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监狱服刑人员郭某的矫治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郭某,男,1981年2月出生,初中文化。郭某因聚众斗殴罪、强迫交易罪2017年10月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2019年5月投送连云港监狱服刑。入监后,因不适应监狱环境,较难融入罪犯群体,不被家人接纳,对生活前景丧失信心,产生轻生念头。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个人成长经历 郭某出生在普通的农村家庭,系独生子。父母常年在外打工,除逢年过节外很少回家。郭某自小由外婆带大,由于缺少父母陪伴,外婆过分溺爱未给予必要的人生指导,郭某养成自由散漫、唯我独尊的性格。上学时就经常打架逃课,初中毕业后不肯上学,从与社会上的无业青年混迹交往,到最后加入犯罪团伙,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二)入监后改造表现 郭某极不适应监禁环境,排斥、恐惧正常的劳动改造,常常找民警汇报思想要求调换岗位。对他犯缺乏尊重,人际关系差,经常与他犯发生矛盾冲突,受到处理。郭某自认为刑期短,没有减刑机会,加上入监后父母、儿子一直未与其联系,郭某认为被所有人抛弃,看不到改造前途,心情逐渐抑郁,入监半年后数次流露出自杀念头。 (三)教育矫治的难点 1.不健全的家庭环境,较低的文化层次,以及不良社会交往带来的负面影响,限制了郭某的认知理性,产生非黑即白、不如意就去死的简单化思维,跌入认知的陷阱而不自拔。 2.在社会上长期游荡,被不良社会青年裹胁参加纠合性暴力犯罪,郭某逐步形成傲慢、欺凌、目空一切、内心脆弱、自私等行为性格特征,并影响到罪犯群体对他的接纳。 3.长期形成的好逸恶劳,劳动改造表现较差;不善处理人际关系,在罪犯群体中较为孤立;减刑希望渺茫,家人不予接纳,导致郭某改造生活信心不稳,有较大的改变难度。 (四)预期矫正目标 1.树立求变意识,消除轻生念头。通过教育引导,使郭某认识到自己才是造成这一切的主因,发现自己的错误,增强责任意识,主动作出改变。 2.改进行为方式,改善情绪心境。摒弃错误的行方方式,遵守监狱管理规定,懂得尊重他人,融洽人际关系,步入改造正轨。 3.加强服刑规划,树立改造信心。制定切实可行的服刑规划,确定前进目标,找到改造方向,增强改造生活信心。 (五)矫正措施 1.耐心教育引导,增强责任意识。安排一名年轻民警做其包管民警,从感兴趣的话题入手,慢慢拉近距离,一起交流对人生的看法,规劝郭某珍惜家庭,承担起为人子、为人夫、为人父的责任。指定一名掌握心理学知识的监区领导作为攻坚负责人,每月对其谈心谈话,向其赠送《钢铁是怎样炼成的》等励志书籍,引导其树立正确的追求,鼓励其热爱生活,郭某很受触动启发。 2.开展亲情帮教,注入改造动力。郭某的父母、妻子和儿子未来监探望,郭某心情低落,民警多次与其家人沟通,耐心做思想工作,经多方努力,其妻带儿子来监会见,承诺再给他一次改过机会。其母亲、妻子、儿子一直通过书信、亲情电话保持联系。郭某在家庭亲情的感召下,改造精气神明显好转。 3.加强管理规训,强化行为养成。针对郭某行为散漫,与他犯动辄恶语或拳头相向的行为,民警在教育引导的基础上,对照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逐步收紧规范化要求。从内务整理、队列行进,到日常改造行为等方面提出严格要求,将其表现情况同物质激励、等级处遇相挂钩。针对其抑郁心理,安排专业心理咨询师对其开展心理咨询辅导和心理情绪宣泄,有效促进心理健康。针对郭某冲动行为,专门安排开展每周3次、持续4个月的静坐冥想和静物描摹练习,不断增强其自我控制能力。 4.加强关爱共情,促进群体接纳。针对郭某被罪犯群体孤立的情况,监区一方面加大对郭某的关怀力度,郭某每出现一点进步,就在集体讲评时及时予以表扬肯定,满足其被尊重的心理;将其相容罪犯调到郭某身边作为联号成员,加强与其日常交流,当郭某遇到改造生活上的困难时,民警积极想办法帮助解决。教育其他罪犯要看到郭某向好的变化,给他进步的时间。另一方面努力化解郭某与他犯的矛盾纠纷,逐步修复人际关系,运用“角色扮演”技术,让郭某参与其中,促使他体会到对方的感受,学会与他犯交往的正确方式。 5.规划服刑生涯,找到努力方向。民警鼓励郭某将刑期当学期,帮助他制定了“三步走”的行动,指导他合理规划服刑生涯。第一步:全身心投入改造生活中去,用积极改造获得更多奖励,争取减刑机会;第二步:参加面点烘焙和创业项目等就业技能培训,在刑满前拿到证书,掌握一技之长;第三步:利用监狱提供的就业指南,刑满后找到就业创业的机会。有了目标和方向,郭某积极投入到改造生活中,并先后获得多个行政奖励,改造的劲头更足了。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为期近二年的教育矫正,郭某的行为方式有很大改进,能很好融入罪犯集体生活,找到改造方向目标,有了积极向上的追求,亲情也为其源源不断地注入了改造动力,自杀危险得到消除,危险等级明显降低。 通过此案例,有以下几点体会: 一是改造罪犯必须以科学认识罪犯为前提。通过研判其成长经历,了解其性格特征,综合分析其家庭、刑期等因素,其内心较为敏感、脆弱、孤独。全面掌握郭某的信息,准确研判分析问题症结,为针对性教育攻坚提供了靶向。 二是改造罪犯必须采取系统的矫正方法。同一危险类型的罪犯,导致危险的犯因也是不同的。虽然大多数矫正方案都离不开日常生活、改造、管理、激励等方面,但必须根据犯因制定侧重点不同的矫治方案,灵活机动,多管齐下,才能做到有的放矢,药到病除。 三是改造罪犯必须坚持情理结合、循循善诱的基本原则。教育罪犯,首先要明确,罪犯更渴望被理解和接纳,这就要求与罪犯沟通交流时,要注重说理与共情相结合,指出问题与尊重接纳相结合。耐心接受攻坚过程中伴随的“反复”,坚持稳扎稳打,久久为功,才能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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