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洪某今年65岁,原来在一家国企工作,1989年离职经商,先后在厦门做过胶木电器,开过百货店,经营过贸易公司。在改革开放初期,洪某赚得盆满钵满。自从兜里有钱之后,洪某变得有恃无恐,内心开始膨胀,当时觉得厦门太小,应该到外面去闯一闯。
【案例基本情况】
【案例基本情况】 (一) 个人情况: 洪某与朋友在上海经营一家夜总会。当时的大上海只有一家外国人在高桥开的叫“百乐门”的夜总会,因此,洪某的夜总会门庭若市,生意火爆。洪某夜夜笙歌,在纸醉金迷的觥筹交错中逐渐沦陷,迷失了自我,染上了毒品,成为一个不折不扣的“吸毒仔”。从此,洪某无暇顾及夜总会的生意,最终“裸退”回到厦门,这一亏就是将近五百万,在当时算得上是天文数字。 (二) 染毒情况: 第一次染毒之后,前妻就与洪某离婚。2002年,为了戒断毒瘾,洪某只身前往广东,后又辗转江西玩命地打拼,娶了第二任妻子,生下了一男一女。 毒品的魔力是可怕的,也不知道为了什么,在鬼使神差下,洪某第二次复吸,被强制戒毒后,又与第二任妻子离婚。当然,像洪某们这种“瘾君子”连自己都管不住,肯定是没有资格享有抚养权的,就这样,洪某成了一个现实版的“孤家寡人”。天依然如昨天一样湛蓝无比,而洪某却今不如昔,开始追悔莫及,只能孤单一人过着膝下无儿无女的清苦日子,每月依靠政府低保度日。总结起来吸毒人的结局无非是三个:倾家荡产、妻离子散、病魔缠生。现在的洪某就是最好的例子,除了为生存奔波外,洪某每天还要服用各种药物维持生命。 (三) 戒毒情况: 在戒毒的路上能够回头就不算晚。洪某非常幸运地来到福建省厦门司法强制隔离戒毒所(简称“厦门所”),在警官们的悉心教诲下,洪某认清了毒品的危害,矫正了错误的三观,收获了满满的正能量。 记得在入所队时,警官给洪某上过一堂以“妈妈爱、慈母心”为主题的心理教育课程,洪某听完之后,当时就流下了激动的眼泪。因为这堂课讲到了洪某的内心深处,“妈妈永远是一座不朽的丰碑”,所以,在警官们的悉心教育引导下,洪某当时立下决心,让母亲能安心度好晚年,多活一些日子,表示要“打算彻底戒断毒瘾”。 【制定方案】 洪某参加所里的征文,并以《借妈妈一双手》获得比赛一等奖。民警经过研判认为:洪某尚存一颗爱母亲的心,获奖征文也是真情流露,良知并没有泯灭,所以,他与其他戒毒人员还有不同之处,可以作为重点帮扶对象,民警制定了“三入法”,即“入道、入行、入队”。 【实施过程】 一、铺好入道思想基石。因为在洪某反复吸毒和戒毒的日子里,母亲看到洪某毒瘾发作要濒于死亡的样子,每次都无奈的一边抹着眼泪,一边又悄悄的塞给洪某钱,每次都留下同样的一句话,“孩子戒掉吧!”母亲那种木讷悲伤的神情至今历历在目,难于忘怀。母亲的爱,在洪某心中永远挥之不去,民警因势利导,把洪某对母亲的感恩,转化为戒治方面的动力。之后不久,母亲离开人世,洪某觉得自己对不起母亲,更应该发愤图强,“戒毒!戒毒!洪某要戒毒!”这是洪某发自内心的呐喊。出所之后,洪某远离毒友,远离熟悉的环境,他来到偏僻的乡村一隅租了一个小房间,便在此长久居住下来。因为回访需要,民警经常与洪某联系,看到洪某整天无所事事,就动员他当一名现身说法的禁毒“志愿者”。刚开始,洪某忧虑重重,他既没有上台的经验,也碍于面子问题,当时就有人冷嘲热讽,说是“丢人现眼”,但是,洪某回顾警官对自己的各种好,还是答应了“邀约”,这才为了做公益活动“破例”进到厦门岛内来。 二、构筑入行学习系统。