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马某某,男,1963年7月出生,宁夏固原人,小学文化,农民,家住宁夏固原市。2001年11月马某某因故意杀人罪被宁夏回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马某某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民家庭,家境贫寒,靠种地维持生计。由于没有得到良好的教育,加之自身不努力,放任自流,造就了游手好闲,好吃懒做的习性。 (2)社会经历:马某某小学未毕业便在家种地,由于自己身无一技之长,没有合适的工作,一直觉得不顺心,随后结交了一些社会闲散人员,受“狐朋狗友”的影响,价值观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为人开始蛮横、跋扈。 2.入监改造表现 马某某于2002年1月25日入监服刑改造,基本能够自觉改造,但心胸狭隘,疑心重,与同犯摩擦不断,干警总是要为其调节矛盾。 经过分析我们认为,马某某一系列消极改造的原因如下: (1)监规纪律意识淡薄 由于只有小学文化,又属于暴力犯,对监规纪律往往置若罔闻。服刑期间,经常因琐事与同犯发生矛盾,严重时甚至出现打击报复的情况。 (2)自身因素是主因 马某某性格孤僻,心胸狭隘,喜欢独处,不爱与同犯接触,加上自己条件差,产生自卑心理,遇事喜欢钻牛角尖;因身体有病,不愿承担集体生活中属于自己应该承担的部分;去年以来新的减刑办法变动较大,减刑困难让马某某更加消极;除了不积极参加生产劳动之外,还经常逃避学习,每次参加集体活动时,都要找到警官,称自己无法参加集体活动和队列训练,致使马某某不能和其他同犯一样,参加正常的改造生活。 (3)受害者心态严重 受害者心态是一种消极的防御心态,负面情绪积压,归内因。忽略自己的问题,而把别人的问题无限放大,都是别人的错,自己没有错。在服刑中,总认为警官和他过不去,同犯故意刁难他。天底下我最倒霉,别人都在逍遥法外等等。 3.心理测量情况 监区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了心理测试,经艾森克个性测验:该犯好独身,不喜欢交际。缺乏同情心,焦虑不安、情绪低落,心里想法较多、负担较重。典型的情绪易焦虑、抑郁,对各种事情不感兴趣,容易产生悲观、紧张、担心、害怕等不良情绪,从而消极改造。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由于马某某文化程度较低,对社会及周围的人群不能做出正确的评价,遇事总是抱怨,咒骂;对待不良社会现象,也是盲从,没有自己的主见;不知法、不懂法是违法犯罪的重要原因;服刑时间较长,改造经验丰富,但视野不宽,心胸狭隘,面对漫长的刑期,选择消极改造。为此,在矫治过程中必须耐心、细致,深入浅出。 (2)性格因素:因为家庭原因,早早辍学,步入社会,接触社会闲散人员,产生了错误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导致马某某叛逆心理较强,性格偏执,对人和事多疑,爱钻牛角尖,事事以我为中心。在矫治过程中,明显感到马某某的逆反心理表现,包括情绪抵触和行为抵触。 (3)心理因素:马某某性格属于倔犟、偏执类型,对人和事自认为有自己的判断标准,自己认为对的一定对,自己认为错的一定错;隐性心理懒惰,易受即时环境影响而产生冲动和鲁莽,不计后果。 (4)刑事政策:刑事政策的调整对其冲击较大,按照新的减刑、假释办法规定,减刑幅度降低,周期增长。故此,马某某也承受了较大的心理压力,势必会造成改造信心拾起又放下的可能性。 5.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监区召开警察会议,集思广益,研究对策,对症下药,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对马某某展开教育矫治工作。马某某的转化是一个困难和漫长的过程,但只要准确掌握其消极改造的原因,就会事半功倍,收到良好的效果。 (1)做好包夹管控,保证监管安全。保证监管安全是个案管理的基础,应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编排一个责任心强的互监组,一方面能够起到夹控作用,同时也可以起到帮扶作用,为开展矫治转化工作打下基础。监区专门为马某某编排了夹控互监组,指定两名表现稳定、性格活泼的罪犯对其进行包夹和帮扶,希望通过外向性格的同犯带动较为内向的马某某。民警给包夹罪犯布置任务,要求包夹人员及时汇报马某某的举动,使他的行为举止都掌控在民警手中,发现有违纪苗头,立即予以劝阻和制止。对马某某在生活中遇到的小困难,则要求包夹人员及时给予帮助,消除可能由包夹而带来的抵触情绪,避免违纪事件的发生。