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闫某,男,1984年9月出生,河南省人,文盲。闫某因犯抢劫罪,于2017年2月13日被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原盐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两个月,同年4月13日投送至浦口监狱服刑改造。入监后,闫某多次不服管教,对抗管理,被监狱评估认定为高度危险等级罪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个人成长经历 闫某出生在农村家庭,兄弟三人,父母务农,家境较差。闫某因贪玩厌学,小学一年级就辍学,后长年混迹社会,好吃懒做、行为不计后果,多次因偷窃、抢劫受到惩罚仍不悔改。结婚后育有一女,因家庭责任感淡薄,又无正当职业,家庭矛盾突出,后离婚。闫某曾因盗窃罪、抢劫罪先后两次入狱服刑。 (二)入监改造表现 闫某入监以来,改造表现较差,自恃曾两次服刑,对民警的教育管理阳奉阴违。从集训队分配到监区改造第一个月就因打架、对抗管教等原因先后六次被扣分处理。闫某暗中记录民警执法、履职情况,企图抓民警在执法方面“小辫子”,并想以此要挟监区和民警。 (三)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水平低下。闫某独特的个人成长经历,致使其价值观、人生观、世界观错位,好逸恶劳、贪图享乐思想严重。 2.法律观念淡薄。闫某对法律毫无敬畏之心,社会公德、家庭道德感淡薄,服刑改造意识、遵规意识较差。 3.反改造恶习深。闫某曾先后两次入狱服刑十一年,反改造恶习深,对监狱和民警抱有强烈的敌视态度,改造难度大。 (四)预期矫治目标 1.强化认罪悔罪。真正做到认罪悔罪,彻底反省自己的罪行,消除对社会、对监狱、对民警的敌视情绪。 2.提升认知水平。能够树立正确的“三观”,社会和家庭责任感得到提升。 3.适应改造生活。学会通过正当渠道表达诉求,理性解决改造生活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 (五)矫治措施 1.加强法律教育,提升认知水平。一是加强法律知识教育,引导其对照法律条款反思自己的犯罪给他人、给社会造成的危害,规划好个人今后的改造。二是强化感恩意识教育,引导其感恩党和政府的好政策,感恩民警的谆谆教诲,感恩家人的不离不弃,培养其懂感恩、敢担当的情怀,勇于承担起家庭和社会责任。三是加强文化知识教育,安排其参加扫盲班学习,并在小组指定一名改造表现稳定、文化水平较高的罪犯担任其义务学习辅导员。经过一段时间的教育,闫某学会了独立思考,做事不再冲动,与他犯的关系也得到了缓和。 2.严格公正执法,消除侥幸心理。一是规范执法。民警在管理过程中坚持严格规范执法,“一碗水”端平,不让闫某“挑刺”、“抓辫子”的企图得逞,同时注重对闫某的教育引导,使其逐渐认识其行为的错误性,引导其转变思想,走上改造正轨。二是从严管理。针对闫某改造过程中“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表现,坚决及时给予打击。监区根据其犯错误的性质和情节轻重,除按照有关条款规定处罚外,相应减少其物质激励、开帐额度、限制娱乐活动等辅助处理,促其算清违法成本账,改过自新。通过严格规范的执法管理和针对性的负向激励,闫某的遵规守纪意识逐渐增强,“违规违纪不受罚”的侥幸心理彻底消除。 3.注重温暖感化,缓和敌视心理。一是关怀关爱感化教育。由于闫某多次犯罪,家人对其十分失望,在其服刑期间,家人对其不管不问,长期无汇款、无接见,亲情缺位让闫某心情十分低落。对此,监区采取“攻心为上,温暖感化”的教育方式。闫某大帐没钱,分管民警主动给其购买了部分生活用品;闫某因病住院,监区领导亲自到医院看望,并嘱咐其配合治疗。一次闫某向民警提出想见女儿,又担心其前妻不愿带其女儿来会见。监区民警多次联系其前妻,终于做通其前妻的思想工作。在春运期间,民警往返奔波一千五百余里远赴闫某老家,为其拍摄了女儿鼓励闫某好好改造、争取早日回家的视频。闫某在病床上看到多年未见的女儿视频后,痛哭流涕,再三向民警表示感谢,并表示一定会好好改造。 4.坚持综合施策,科学矫治。闫某多年服刑,形成了监禁人格,表现为严重缺乏自信、对民警的敌视、对他犯的不信任,监区加强针对性科学矫治。一是“内视观想”矫治。安排闫某参加监狱举办的“内视观想”活动,闫某在导引师的帮助下,对过往的经历进行系统回忆,获得对自己的心理、性格及人际关系等方面的洞察和领悟。随后的相关测试显示,闫某的内心压力、敌对和防御数值大幅减少,换位思考能力有明显改善,对于自身不足关注也有明显增加。二是常态心理疏导。监区安排闫某每月参加一次监狱组织的心理咨询活动,通过心理沙盘游戏、参加宣泄室活动等,有效释放其心中的负面情绪,树立改造信心。三是项目导引训练。针对闫某金钱观失当、义利观错位,安排闫某参加监狱“财产性犯罪罪犯循证矫治”项目,帮助闫某树立正确的聚财、理财观念,并引导其树立强烈的家庭、社会责任感。 5.发挥劳动特长,形成改造自觉。一是亮点导引。闫某虽曾多次服刑,但劳动技能很好。监区将闫某编入小线化生产小组,让其充分发挥劳动技能好的特长,并经常在讲评会上进行口头表扬,并将其评为劳动标兵,鼓励其积极改造。二是激励导引。闫某劳动态度积极,劳动完成率逐渐提升,监区及时兑现物质奖励,让其介绍改造经验和心路历程,并根据劳动改造表现安排其担任生产小组的质检员,闫某的劳动积极性得到进一步提高、合作意识也有所增强。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一段时期的攻坚教育,闫某能积极参加劳动改造,与他犯相处和睦,有困难也能向民警积极汇报思想。2019年8月2日被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减刑七个月。 通过此案例,有以下心得体会:一要突出思想改造。思想是行动的先导,思想认知改变了,改造行为就彻底转变了。监区从一开始就清楚的意识到要让闫某不仅“服法”更要“服判”,要让闫某真真正正认识到自己行为给受害者、对家人、对社会造成的巨大伤害,并痛下决心,改过自新。二要加强信息研判。“知己知彼,百战不殆”。监区民警全面掌握闫某家庭环境、成长激励、婚姻子女情况等基本信息,综合运用量表分析、个别谈话教育、日常管理观察等多种手段,深入分析其所思所想,准确找到其改造的难点与突破点,才有的放矢的采取了后续的各项矫治措施,提升了矫治实效。三要强化正负激励。民警在严格规范执法的基础上,不仅对闫某的违规违纪行为及时予以打击和处罚,对于闫某的点滴进步,民警也及时给予表扬奖励,做到奖罚分明,引导其在思想和行为上由“要我改造”向“我要改造”转变。四要善于抓住关键。在矫治罪犯的过程中会有很多稍纵即逝的契机,要善于抓住节点,瞄准发力,就能收到事半功倍的成效。闫某生病住院让其流露出对女儿的思念,监区就抓住了这个机会,利用亲情感化,重塑了改造信心。五要多措并举攻坚。民警全面分析研判闫某的问题症结,把脉会诊,并综合运用靶向治疗,采取内视观想、心理咨询、询证矫治、亲情鼓励、发挥特长、参与集体活动等多种方法,最终实现了对罪犯闫某的彻底转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