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一)一般资料 罪犯全某,男,1986年出生,初中文化,捕前住吉林省梅河口市,未婚,无职业。2005年因犯抢劫罪、强奸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于2008年1月释放。2009年7月,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2009年8月入监服刑改造。现余刑四年五个月。其父母定期进行亲情会见,希望他在监狱服刑期间遵规守纪,早日出监。 (二)主要犯罪事实 2009年3月,全某以看房、买房为由,在一个月内4次入室抢劫,入室后以捆绑、威胁等手段,抢得现金和手机等物品,并致1人重伤,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系累犯。 (三)服刑期间改造表现 全某入监后,基本能够完成劳动任务,但其内心敏感,猜疑心重,情绪冲动,因琐事多次与其他罪犯、民警发生冲突。2015年8月7日,全某认为罪犯王某向其身上扔纸团,击打对方两拳,在犯群中造成较坏影响,被严管教育一个月处理。2016年11月1日,因其加工的产品质量不合格被民警批评教育后,他在中午收工期间脱离互包组,攀爬至超市二楼后跳下,导致左脚骨折,腰部受伤,后被严管教育两个月。2018年8月16日,因为其不符合安全巡查员筛选条件被调岗,全某怀疑是区队民警有意为难自己,便私藏一把废旧的锯条刀,企图威胁民警,私藏违禁品行为被发现后,全某接受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治疗。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案例分析 (一)主诉和个人陈述 1、主诉:焦虑,头痛,失眠,经常做噩梦,注意力不集中,记忆力下降,对未来失去信心。 2、个人陈述:在日常改造生活中,不信任其他罪犯,不愿意与别人接触,总觉得别人不怀好意。认为民警处理问题不公平,对自己不关心,面对一些挫折只能自伤自残。至于自己能不能残废或死亡,没有考虑过。妈妈来会见时,我说:“还能减6个月。”妈妈并没有高兴,而是说:“你不惹事就行。”至于未来,过一天算一天,不抱有什么希望。 (二)成长史调查 全某小时候,父母忙于工作,对其关注较少。性格内向,多次被其他同学抢劫午饭钱,为了“不让爸妈操心”,全某将这些事都埋在心里。为保护自己,小学三年级时,购买一把长刀,藏在腰间,有一次被同学截住索要钱财时,他掏出长刀刺向对方,造成流血事件。全某小学六年级的时候,自己和那些“坏”同学混到一起,开始打架斗殴、抢钱。为了有“面子”,自己去工地雇工人叔叔代替父母开家长会。 (三)心理咨询师观察、了解和他人反映的情况 1、咨询师观察、了解的情况:个头高,衣着随意,表情有点紧张,思维清晰,反应正常,有改变自己的愿望。除了因为跳楼造成脚跟骨骨折,腰部受伤外,无其他躯体疾病。 2、民警反映:遇到挫折时控制不住情绪,对民警持有偏见,疑心重。 3、其他罪犯反映:不合群,经常因为一些小事与其他罪犯发生冲突。 (四)心理测试结果 1、症状自评量表(SCL—90)测验报告: 总均分(总体上的自我感觉平均程度):2.1 阳性症状分(在“有症状”项目中的自我感觉不佳的平均程度):2.7 (1)躯体化(即主观的身体不适感):1.8 (2)强迫症状(明知无必要、但无法摆脱无意义的思想、冲动、行为等):2.8 (3)人际关系敏感(人际交往中的自卑感和不自在感以及人际不良):1.8 (4)抑郁(失望、悲叹、苦闷甚至自杀的感情和心境): 2.4 (5)焦虑(烦躁不安、神经过敏、紧张惊恐):2 (6)敌对(思想、感情及行为上的敌对表现,如厌烦、争论、争斗):1.3 (7)恐怖(对象涉及出门旅游、空旷场地、人群、交通工具及社交恐怖):2 (8)偏执(主要指投射性思维、猜疑、关系妄想、夸大等偏执性思维):2 (9)精神病性(幻听、思维播散、被控制感、思维被插入等精神症状):2.1 (10)其他(睡眠、饮食等方面的主观感觉):2.4 结果分析:按照0——4的计分标准,全某各项指标均呈阳性,其中强迫、焦虑、抑郁、恐怖、偏执和睡眠饮食方面的症状表现为中等到严重程度。 