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刘某的矫治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3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刘某,男,1983年出生,河北省邯郸市魏县人,小学文化程度。2020年9月22日刘某因寻衅滋事罪,被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犯妨害公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年。2021年3月25日调入河北省沽源监狱服刑改造。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犯因分析 (1)成长过程:刘某出生在一个普通的农村家庭,家中有父母及兄妹三人共同生活,从不照顾弟弟妹妹,父母对其溺爱过度。 (2)社会经历:刘某小学六年级辍学,不爱读书学习,对其社会上闲散人员崇拜不已,并以地痞流氓为自身榜样。2019年3月刘某因阻碍民警执行职务于2019年4月7日被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决定行政拘留五日。 2、入监改造表现 刘某入监以来在入监队表现一般,直至2021年4月5日,刘某以肛瘘为由,拒绝参加劳动生产学习教育,不服从干警管理且言语嚣张,严重扰乱正常监管改造秩序,事后被给予处罚。 (1)家庭原因。 刘某从小受家人溺爱,我行我素,以自我为中心。上学期间,经常有逃学、欺负同学等情况,家人都未曾对其教育。 (2)自身原因。 刘某性格狂躁,经常以自己主观意志做事,从不考虑他人感受,犯错从不找自身原因;加之成长阶段没有受到应有的引导和教育,价值观、人生观观产生偏离;不能做到有效的自我调节、内心矛盾,时常感觉呼吸不同,想去院子里大声喊叫来解压。刘某入狱服刑后,因有医院诊断酒精依赖型精神障碍,高血压和抑郁症,使其仗着病情有恃无恐。 3、心理行为表现 经90项症状清单(SCL-90)测验:刘某存在双向性精神抑郁症,与人交往存在不自在感和自卑感,一直唉声叹气,默默流泪,对人生或改造流露出绝望并伴有失眠、食欲下降等症状。对人抱有敌对心理,存在抑郁苦闷的感情,对生活兴趣减退,失望、悲观,容易出现自杀倾向。 4、教育矫治的难点 (1)认知因素:没有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总感觉自己想的是正确的,所有错都是他人问题导致的。 (2)性格因素:长期处于溺爱的成长环境,性格狂躁,不懂得如何与人相处,且有”巨婴“行为,依赖他人程度较高。 (3)心理因素:看问题爱钻牛角尖,始终认为自己认准的事,就必须按自己的方式去做,且任何事都以自己的个人利益为重。易产生极端心理,易冲动,易激惹,不考虑后果。且因自己有医院的精神病诊断,依仗自己病情时常对其他犯人言语恐吓。 5、矫治方案 鉴于以上分析,结合刘某现实改造表现,采取了相应的监管措施,制定了详细的矫治方案,使刘某尽快转变观念,积极看待问题,尽早的融入犯群踏上正常的改造之路。 (1)做好应急措施,把风险降到最低。鉴于刘某时常精神狂躁,对其他犯人及其民警有一定的威胁性,监区干警多次尝试对其谈话攻心,刘某仍我行我素,口服心不服。监区对其采取互监小组模式且加强对刘某的互监管理。 (2)借力亲情帮教,解开心结。通过谈话了解,刘某渴望亲人陪伴,自幼父母对其疼爱有加,弟弟妹妹对其一直帮衬。但因其入狱后,对自己病情不抱希望,致使产生轻生念头。了解情况后,监区领导高度重视,积极与刘某家人取得联系,通过亲情电话、书信、视频会见等方式帮助其调节情绪、安心改造。且监区通过与其家属积极联系,刘某所需服用的精神类药物按时服用,效果有明显好转。其家属表示愿意长期配合监狱共同帮教转化,用亲情鼓励其积极改造,摆脱内心痛苦,放弃轻生念头,按时在狱内就医服药,服从监规纪律,争取早日回家。 (3)打造和谐氛围,使其融入犯群。针对刘某自身心理问题,监区发现并培养其兴趣爱好,且监区在一些重大活动中让其展现自身才艺,演讲自己写的谈话稿。并且对互监小组以及监舍成员嘱咐时刻关注刘某,并对他施以一定的帮助,平常组内和他多谈话,不能使其孤立情况发生。从犯群和监区民警都给予他积极改造的信心。 (4)时常谈话教育,用谈话力量感化。由于刘某种种心理问题,导致一般谈话教育效果甚微,所以必须对其谈话教育次数多余普通罪犯。以谈话教育起到对他的影响加重。要有针对性的谈话以及对其心理影响的谈话。时刻了解他最近表现以及心理活动。从谈话侧面对刘某有一个近期的总结,以积极向上的谈话来引导他认真改造。 (5)定期心理矫治,从自身认识问题。鼓励刘某多参加监区组织的心理矫治活动,多参与监区各种团体活动,在参与活动同时即可缓解内心压力,与他人多接触多聊天可改善以自我为中心的我行我素行为。多读一些积极向上的书籍,用书中名人伟人的事迹来感化自己。从而学会控制自己的一些不良情绪并自我安慰自我调整。 6、预期矫治目标 (1)使其尽快融入犯群,认清自己的身份地位,把积极改造认真服刑刻在自己的脑海里。放弃消极念头,早日服刑完毕争取减刑。 (2)提高自身劳动能力,为监区出一份力。改变自己思想观念,与其他犯人搞好关系不起冲突。认罪伏法,出狱后坚决不犯罪。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教育矫治,刘某有一定的进步表现。生活上尊重他人,不与其他犯人起冲突,参与了监区组织的“建党百年”活动,在活动中演讲表达了自己对中国共产党的热爱,并获得监区领导的一致表扬。劳动生产中,积极打扫卫生,并且会主动帮助其他犯人做一些力所能及的卫生劳动。思想上,认清了自己所犯下的罪行性质有多么恶略,认错态度十分良好。通过自身努力获得监区劳动改造能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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