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司法局引入社会法律服务力量助推法治创建深入开展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活动概况】

2005年,由鞍山市司法局提出的引导社会法律服务力量参与社会服务实践重大便民举措,号召全市各司法行政单位积极引入社会法律服务执业力量,扩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领域、提升人员从业素质、争取社会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认同,鉴于此,鞍山市铁西区司法局积极与辽宁钢城正大律师事务所进行商洽,寻找合作模式,制定了可行的“三步递进式学帮建”规划,以“短期突击见效果、被动输血为造血、固化推进无缝衔接”为脉络,理清了具体“学帮建”合作思路。随即开展了三项具体载体活动,真正的将“学帮建”活动与法治创建工作进行了深度融合。 十年间,先后帮助辖区企业、民营组织挽回经济损失300多万元,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建议上千条。“学帮建”党员律师与司法所同志开展送法进校园900多场次,为辖区中小学平安校园创建出具法律意见120余份,参与12.4宪法日、3.15消费维权等法治节点宣传140多次,以法治宣讲成员身份参与“法治讲堂”活动60多次。

【重点宣传内容】

(一)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为重点,在全区中小学校开展“以法治校树正气、以德育人塑英才”暨送法进校园系列活动 为打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法治环境,提升广大教职员工的法治素养,增强中小学生在校期间法治教育工作的实效性,扭转未成年人法治教育重口号、轻实效的思想,消除未成年人法治教育“文件一阵风”现象,建立“一以贯之、源头教育”中小学法治教育课制度,着重加强对教职员工法律知识的培训、着重强化学校专职法治辅导员与司法所法治辅导员的配合,重点引入法治教育星级达标评判制度,力促中小学法治宣传教育落在实处、成果在明处。 一是开展以全区中小学校法治副校长为主的法治教育培训活动,筹划开展“以法治校树正气、以德育人塑英才暨全区法治副校长专题培训会”,净化校园法治服务,提升广大教职员工法治素养。 二是在全区中小学校开展“学法尊法、与法同行,送法 进校法治大讲堂活动”,司法所法治辅导员开展各种形式的校园法治创建工作。 三是充实中小学校法治宣传教育力量,优化法治宣教结构,聘请辽宁钢城正大律师事务所十名党员律师担任全区23所学校法治辅导员,组织全区十二个基层司法所与各学校结成法治校园共建对子,共献力量。 (二)深化五项措施 ,强化三项联合,启动关爱空巢老人法律宣传维权系列活动 为加大老年人法律宣传维权力度,鞍山市铁西区司法局、辽宁钢城正大律师事务所全面启动法律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互为联合的老年人法律宣传维权活动,使全区老年人法律宣传维权工作更加人性化。 一是加大对涉及老年人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在全区各司法所设立平台,通过发放资料,组织律师等法律服务人员送法进社区。举办《老年人法律维权讲座》,在社区开设《法治学堂》,聘请辽宁钢城正大律师事务所律师现场针对老年人权益保障、婚姻家庭及财产继承等有关知识,对老年人再婚、财产分割、遗嘱的建立、子女的赡养、老年人维权等一系列关系到老年人切身利益的问题,从法律的角度,用发生在我们现实生活中的鲜活事例向老年人进行讲解,提高老年人的法律意识。 二是优化空巢老人法律援助服务方式。开辟老年人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对老年人的法律咨询实行优先解答,对提出法律援助申请的老年人实行优先受理、优先指派、优先办理。对申请法律援助缺乏书写能力的老年人,由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帮其填写法律援助申请材料;对因实际困难无法提供所需证明材料的,一律先行受理,事后补办手续;对行动不便的病、残、高龄老人,依托法律援助站、社区干部、亲朋好友代办,法律援助工作人员实行上门服务。 三是排查涉及空巢老人的各类矛盾纠纷。针对空巢老人维权意识弱的特点,组织街道、社区的调解委员会上门排查矛盾纠纷,针对空巢老人多发的赡养、遗嘱、邻里等纠纷开展专项的排查化解,全力维护空巢老人的合法权益,并联合工商局、12315热线对欺骗空巢老人的消费纠纷及时调解纠纷,调解不成帮其保存证据,提供诉讼法律服务,多方面维护老人合法权益。 