2、卡特尔16种人格因素测验报告: (1)16种人格因素:乐群性3分,聪慧性3分,稳定性1分,恃强性1分,兴奋性2分,有恒性1分,敢为性3分,敏感性7分,怀疑性9分,幻想性6分,世故性7分,忧虑性10分,实验性2分,独立性6分,自律性3分,紧张性10分。 (2)次级人格因素:适应与焦虑11分,内向与外向0分,感情用事与安详机警3分,怯懦与果断4分。 (3)临床应用(估计和预测):心理健康者人格因素5分,专业而有成就者的人格因素30分,创造能力强者的人格因素82分,在新的环境中有成长能力的人格因素16分。 结果分析:内向,情绪不稳定,自控力差。敏感,多疑,忧虑,抑郁,缺少安全感,不适应环境,心理健康水平极低。 (五)评估与诊断 1、诊断结果 综合以上临床资料,对全某的初步诊断是:焦虑情绪和负性认知引发的严重心理问题。 2、诊断依据 (1)全某思维清晰,个性相对稳定,有自知力,有改变自己的愿望,无精神病性症状; (2)触发焦虑的事件来源于生活多方面,不良情绪已泛化; (3)焦虑情绪持续时间长(超过两年),劳动、学习、人际交往等社会功能受到严重影响。 3、原因分析 (1)生物层面:无明显生物原因; (2)心理层面:个性敏感、多疑、敌对、焦虑、恐惧,内心缺少安全感,经常封闭、压抑自己。存在不合理认知,负性思维占主导,认为“自己的冲动、自伤自残都是别人造成的”,不能换位思考和理解他人; (3)社会层面:童年期父母陪伴和教育相对缺失,学校负性生活事件、不良社会环境影响,致使其内心缺少安全感。服刑期间的人际矛盾进一步加剧了他的焦虑情绪,以至于多次自伤自残。 二、心理矫治过程 2018年8月16日,因为全某有犯罪前科,且在服刑期间有违纪行为,被民警调整劳动岗位,他心怀不满,私藏废旧的锯条刀,企图以自伤自残威胁民警。监区分管改造工作的副监区长了解情况后,考虑到全某的抗拒改造表现主要源于心理问题,便直接带领其接受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治疗。 第一次咨询:建立信任,了解情况 全某最大的心理问题是内心缺少安全感,不信任他人。心理咨询师把建立良好的信任关系作为前提,让其明白:心理咨询师是来帮助他调整情绪,化解压力,解除困惑,提高生命质量的。由于全某还年轻,剩余刑期也短,主观上还是想让自己早点好起来的,再加之咨询师的亲和力,所以,很快建立起了良好的信任关系。通过倾听、积极关注、共情、提问等技术,全某压抑的情绪得以宣泄,很快渡过危机期。各方面信息的取得,为制订心理矫治方案,开展具体化的心理治疗奠定了基础。 第二次咨询:确立目标,制订方案 咨询师与全某共同协商,制订了切实可行的咨询目标和矫治方案。 咨询目标:化解焦虑情绪,改变负性认知,消除人际关系障碍,提高改造自信,促进个性成长。 矫治方案:运用合理情绪疗法帮助其改变认知,进而改变情绪,建立和谐的人际关系;运用叙事疗法帮助寻找资源,建立自信,增强改造动力。从2018年8月16日星期四开始,每周四咨询1次,共计6次,地点在全某所在监区办公室。双方遵守约定,全某要积极配合咨询师。 第三次咨询:认识情绪,消除痛苦 全某认为,过去自己之所以痛苦,都是别人造成的。咨询师通过分析让他明白,他痛苦的根源来源于自身,来源于自己的负面情绪,是自己被情绪所控制,失去了理智导致的,并当场教他操作以下管理情绪的三步法: 1、感受情绪的存在,接纳情绪的到来。 2、做深呼吸,或者紧握双拳然后放松,或者喝一口凉爽的水,达到放松身体,消除紧张的目的。 3、自己问自己,“有必要这么冲动吗?还有没有更好的解决问题方法呢?” 作业:以后遇到情绪问题时,按照此三步法来操作。 第四次咨询:改变认知,降低焦虑 咨询师应用艾利斯的“合理情绪疗法”,帮助其找出不合理认知,并进行“认知重组”,帮助其打破那些“无意识”观念的执着,识别不合理认知,建立合理认知,最后获得醒悟和改变。 譬如全某认为,“孙警官对我有偏见,将我从好不容易争取来的值班岗位上撤下来。”“接见时我说我还能争取减刑6个月,妈妈却说‘你不惹事就行’,对我改造根本不关心。”通过讨论,最后全某将自己的这两条不合理信念进行了修正,结果是:“我是累犯,以前改造中还有过自伤自残史,按照监狱规定是不符合值岗标准的,警官将我从值班岗位上撤下来是正常的。”“接见时妈妈不是对我不关心,是怕我再惹事,希望我顺利回家,是爱我的表现。” 作业:在今后改造生活中产生让自己痛苦的想法时,将其写在纸上,然后进行认知重建,必要时可以请教民警或者心理咨询师。 第五次咨询:心理分析,自我成长 根据精神分析的理论,任何行为的背后都是有原因的。