马某某在互监组的包夹和帮助下,表现较好,没有出现违纪行为,也树立了改造的信心。 (2)营造良好环境,加强教育转化。针对马某某观察中发现的问题,先通过互监小组为其开导,针对问题症结安排专管警察在有针对性的谈话教育;并在允许的条件下,为其提供学习及生活上的帮助,使其能逐步融入到集体改造生活中去,让积极和谐的改造环境影响其偏执的习惯思维和行为,体验集体的温暖,培养良好的行为习惯。同时,在监区罪犯集体大会、出收工、晚点名、组内讨论会等场合,针对马某某的表现进行适当的微量鼓励,对马某某提出的合理诉求给予支持和帮助。 (3)增强法律教育,实行逐层谈话教育。法律是罪犯改造指路的明灯,学会守法是改造罪犯的基本要求。我们鼓励马某某参加法律学习,对其进行必要的法律教育,告诉他现在是法制社会,知法、懂法才能更好的守法。监区利用每周二监狱教育日时间,加强对马某某的法律常识、监规纪律、形势政策教育,从知法、懂法、守法对其进行教育引导帮助,通过案例讲解,使其了解基本法律常识。同时,从监区包管包教警察、监区领导、科室领导分层次全方位进行谈话教育、心理疏导、政策讲解,对其进行引导帮助,摒弃批评训斥,而是以拉家常的方式逐步将话题引向深入,走近马某某的内心世界,让其毫无保留的倾诉,把自身最关心最隐晦的苦恼讲出来。 (4) 进行技能培训,培养良好劳动习惯。马某某入监后一直在生产一线,鼓励他,要减刑,就要继续到一线去,让其忙碌、充实起来,避免无事生非、胡思乱想。监区给他找来技术书籍,指定技术较好的同犯对其进行“传、帮、带”,并经常鼓励他、锻炼他。马某某学习的劲头大增,监区准备对他进行必要的技术培训,使马某某掌握了一技之长,养成劳动习惯,并且在劳动中获得良好的改造成绩,体验到劳动的成就感,为以后的回归就业也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5)讲解刑事政策,积极进行引导。对于新的形刑事政策,马某某感觉压力较大,监管的难度自然增加。通过对新的刑罚政策讲解和灌输,使马某某逐步接受,不能过于抵触。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对于马某某这个大刑期的罪犯没有办法选择和改变,但可以调整好自己的心态,正确对待政策的调整,尽快从新刑事政策的迷茫中走出来,重拾信心,踏实改造,不再走弯路,努力改过自新,以优异的表现赢得减刑。 (6)培养兴趣爱好,丰富服刑生活。“兴趣是最好的老师”。对于马某某,这句话就可以改成“兴趣是最好的陪伴”。面对单调、封闭的服刑生活,如果能多一些兴趣爱好,漫长的刑期就可能会成为学期。马某某在休息时间喜欢上了打牌,监区又为其安排了其他几个兴趣小组,良好的兴趣能愉悦身心,保持健康情绪。沉浸在自己喜欢的事物中,马某某就能提升素质,心理得到满足,就能走出狭隘,并积极的投入到改造生活中。可以肯定,只要马某某能静心去做自己喜欢的事情,我们的监管安全目标就有了保障。 (7)利用社会力量,积极帮教改造。在监狱开展的法律服务进监狱活动中,安排马某某进行法律咨询,树立正确的法律观念,走好自己的改造路。通过好书进狱园活动,安排他积极参加,挑选有益身心的书籍,宁静自己的心灵,忏悔自己的过错,增长必要的常识。 6. 预期矫治目标 (1)树立正确的改造信心。消除不良影响,增强其自觉改造意识,生活上多关心其身体情况,让其感觉到政府警官对其关心和照顾。 (2)法律意识得到加强。使其知晓基本法律常识,认清犯罪本质,不再盲动,认清当前改造形势,促进其积极改造。 (3)对待劳动的态度端正。使其意识到,在外面的时候游手好闲,不被接受,导致犯罪,因而在监狱就要养成自食其力,与人为善的习惯。 (4)服刑时遵规守纪。不能以自己有病,对监管制度有意见,在执行监规时就打折扣,要促其正确认识监规,顺利服刑。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民警长期的教育矫治,马某某目前已经能够正确面对自己的身体状况,积极参加劳动和学习,严格遵守监规纪律,与他犯关系也得到极大的改善。他希望通过自己的努力,争取早日减刑,现在,马某某已获得三个表扬,对未来的改造充满信心。 通过这个案例,民警深刻体会到:教育如果只是空洞的讲道理或谈政策,只能得到罪犯表面上的服从,并不能真正地让其转变态度,心服口服。要想达到预期的教育效果,就必须通过教育引导、积极干预和正确的心理辅导等多种手段,了解罪犯真实的想法,利用各种改造的手段,遏制罪犯不正当改造手段,引导罪犯走上正确的改造道路。教育罪犯就是要去帮助他们更清楚地看待问题,进一步做出理智的选择,这样的教育方式,切实是为罪犯改造着想,罪犯才更容易接受,态度和观念变起来也才更快。从矫治的周期来看,对于马某某这样的罪犯,确实不能着急,需要耐心和细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