四是建立空巢老人基层服务机制。各街道司法所和社区调委会定期派人深入社区空巢老人家中,发放法律服务联系卡,建立空巢老人档案,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及时化解矛盾。并尽力帮助老人解决各种困难,利用基层司法站设立老年法律援助工作站,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空巢老人无偿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进行非诉讼调解、协助老人申请法律援助等服务。 五是开展关爱“空巢老人”志愿服务活动。辽宁钢城正大律师事务所、司法所实行“一对一”或“多对一”的帮扶模式,即以社区为依托,组织志愿者与“空巢老人”结对,为老人提供包户、定期、接力式法律服务。 (三)开展走进基层、融入群众,仲夏法律宣传“话家常”活动 为进一步提升群众法律素养,创新普法宣传活动载体,使群众在消夏休息时间接触到更多的法律知识,所采取变以往的集中组织为因地自发而施、变以往准备好题目的宣讲教育为因民所需而谈、变以往的专门法律维权讲解为因势德教并重的法制宣传人性化服务思路,铁西区司法局、辽宁钢城正大律师事务连续九年,开展走进基层、融入群众,仲夏法律宣传“话家常”活动,邀请辽宁钢城正大律师事务“学帮建”律师现场为群众解答法律咨询,现场发放宣传资料万余份。同时,以司法所为单位,由各司法所辖区内的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各社区司法专干及辽宁钢城正大律师事务“学帮建”律师组成专业团队,深入到社区居民楼前群众纳凉处大力开展走进基层、融入群众,仲夏法律宣传“话家常”活动,实地解答群众提出的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来向群众讲解法律知识,做到群众“点需讲解”与“重点宣讲”相结合,将印制的万余份法律援助联系卡、148法律服务热线联系卡、人民调解组织联系卡发放到群众手中,征求群众对法治宣传与依法治理工作的意见建议,增强群众对普法工作的支持。力求通过此次活动在宣讲法律知识的基础上,能够为群众解决一些实际贴近群众生活的涉法问题,更为重要的是要在人民群众中树立司法服务为民的全新形象,使群众遇到法律问题第一时间想到基层司法所,依法合理的维护权益。 (四)主动而为、搭建平台,构建长效、连续、多层面服务企业机制 为贯彻落实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整合全区法律服务资源,为企业搭建法律服务桥梁,通过“整合一支专业法律服务队伍、开展双百场法律服务活动暨百场法律知识讲座、百场法律问题咨询活动”为抓手,建立长效法律服务机制。开展“法律工作者进百企”即法律服务工作者进百家企业义务担当法律顾问活动,组织辽宁钢城正大律师事务所以周钢都为代表的多位律师、10家法律服务所的法律服务工作者与全区103家企业签定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为企业经营保驾护航,使法律服务工作积极主动参与到审查企业重大项目合同、企业经营风险评估、融资引资等法律事务当中,努力提高企业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抗击风险能力,引导企业通过正当的渠道表达诉求,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为企业发展创造一个良好的外部环境。

【活动特点和效果】

一是增强了法治创建工作团队力量。鞍山市铁西区司法局、辽宁钢城正大律师事务所通过“学帮建”活动,开展了包括“法律服务宣传月、法律法规专题讲座、以案释法互助会、法律服务工作者进百企、为青春护航送法进行校园、法律服务进中小微企业、校园法治辅导员专题讲法”等多项具体实践活动,将社会法律服务力量与法治创建工作进行了紧密的衔接。 二是提升了广大司法行政干警法治创建能力,通过与社会法律服务力量融合,深刻的认识到“治贫”要比“帮贫”重要的多,司法所同志积极向“学帮建”律师学习,就身边事虚心向结对律师请教,积极参加辽宁钢城正大律师事务所开展的案件研讨活动。同时,辽宁钢城正大律师事务所适时向各司法所捐赠法律书籍,及时更新司法所工作人员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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