通过讨论让全某领悟:其抢劫行为、自伤自残和攻击行为,是童年时期错误“成功”体验的继续,是心理发展的停滞,要通过学习、社会实践活动获得成长,用社会认可的方式解决问题。 全某所在的监区为老病残监区,没有固定的劳动任务,平时闲暇时间较多,加之全某文化程度低,心理咨询师建议其通过看书学习,提高自己。全某能意识到自己存在的心理问题,主动到教育科图书室申请借阅心理健康方面的图书。在学习中遇到不懂的地方,能主动向民警或心理咨询师请教。通过参加学习,培养了全某的兴趣爱好,也让其心理获得了成长。 第六次咨询:叙事治疗,增强自信 全某不合理观念占据其思维的主导地位,因为缺少安全感,遇到什么问题总是往最坏处想,面对困难、挫折的时候,轻者情绪冲动,重者自伤自残,从来没有考虑过后果,至于自己在改造中存在哪些优势、未来人生的前景如何也从来没有想过。所以,对全某适用于叙事心理治疗法,帮助其找出遗漏片段。全某在与咨询师交流过程中,叙述的都是改造中的不如意事,心理咨询师并没有跟着他的思路走,而是引导他从负能量的故事中走出来,建立新的、积极的故事。主要对话内容如下: 问:你多大年龄?在犯群中处于什么年龄段? 答:32岁,在犯群中我是年轻的。 问:爸爸妈妈一共几个孩子?二老身体怎么样? 答:就我一个,爸爸妈妈身体挺好的。 问:你的身体健康状况怎么样? 答:身体挺健康的,左脚跟和腰部恢复的非常好。 问:你的余刑还有多少年?在犯群中你的刑期是长还是短? 答:现在余刑四年半,如果再能减刑半年多,剩余刑期就不足四年了。我们区队大多数罪犯被判处无期、死缓,与他们相比,我的刑期已经非常短了。 问:设想一下,如果三年后顺利出监,十年后你的生活会是什么情景? 答:(沉思片刻)十年后可能结婚了,有了自己的孩子,爸爸妈妈帮我看孩子,我出去打工,生活应该不错的(脸上露出笑容)。 问:想想将来团聚、幸福的生活,你想对现在的你说些什么? 答:管理情绪,保护自己(不再自伤自残),为将来的幸福生活做好准备。 积极的新故事,给全某带来了力量,带来了自信,也为他以后管理情绪,改变负性认知,积极改造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教育改造成效】
三、心理矫治效果评估 通过前后6次的心理危机干预和心理治疗,全某的焦虑情绪减轻了,负性认知少了,能主动帮助老病残罪犯打水打饭,打扫卫生,人际关系和谐,监区已经报请监狱撤销其顽固犯。 (一)罪犯自述:非常感谢心理老师帮助我清除多年的心理障碍,我现在活得比以前轻松多了!一定要把握好剩余的刑期,遵守监规,早日出监,回家报答父母的恩德。 (二)监区民警反映:全某脸上笑容多了,情绪冲动的时候少了,近两个月未发生自伤自残等违纪行为,有时候主动找民警汇报思想,表达改造决心。 (三)其他罪犯反映:全某不再封闭自己,能主动与别人聊天,有时候还帮助患病罪犯打扫卫生。 (四)心理测试:2018年10月15日,心理咨询师再次对全某进行了症状自评量表(SCL—90)测试,十个项目中,除了强迫(1.3分)、恐怖(1.1分)指标呈阳性外,其他指标均呈阴性。表明全某的焦虑情绪得到有效控制,人际冲突也减少了,心理健康水平得到提高。 四、案例思考 本案例的全某,存在以焦虑情绪和负性认知为主的严重心理问题,根源深,持续时间长,对这样的罪犯进行心理矫治需要有耐心和恒心,不怕反复。 (一)建立心理矫治工作的安全保障 心理咨询师开始心理矫治前,全某处于危机状态,对待这样一个有严重心理问题的监狱级挂牌顽固犯,前提必须是落实严格的监督和管控措施,将其情绪平复到危机前的水平,这也是心理矫治工作能够顺利开展的保障。 (二)查找问题根源,对症下药 全某的情绪化、自伤自残问题已经存在三年多,一直未能解决,原因是监区民警把全某的行为表现归结为抗拒改造,重点进行严格监管和强制教育,结果使其一时平静下来,过不了多长时间又旧病复发。通过心理矫治,帮助全某找到问题根源,让他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样,才能有针对性的解决问题。 (三)持之以恒,不怕反复 全某的心理问题起源于童年缺少父母的陪伴和良好的教育,长期受学校和社会中不良因素的影响,某些错误观念已经根深蒂固,不是一朝一夕就能彻底解决的,所以心理咨询师和监区民警要有信心,持之以恒,不怕反复,问题终会得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