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一、罪犯基本情况及心理测试结果 (一)罪犯基本信息 王某,男,51岁,小学文化,农民,家住吉林省舒兰市青松乡。因犯故意杀人罪,于2006年 3月20日被依法逮捕,被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于2006年11月17日投入吉林省吉林监狱服刑改造。改造期间共获减刑3次,现有余刑12年。 (二)犯罪事实 被告人王某与被害人孙某于2005年初相识,二人在吉林市龙潭区王某经营的足疗店内同居。2006年2月24日,被告人王某与孙某因琐事发生争吵,继而厮打在一起,王某用锤子击打孙某的头部数下,用刀猛刺孙某右肋部两刀,至孙某当场死亡,王某逃离现场。被告人王某于2006年2月27日被吉林市龙潭区公安分局抓获。 (三)改造表现 罪犯王某入监后于2007年1月23日被分入一监区改造。王某原判刑期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刚入监时,由于王某迫切希望自己能够减为有期徒刑,改造表现尚可,于2011年11月9日减为有期徒刑19年,又于2017年4月28日减刑7个月。减刑之后,王某对民警分配的劳动改造任务开始有抵触情绪,经常以右腹部疼痛,要去医院就诊为借口逃避劳动,抗拒劳动改造;在同民警谈话时,故意说:“药也吃了、针也打了,也不管用啊,肯定得癌症了;死了算了,说不定哪天我就死在监狱里面了”等消极言论;王某变得脾气暴躁,情绪激动,经常因琐事与同犯发生口角,并扬言“你有本事整死我,我还得谢谢你!”。王某抗拒改造行为严重干扰了民警的正常管理,对监区的教育改造工作带来负面影响。 (四)心理测试结果 1、通过对王某采用SCL—90量表的测试结果显示: 王某的躯体化2.2;强迫状态2.3;人际关系敏感3.34;抑郁3.6;焦虑2.7;敌对2.5;恐怖2.0;偏执3.1;精神病性2.1;其他1.28。 2、通过对王某采用卡特尔16PF量表测试结果显示: 王某具有以下特点: (1)乐群性3.3,表现出喜欢独处,待人冷漠,不愿参加集体活动。 (2)稳定性0.36,稳定性差,情绪常常容易波动和多变,心理素质和承受力差,易受环境影响而烦恼紧张、心神不宁、难以面对挫折。 (3)忧虑性7.8,表现焦虑、疑神疑鬼、悲观烦恼。 (4)内外向2.16,介于内外向之间,不爱与人透露心声。 心理测试结果表现王某情绪不稳定,报复心强,人际关系敏感多疑;常担心别人议论自己,警惕心重;做事小心谨慎;自我感觉良好;睡眠质量差、多梦;焦虑、紧张、莫名担心,坐立不安;怀疑他人针对自己,疑心重。 二、顽固性成因分析 通过对王某档案、日常行为表现、家庭情况的梳理排查,攻坚转化小组经过分析研究,初步确定王某改造过程中形成顽固思想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个人因素:王某患病后,抗压能力差、内心自私、吃不得苦,医生告知饮食上要清淡、生活上要戒烟,但王某仍然不知悔改、不能自律,无法改掉生活中的不良习惯,总幻想只要依靠药物就能治愈自身的慢性疾病。 家庭因素:王某曾经营足疗店,交往女友甚多,私生活糜烂,妻子柴某与其感情破裂,女儿也不曾感受到父爱;王某母亲疾病缠身,父亲需要外出务工贴补家用;王某胞弟刚从黑龙江某监狱刑满释放,居无定所,生活窘迫,无力照顾年迈的双亲。面对破碎的家庭、年迈的双亲、自身的疾病,综合压力导致王某对生活的信心一落千丈,产生绝望感。加之王某心理脆弱、胡乱猜测,使之抗拒民警的监管改造,对自己的服刑改造方向产生迷失、动摇。 环境因素:王某与消极改造的同犯接触较多,易受负面影响,个别消极改造罪犯向其灌输在监狱患病就相当于绝症,只能等死的消极思想,从而使王某对疾病产生恐惧。加上其自身意志不坚定,性格内向,不愿向民警敞开心扉,封闭的活在自己的世界中,久而久之导致其内心悲观,丧失信心,于是便开始破罐破摔,消极改造。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三、制订攻坚转化方案 (一)成立攻坚小组 组 长:谭富华(监狱政委) 副组长:文正浩(刑罚执行科科长) 组 员:刘龙飞(副监区长)李焕奇(教育干事)陈树林(专管民警) 职 责:组长负责教育转化工作的指导部署和组织协调,组员负责对王某具体的教育转化工作。 (二)转化时间目标 工作时间:2018年4月——12月 总体目标:通过就医找出王某真实病因,正确引导其认识身体病痛,积极配合治疗,缓解心理压力,消除恐惧心理,使之重新投入到正常的改造生活。 (三)制订转化方案 根据王某的实际情况及改造表现,攻坚小组制定了由四个阶段组成的攻坚转化方案: 第一阶段:通过查看档案及侧面调查,全面掌握王某的家庭背景,社会经历,成长环境,改造表现等相关信息,对王某进行行为纠正。由专管民警对王某进行针对性谈话教育,使其从自我封闭、放弃治疗转变为敞开心扉、配合治疗并且能够主动向民警汇报思想动态。 第二阶段:针对王某身患疾病的现实情况,在治疗的同时,攻坚小组对王某进行心理疏导,缓解其对疾病的恐惧;加强人文关怀,让王某感受到政府和家人的关心和期望,树立积极改造信心,逐步摆脱对疾病的心理恐惧,重返改造正途。 第三阶段:针对王某心理行为特点,运用心理学技术,培养王某自律性,戒除不良嗜好,培养王某健康、良好的生活习惯,促使其增强生活自信心。 第四阶段:严格监管,培养王某的自我约束力,树立良好正确的改造观,能够遵守监规监纪,自觉接受教育改造,自觉完成生产任务,主动投身到积极改造的道路上。 四、攻坚转化过程 (一)加强管控,做好包夹,固化活动轨迹。 王某被列为监狱挂牌攻坚转化顽固犯后,加强对王某日常行为的管控和包夹成为攻坚转化小组的第一要务。攻坚小组从各个环节、各个时间段进行部署,安排落实了全面的管控措施,调整王某所在互包组,特别加强了对王某日常行为的细节跟踪,确保王某不发生违规违纪行为,为攻坚工作打好基础。 (二)治疗病痛,打开心结,消除疑心。 攻坚小组在听取监狱医院和监区对王某病情现状的汇报后,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带领王某离监就医,做出全面检查诊断。在对其进行核磁共振、彩超等各项系统的检查之后,主治医生做出明确诊断,王某患病为慢性胆囊炎、肝表面血管瘤。医生对王某进行逐一讲解,告知其所患疾病均为慢性疾病,不会致命,必须在日常生活中注意自己的生活习惯和饮食习惯,积极配合治疗一定会有所好转。看到科学的诊断结果,使得王某内心关于身患绝症的疑虑基本打消,重新燃起了生活的希望。 (三)循序渐进,逐步感化,突显价值。 攻坚小组成员分别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教育谈话,了解其治疗过程和进展,加强思想教育,在生活上给予王某关怀和帮助,使其感受到民警的关心和温暖,逐步感化王某的内心世界。 通过系统性治疗和针对性教育谈话,王某开始找到管教民警要求参加劳动改造,并写下了悔过书和保证书,忏悔自己逃避劳动改造行为的错误危害,请求监狱给予原谅,争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专管民警根据王某的病情现状、劳动能力,安排其从事服装包装记录以及箱单制作的劳动岗位。通过近半年的观察,王某在劳动改造中表现积极,较好地完成劳动改造任务。民警适时对王某的进步进行表扬鼓励,王某也得到了同犯的认可和尊重,使其增强了自信心,找到了自身改造的价值。 (四)亲情呼唤,真诚感召,走向正路。 随着各项攻坚转化措施的逐步开展,王某的内心也发生了潜移默化的改变,攻坚小组以开展亲情帮教活动为契机,打好亲情教育牌。针对王某母亲疾病缠身,胞弟生活窘迫,夫妻感情冷淡以及儿女关系疏远的家庭现状,攻坚小组本着为罪犯负责的态度,联系当地政府为王某父母申请了低保,并且联系彩虹基地为王某弟弟安置工作,极大的缓解了王某家庭经济压力。 为巩固前期转化成果,监狱安排王某的父母、妻女、兄弟与王某进行亲情会见,促使王某从内心深处找回亲情,找回归属感。亲情会见过程中,王某向家人讲述自己在狱中的思想进步和深刻的悔改之心,家人也看到了王某的变化,对其回归家庭充满希望。王某也被亲情关怀教育所感动,表示一定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到家人身边。
【教育改造成效】
五、转化效果 经过近一年的攻坚转化工作,王某已回归改造正途,能够遵守监规纪律,完成劳动改造任务,并且得到家人的关心理解,重新建立了积极改造、争取减刑的改造目标,也未发生反复现象。 六、体会感受 教育转化顽固犯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必须脚踏实地做好改造罪犯的每一步工作。在攻坚转化过程中,要全面分析顽固犯抗拒改造的根源和存在的主要问题,详细了解顽固犯的思想动态和内心变化,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抓住转化切入点,针对性采取有效措施,秉持锲而不舍的精神,循序渐进的规律,遵循制订的转化方案,逐步开展攻坚转化工作,最终一定能够收获理想的转化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