3.心理行为表现 陈某心灵封闭,自闭感重,性格固执、认知偏激、仇视社会;做事过分追求完美,理想与现实脱节;处理事情情绪化,不计成本代价,个人心机沉重,情绪压抑紧张;对人要求苛刻,关系相处困难;受到挫折或不公平待遇,不从自身找原因,归因他人,自有一套歪理邪说。 4.教育矫治的难点 陈某成长经历复杂,亲情观念淡薄,性格扭曲,敏感多疑,仇视社会,怨恨父母,且性情暴躁,头脑简单,心胸狭窄,报复心强,做事不计后果。入狱以来,身份意识淡化,不服监狱管理,抗拒劳动改造,散布消极言论,经常以暴力方式违反监规纪律,一贯表现较差,监狱一直把其作为重点顽危犯予以管控教育。但陈某认知偏激,不听规劝,不思悔改,教育转化效果不很明显,多次出现反复现象,且其在易监区改造过程中与多名管理警察发生矛盾,难以化解,潜存袭警报复可能。具有自杀、脱逃、行凶等多重危险。2015年被列为省级挂牌攻坚危险犯。转化后在较短时间又出现反弹现象。2016年被纳入省局重点督察对象。当时的局领导石英政委在我狱检查指导工作时,特别要求我狱把陈某作为个案管理典型,进行深度剖析,认真总结提炼教育转化经验做法,探索式建立改造质量评估专卷,力争形成样板模式在全省监狱系统推广。 5.矫治方案 在对陈某的教育转化中,我们始终遵循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宽严相济、因人施教的工作思路,坚持做到靶向施策,多措并举,标本兼治,循序渐进。成立了以管教监狱长为组长的教育转化小组,建立了由专人负责、分工明确的个别教育系统、心理矫治系统和社会支持系统,并主要采取了以下方法措施。 (1)包夹控制法:监狱一直将陈某作为重点人员纳入干警视线,落实内管措施,编入互监小组,安排耳目跟踪贴靠,稳控其行为。 (2)跟踪回访法:在陈某解除禁闭、审查、内管后,内管监区采取“四见面一查阅”(即与其本人见面、与其同监舍或同互监组的罪犯见面、与其直接管理警察见面、与其所在监区的管教监区长见面,查阅其近三个月以来的考核奖惩记录)的方法,对其跟踪回访。 (3)个别谈话法:内管监区要求每名警察特别是承包警察要认真执行“四熟悉”“十必谈”制度和“三百”工程要求,尤其是对罪犯陈某务必做到应谈必谈,通过深化个别教育扶持其心灵,触动其灵魂。 (4)心理咨询法:监狱心理健康指导中心咨询师对陈某进行针对性的心理测试和心理咨询,提出矫治意见和建议。还邀请洛阳市第五人民医院副主任医师李广庆来狱对其进行心理问题会诊。 (5)赏识激励法:陈某最大的闪光点就是其捕前曾有一段当兵经历,在部队时就养成了爱干净的卫生习惯,且有一定正义感。在其改造中,我们以此为切入点,安排其打扫监舍卫生。陈某对监区布置的工作愉快接受,并保质保量地完成任务。我们及时当众对其进行口头表扬或给予一定的计分奖励,让其在点滴进步中强化荣誉感,找回自信心。 (6)感化教育法:为唤醒和培养其感恩意识,一方面对其系统地开展《三字经》《弟子规》《二十四孝》等方面的教育和“感动中国年度人物”“感动中原十大道德模范”等时代先进人物事迹教育。另一方面,着力解决其实际困难,以实际行动来感化陈某。一是积极为陈某申报“太阳村”提供的服刑人员困难家庭子女分散抚养救助项目(该救助项目于2017年2月已经落实到位),免除其后顾之忧,陈某及其亲属对此感激涕零。二是在陈某生日当天,监区为其购买了方便面等生活用品和奖励餐作为生日礼物赠送给陈某,陈某非常感动,一再向监区表达谢意。近期,改造热情明显提高。三是要求监区警察高度关注其身体健康,及时带其看病就医,吃药打针,从细节上体现出警察的关心和温暖。 (7)耐心倾听法:陈某有强烈的倾诉欲望。为此,内管监区要求每名干警与其谈话时,一定要始终保持冷静态度,克制情绪,坚持耐心倾听,正确引导。通过多次耐心倾听,其中最长的一次长达5个多小时,陈某压抑已久的心声得以表达倾诉,各种不良情绪得以释放宣泄。 (8)合理安排法:陈某系重度难改造罪犯,多次易监区改造效果不佳。监狱综合考虑陈某的身体状况、刑期情况、性格特点及危险程度后,决定将其调入内管监区严防严控,深度教育。内管监区研究后对其改造岗位进行合理安排。 (9)政策宣讲法:陈某系涉黑罪犯,对其减刑条件要求高且减刑幅度小,陈某为此牢骚满腹,时常抱怨自己点背。为此,我们重点向其讲解有关“新三类”罪犯的减刑政策和减刑规定,帮助其重新制定改造规划,通过小目标完成来实现大目标愿望,同时着力强化其悔罪意识教育,让其认识到自身犯罪带来的严重社会危害性,从而使其减少抱怨,消除顾虑,树立正确的减刑观念和服刑态度,在希望中改造。 (10)亲情帮教法:我们想方设法疏通其亲情关系,化解其家庭矛盾,尽力修补其亲情支持系统。我们多次与其亲属尤其是与其弟弟(关系较好)的电话联系,交流意见,从中找出矛盾症结。平时对陈某拨打亲情电话也适度放宽,并认真作好记录。孩子陈俊昂是陈某的最大牵挂。我们有意引导陈某给孩子写信,同时安排其亲属督促孩子回信,加强双方情感交流。目前,陈某的孩子已数次来狱探望。 (11)家访考察法:2016年11月,监狱组织四名警察前往陈某户籍所在地进行家访。通过实地观察、与其父母交谈询问、录音录像等多种方法,深入细致地了解掌握了陈某的成长经历、婚姻状况、家庭状况、社会关系等有关信息,取得了良好效果。其亲属对监狱工作表示感激、理解、支持和配合并来狱进行亲情帮教。 6.预期矫治目标 (1)短期目标:稳定失控情绪,恢复生理健康,树立改造信心; (2)中期目标:降低或削除危险因素,步入正常改造轨道; (3)长期目标:调整错误认知,合理管控情绪,建立积极行为模式。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半年多的管理教育,陈某现实危险因素降低,已被解除顽危犯。陈某能够做到遵守监规纪律,服从警察管教,积极参加劳动和学习,积极劳动改造以换取减刑奖励。能够主动与家人写信、打电话联系,改造信心逐步增强,人际关系向好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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