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李某,男,1974年6月16日出生,汉族,初中文化,山东省费县人。因放火罪、敲诈勒索罪经广东省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7年8月16日以(2007)惠中法刑一初字第39号刑事判决书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7年10月18日作出(2017)粤高法刑三终字第333号刑事裁定,维持原判。刑期自2006年12月9日起至2021年12月8日止。2018年1月22日押入广东省高阳监狱服刑改造,于2008年5月18日转押至河北省上板城监狱服刑改造,2012年8月15日减刑1年3个月,2014年9月19日减刑1年3个月,2016年2月2日减刑11个月,2017年12月28日减余刑释放。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第一阶段:调整心态、适应环境、规划改造前景 2008年7月,罪犯李某由入监监区分配至六监区三分队服刑改造,李某下分监区后思想落后,改造消极,经常不能完成劳动任务。通过谈话了解到李某认为法院对其量刑过重,十五年刑期长,压力较大,不能静下心来服刑改造。在监区思想动态分析会上,监区针对李某的这一情况进行了安排布置,会议决定:第一,由包组领导对李某开展一次针对如何调整心态的谈话教育;第二,由包组干警开展一次帮助其规划改造前景、树立改造目标的谈话教育;第三,安排积极罪犯作为这批调犯的联防成员进行防控。 李某经过监区包组干警近6个月的耐心教育,逐布熟悉了监区的改造环境,劳动技能也得到了长足的进步,能够完成当天的劳动任务。对于其认为量刑过重的问题,包组干警对其进行法制教育,阐明认罪悔罪的重要性,经过干察详细释法,解开了李某的心结,其不再纠结量刑过重的问题,逐步放下心理包袱,开始认罪悔罪,一步一个脚印的安心改造。2009年4月份李某率先同批入监罪犯获得第一个考核表扬,包组干察制定的目标也成为了其改造动力,李某改造积极性大增。 第二阶段:戒之以规、导之以行、纳入改造轨道 在亲情电话中李某得知其母亲胃部肿瘤住院,病情严重。一时情绪失控,嚎啕大哭,自责近四十岁了,没能给母亲和家庭做任何贡献,如今母亲病重,自己却还在狱中服刑,还有八九年的刑期,不知道母亲身体健康情况能不能等到自己出监相聚。包组干警与其谈话时,李某越说越激动,一度有轻生言语。发现李某有重大家庭变故后,分队及时向监区汇报李某情况,监区研究决定对李某进行包夹包控,列为监区重点防控对象。同时监区长、教导员都耐心规劝李某不能消沉,把自责化为改造动力,要具备应对挫折的心理承受能力,通过自身认真改造,争取早日出监孝顺父母,家庭困难时候更应该安心服刑,少为家庭添麻烦。对于其关心母亲病情,监区安排李某每周拨打亲情电话两次。通过谈心李某逐渐平复心情,随着母亲病情逐步稳定康复,李某走出了改造低谷。 2014年12月,六监区计划9月下旬组织罪犯家属来狱进行亲情帮教,李某申请其母亲和哥哥来狱帮教取得监区同意。12月25日,李某母亲和哥哥来到监狱参加亲情帮教会。在监区干警的带领下,李某的母亲和哥哥及其他罪犯亲属参观了监区的劳动改造场所,学习区和生活区。包组干警向李某母亲和哥哥介绍了其改造情况,与其母亲和哥哥商讨了对李某下一步的帮教措施,签订了帮教协议。李某看到年迈的母亲,详细询问了其母亲的病情,得知母亲近期身体不错,母亲的期盼更加激发了李某认真改造的劲头。 2015年初,李某入监已六年多,改造表现积极,思想稳定,考虑李某曾经当过三年兵,思想中有积极的一面,包组警察于培亮同样也当过兵。于是,于培亮警官从军旅生涯和军队生活开始谈心,一下子拉近了与李某的心理距离,李某深挖犯罪根源,后悔犯法为退伍军人这个优秀群体抹了黑。通过谈心认为李某能够为我所用,成为积极改造力量,在犯群中宣传改造经验,弘扬正确的改造风气。通过监区批准,分队让李某当上了监舍长,李某积极帮助干察做好同监舍的思想工作,及时向干察反映同监舍罪犯的思想变化,照顾病残犯,教育帮助新犯,劝化落后犯,在劳动生产中李犯与同监舍罪犯一起进步,多人成为了劳动技术骨干,经常超额完成劳动任务,李某所在监舍也被监区评为卫生模范监舍,挂上卫生流动红旗。李某积极参加监区和监狱组织的思想、文化、职业技能教育,按时完成学习作业,考试成绩合格。李犯在平时严格按照《服刑人员行为规范》要求自己,模范遵守监规纪律,讲究文明礼貌,生活和劳动中乐于助人,多次被评为月改造标兵。2014年度、2015年度、2016年度李某因改造表现突出,被监狱评为改造积极分子。 第三阶段:巩固改造成果,做好出监回归教育 2016年2月,李某获得第三次减刑,减刑11个月,刑期截止为2018年7月8日。包组干察教育李某要再接再厉,继续踏实改造,争取两年内减刑出监。李某在最后两年的服刑中,主动向包组警察反映自己的思想变化,2017年,李某因痔疮便血严重住院治疗,监区领导和包组警察带营养品前往医院看望李某,李某感动不已。李某病情稍好便申请出院,返回监区参加劳动改造。监区照顾李某病情不能久坐,决定调整其劳动岗位,由缝纫机工调整为领发料案工。李某没想到自己还没张口向警察反映,包组警察便考虑到了其改造难处,帮助其调整岗位,照顾其病情。对监区干警的关怀备受感动,到了新劳动岗位,李某认真学习,很快就适应和掌握了技能,准确的领发生产面辅料。 2017年6月,监区上报李某为出监教育学员,每周都定期参加监狱组织的出监教育,巩固李某在监狱服刑期间的改造成果,使其做好适应社会的心理准备,树立做合格公民的意识,了解社会刑释人员再就业的法规制度。负责出监教育工作的干警也向李某介绍有关社会治安、就业、安置和社会保障的相关情况,教育和帮助其积极做好出监后应对各方面问题的思想准备,为其顺利回归社会和就业谋生打下基础。李某也认真学习《监狱罪犯普法教育读本》、《工商行政管理条例》、《税法》以及其他致富信息。包组干警与李犯谈话教育时,向李某再三强调:第一,不能再做违法犯罪事情,遇到事情一定要冷静。第二,交友要慎重,早点结婚,孝敬父母。第三,创业就业都不要急于求成,要先适应社会,先就业再视情况创业等。
【教育改造成效】
2017年12月28日,李某减余刑出狱回到户籍所在地。2018年春节过后,当地政府退役军人事务局按照政策安排李某到镇环保部门工作。目前,李某某已适应社会,工作稳定、生活幸福,准备结婚,已然成长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他为感谢监狱干警的教育和挽救,在出狱后专程从老家赶到监狱,向六监区干警赠送锦旗表达谢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