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区服刑人员龙某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9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社区服刑人员基本情况】

社区服刑人员龙某,男,1990年8月出生,户籍地和居住地均为湖南省张家界市桑植县。2018年2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湖南省桑植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缓刑考验期自2018年2月23日起至2019年8月22日止。2018年2月26日,龙某到桑植县司法局报到,由某司法所负责对其社区矫正期间日常管理。 龙某此次犯罪是因借车违章一事与被害人彭某发生争执,后双方开始撕扯,龙某气愤不已,两次驾车撞向受害人致颅内出血、左胫腓骨骨折等多处轻伤,构成故意伤害罪。龙某犯罪情况反映出其法律意识淡薄,性格冲动暴躁。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监督管理情况】

(一)建立矫正小组情况 龙某入矫前,司法所和司法局对龙某是否适用社区矫正进行过调查评估,了解到龙某已婚,和父母同住,家中还有两个小孩要抚养,家庭经济条件较好,并且此次犯罪属于激情犯罪,其妻子也反映龙某性格较暴躁,冲动易怒。为了确保矫正小组能起到监督、教育、帮助的作用,结合入矫前调查掌握的情况,确定由司法所所长、村治调主任、龙某的妻子等人担任矫正小组成员,并组织小组成员当场对龙某进行了入矫宣告,告知龙某在社区矫正期间应当遵守的规定和享有的权利,同时与矫正小组成员逐一签订了矫正责任书。 (二)制定矫正方案情况 龙某到司法所报到后,认罪态度较好,有明显的悔罪心理及表现,能认真听取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宣读的各项规章制度,明确表示服从监管,其妻子也愿意配合矫正机构对其进行督促和教育。另外,龙某居住地的居委会社会环境较好,居民之间相处和谐,近年来很少发生打架斗殴等不良现象。结合以上情况,司法所制定了如下矫正方案: 1、加强对龙某的监督管理,严格落实报到、思想汇报和走访制度。针对龙某性格较冲动暴躁,易受社会不良习气影响,动员龙某家庭成员多对其进行监督、教育,防止其与社会闲散人员接触,并从侧面了解龙某的生活情况。要求龙某在首月基础级管理期间每月来司法所报到两次,同时采取不定期走访、电话联系等方式加强监管,防止龙某脱管和重新违法犯罪。 2、加强思想和心理矫正。针对龙某性格暴躁易怒的特点,注意与龙某的沟通方式,利用每月两次的思想汇报和每月的社区服务和教育学习的机会,与其加强交流,了解其心路历程和变化,以诚相待,建立信任关系,并予以耐心疏导,努力矫正其易怒的冲动性格。 3、加强法治教育和行为养成教育,定期组织其开展行为规范训练,增强其法律意识,矫正其行为陋习。 4、督促龙某积极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增强社会责任感,促进其更好地融入社会。 (三)要求定期报告情况 根据社区矫正日常管理规定,在入矫后的首月,司法所长要求龙某报到2次,同时进行个别学习和个别劳动,做好学习笔记,提交日常矫正情况报告表。之后,要求龙某每月5号之前进行电话报告,主动汇报自己近期的日常活动情况和思想动态。每月25号来司法所报到,并参加集中学习和社区服务。 (四)实施分类管理情况 龙某入矫后的首月按规定列为基础级管理,在此期间龙某能遵守社区矫正管理规定,坚持日常报到,参加教育学习和社区服务。基础级考核合格后,龙某由基础级调整为普管级进行管理,目前仍属于普管级社区服刑人员。 (五)实施电子定位管理情况 龙某入矫时,司法所为其安装了手机定位APP,要求龙某必须24小时携带定位手机,每天两次在手机上签到,不得关机,不得人机分离。龙某基本能遵守定位监管规定,偶尔出现因工作忘记在手机上签到的情况,均会打电话到司法所主动汇报说明。同时,司法所每天通过湖南省社区矫正管理系统核查龙某的电子监管情况,确保定位管理到位。 (六)走访核实情况 根据分级管理规定,司法所每一季度对龙某进行一次走访检查,每次与村干部去龙某家中,向龙某本人和家属了解其日常活动情况和接受监督管理情况,以及是否有违法犯罪行为和不请假外出等违规行为。经多次走访,了解到龙某平时在家里和村里均表现较好,在家中能帮助父母和妻子做点力所能及的家务,性格也收敛了很多,并且坚持参加司法所组织的集中性活动,积极改造,思想稳定,无违法违规现象发生。

【对社区服刑人员依法实施监督管理取得的效果】

通过依法科学监管,龙某已逐渐认识到所犯罪行给社会、家庭以及本人带来的伤害,主动接受监督管理,态度端正,在矫正期间能够遵守社区矫正的各项规定,无违法违纪行为,平时在家人的监督下能够积极学习,有规律的生活,养成了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是非观念明显增强。目前,龙某的矫正期限将满,司法所对其加强解矫前的监管和教育,告诫其解矫后一定要遵纪守法,收敛性格,不冲动行事,不结交社会上的不良闲散人员,避免再次走上违法犯罪道路。龙某对此感同身受,深表认同。

【小结(或反思)】

在本案例中,司法所充分掌握社区矫正对象家庭、生活以及工作情况,根据其性格特点以及生活环境因人施管,从制定有针对性的矫正方案开始,坚持以人为本,对龙某依法实施人性化管理,最大限度地发挥社区矫正独特的改造作用,实现了良好的监管效果,充分体现社区矫正的制度优越性。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