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都匀监狱服刑人员韦某某教育改造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8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韦某某,男,1964年1月生,现年56岁,小学文化,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人,2015年7月因犯贩卖毒品罪、非法持有枪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限制减刑,于2015年8月13日入都匀监狱服刑改造至今,2017年12月27日减为无期徒刑。入监后,韦某某对监区管理的服从性较差,且性格暴躁、以自我为中心,与犯群之间关系较差,有较为明显的消极抗改的行为;监区鉴于韦某某现实改造表现较差,存在有脱逃和自伤、自残、自杀的现实危险性,报经监狱审批同意,于2018年1月将韦某某列为危险罪犯进行管理。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韦某某家中共有四兄妹,系老大,父母为维持全家生计而整天忙碌,对孩子的教育主要以中国较为传统和常见的方式,比较简单粗暴;韦某某受当时社会风气影响较重,对正在成长阶段的韦某某的影响都是十分巨大的,而且这些影响都是非常负面的。 (2)社会经历。此前,韦某某曾有多达五次的服刑改造、劳动教养经历,其50年人生有一半多的时间都是在监狱中度过的,韦某某的服刑改造经历使其能迅速的适应监狱生活,非常善于在服刑改造过程中隐藏自己,通过一些非正常方式、渠道实现自己的真实目的;韦某某的多数生存、生活技能都是在服刑改造中学会的,而正当的、正规的生存技能反而没有学到。 2.入监改造表现 韦某某入监服刑改造以来,面对监区正常管理的服从性较差,劳动改造长期欠产,教育改造学习不认真、不积极、不主动,面对责任干警、分监区和监区的个别教育谈话常常摆出一副无所谓的态度,有时会在话里话外透露出“这辈子基本上能活着走出监狱的可能性也不大,没有必要在监狱辛苦改造”等一些消极的思想意识,主要是以消极的态度、方式抗拒改造。在意识到这些问题后,主管的民警调整谈话教育的方向、方式,逐步了解到了韦某某的消极抗改的原因及想法。 (1)认知出现偏差。韦某某仅有小学文化,这一生当中在监狱度过了大半时光,对监狱有着已被其固化了的认知,一是多次服刑经历让其认为这次服刑和以前没有太大差别,相信自己能混得过去;二是反正自己这一生估计就是这样了,老实辛苦干一天也是服刑改造,偷奸耍滑混一天也是服刑改造,只要不去触碰监区警官的底线,混一天是一天。 (2)家庭原因。韦某某有母亲、弟弟、女儿及两个妹妹等五个直系亲人。此次再度入监,直接导致其母精神异常,其弟因参与了此次的共同犯罪也被判处刑罚在都匀监狱一监区服刑改造,现家中仅剩几个女性勉强维持,韦某某因此深感内疚,不知道该如何面对家中亲人。 (3)自身原因 韦某某极为自私自利,且性格比较冲动、暴躁,在犯群中的关系不好,易与他犯发生矛盾冲突,对其改造造成直接的负面影响;并且韦某某入监时年龄相对偏大,已有50余岁,还要面对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和限制减刑等限制条件下的超长刑期,自感活着走出监狱大门的希望不大,存在有一定的自暴自弃心态。 3.心理行为表现 韦某某入监时的COPA-PI测评报告显示:十三项测试中有八项属于维度分数高,仅有一项维度分数在50分以下,没有维度分数低的情况;高分数的维度解释为韦某某易受外界的影响而改变或放弃,性格冲动、鲁莽,不安守本分、恃强霸道,有较强的戒备心理,缺乏同情心,焦虑不安,有较为明显的心理变态倾向和较为明显的犯罪思维模式。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韦某某多次服刑经历和其已经固化的监狱印象,使其有一套只属于他自己的服刑改造道理,很难接受其他改变,这根深蒂固的影响是最难扭转的,但也是实现教育转化的基础。 (2)性格因素。受家庭和社会成长环境的影响,韦某某性格冲动、暴躁、直接,在谈话中可以很直观的观察到韦某某的情绪变化,也是因为韦某某不爱与人交流,所以经常因小事发生误会。 (3)心理因素。韦某某思想比较偏激,易走极端,因为对家人的愧疚,导致韦某某不愿直接面对家人,每当想起这些烦心的事情或听到家中的消息,总是会胡思乱想,会被各种想不通的问题所困扰,并且伴随着一整夜一整夜的失眠。 5.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并结合韦某某的现实改造表现,民警决定对症下药,制定详细的矫治方案,让韦某某尽快放下思想包袱,给其一份温暖让其在希望中改造,早日投入到监区的正常改造中去。 (1)每月准时安排韦某某拨打亲情电话,让韦某某及时了解其母亲和女儿的近况,并积极联系其家人作进一步沟通,通过亲情帮教化解该犯心结,引导其重树改造目标、重建改造信心,促使其由被动接受改造的心态向积极主动改造心态转变。 (2)加强韦某某的“三课”教育学习,进一步提升文化水平和文化素质,通过政治教育、思想教育和文化教育的交互洗礼,以及各种事例、案例的相互印证,从根本上彻底扭转韦某某原有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帮助其重新建立正确的“三观”。 (3)充分发挥心理互助员的积极作用,做好正面教育、引导工作,群策群力缓解韦某某的牵挂和担忧,放下思想包袱,走上正确的改造道路。介于韦某某易受外界影响的心理特点,适当安排罪犯与其多交流、多沟通、多关心,及时化解韦某某心中忧虑,排解改造或家庭给其造成的烦恼。 (4)严格管理和人文关怀相结合,合理安排劳动岗位,督促其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韦某某年过五旬,手脚无法和年轻犯人相比,从事重体力或精细的劳动岗位比较吃力,责任干警结合监区实际,安排合适的劳动岗位,挖掘韦某某改造中较为积极的一面,发挥其应有的劳动价值,培养自食其力的习惯,让其对劳动充满希望和信心,走好今后的改造之路。 (5)做好心理矫治和阶段评估。矫治过程中,对韦某某不断进行反复的个性化教育、针对性教育,了解其每一阶段的思想动态与心理变化,及时做好情绪疏导和行为管控工作,将每一过程作为一个单体小项目思考,阶段性进行教育管理效果的评估,适时调整对其教育管理策略。 6.预期矫治目标 (1)学会控制和管理自己的情绪。韦某某入监后给人最大映象就是冲动、易怒、暴躁,不仅不能顺利的走上正确改造道路,还给自己带去了不少的烦恼和困扰。 (2)学会有事找警察。韦某某入监初期,对监狱的印象还停留在过去的改造模式上,总想靠自己来解决问题,没有正确处理与他犯之间矛盾纠纷的方式、方法,且总是不自觉的将自己立在警察的对立面,不仅影响到了监区的正常改造秩序,更严重的影响到了其正常改造生活。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监区干警上下一心的共同努力,韦某某在经过一年九个月的个别教育矫治,现实改造表现有了极大的转变,经监区申报、监狱审查,已符合解除危险罪犯列管条件,于2019年9月成功解除危险罪犯身份。现韦某某在劳动生产中积极主动,不仅能按时完成个人劳动生产任务,还经常在劳动生产现场帮助分监区进行劳动生产;在三课教育学习中认真努力,积极帮助警官化解罪犯之间的矛盾纠纷,及时向警官汇报狱内信息。 通过这个案例,民警深刻体会到:对罪犯的教育改造、教育转化,靠的就是水滴石穿的水磨功夫,需要的是铁棒磨成针的那股韧劲,精诚所至金石为开。特别是在对危险罪犯的管理教育上,民警只有细心再细心、耐心再耐心、关心再关心,只有真正走进罪犯内心,触碰到其心底,才能对症下药、精准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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