就这样,洪某硬着头皮去参加,内心虽然有说不出的胆怯和惶恐,但在警官的不断鼓励下,洪某还是勇敢的完成了“第一次”现身说法宣讲任务。在厦门所警官的循循善诱下,洪某成了“红罂”禁毒宣讲团的“编外”成员,而且是一名现身说法的特殊“志愿者”。“红罂”禁毒宣讲团是厦门所精心打造的禁毒宣传特色品牌,是厦门所开展禁毒工作的前哨阵地,该宣讲团常态化开展丰富多彩的禁毒宣讲活动,成为厦门市禁毒宣传的主力军。日前,该宣讲团获得厦门市第二届“最美禁毒人”称号。“红罂”禁毒宣讲团是一个令洪某仰慕的组织,他真心希望能够早日融入其中。于是,他除了讲解自己的亲身经历外,还系统学习有关禁毒和戒毒方面的知识和政策规定,成为一个“有问必答”和“问不倒”的志愿者,使自己真正成为禁毒宣讲方面的“行家里手”。 三、实现入队禁毒梦想。警官说的对,“如果把自己的惨痛经历教育更多的人不要沾毒,就是一件功德无量的事情,同时,也是为自己的子孙积德。”洪某被这句话打动了,“为了下一代健康成长,必须多做善事,多积善因,才能广结善果,因为洪某这辈子干了太多错事,应该做出补偿。” 有一次,洪某与厦门所的警官去图书馆进行禁毒宣传,有个人说:“我是第一次与有吸毒经历的人近距离沟通,与其他人的宣讲真的感觉不一样”,这句话让洪某一下子打开了心灵的“天窗”。洪某很欣慰,能够“被社会需要”,也很有成就感,“做一些积善行德的事。” 还有一次,洪某在中山路进行禁毒宣传,当时有一位老师提问关于毒品的一系列问题,洪某就直接与老师交流,把自己的亲身经历和所知道的一切都毫无保留的告诉这位老师,因为洪某的讲述,老师满意地说:“我今天受益匪浅,你说的就是我想知道的。” 社会的肯定,百姓的需要,让洪某心花怒放,让他看到了自己存在的价值。如今,洪某终于如愿以偿,成为“红罂”禁毒宣讲团队的一名“正式”成员! 【案例效果】 “浪子回头金不换”,从误入歧途的“吸毒仔”到现身说法的禁毒“志愿者”,洪某知道这条路洪某是走得多么地曲折和艰难,但洪某更知道,禁毒“志愿者”这条路洪某走对了,它是一条铺满鲜花的阳关大道,禁毒宣传就是从源头抓起的最好举措,更是一件“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大事善事,洪某将沿着这条大道一路前行,用自己的经历告诫所有人:一次吸毒、终身戒毒,莫拿青春赌明天!
【案例思考】
一是衔接帮扶要提前介入。所外的衔接必须在所内就要提前种下“爱的种子”,即提前介入。如本案中洪某多次提到在厦门所戒毒时,警官如何帮助教育他,心心念念警官对他的好,虽然刚“出道”时,也遇到不少的“杂音”,但是,为了感谢警官平时的教诲,洪某还是及时排除,从阴影中走了出来。 二是衔接帮扶要精心培育。从一名“吸毒仔”转变为禁毒“志愿者”,不是一个一蹴而就的过程,而是一个精心培育的过程。洪某希望早日加入“红罂”禁毒宣讲团队,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愿望,民警抓住洪某的心理,让他进行有关禁毒戒毒知识及政策法规的系统学习,真正成为禁毒宣讲“问不倒”的“行家里手”。 三是衔接帮扶要持续引导。厦门所民警把每一次宣讲都当作对洪某的一次教育过程,并不是为了“宣讲而宣讲”,而是持续对洪某进行教育引导,让洪某在教育别人的同时,自己也受到教育,使洪某在团队中能够通过自己的特殊宣讲得到成长,这才是衔接帮扶的目的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