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无锡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因资金链断裂,被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进行破产清算,而先前支付房款的准业主们也多次进行群体性上访,后根据该公司申请,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对其进行重整,为保证招募重整投资人过程的公开、透明,破产管理人向无锡市梁溪公证处申请对招募重整投资人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受公证处指派,公证员审查了该公司进行破产重整的民事裁定书和指定管理人的决定书,重点审查了《重整投资人招标公告》,确保整个招募及评审过程公平、公开、公正,根据审查情况,公证处及时受理了该公证申请。 随后,公证员与无锡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就整个招募过程进行了充分沟通,最后确认以下内容:1、确认5月23日16时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截止后由公证员将所投标书进行封存并在5月26日开标时当场启封,同时邀请债权人代表到场见证;2、确定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人员由管理人提名并报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备案;3、将招募评审细则在开标前进行公示,接受各方监督;4、评委之间隔离评审,分别对所投标书进行打分。 公示期满,未有当事人对评审细则提出异议。5月26日上午10时,在公证员查验完投标人代表身份和所缴纳的保证金后,各投标人分别对所投标书进行唱标,唱标内容包括出资金额、付款期限、完工期限和房屋交付时间等,记录人员同时将开标内容进行记录并当场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随后由五名评委对标书进行隔离评审,并对通过资格审查的重整投资人的标书进行打分,后将各自的评分表交由公证员进行汇总。最后开标大会的主持人宣布了评审结果,公证员现场宣读公证词,并将所有评委的打分表和询标记录复印留档。债权人代表、纪检监察人员和承办法官均到场见证,公证处在当天依法出具了公证书。 在办理此类公证中需要注意以下三点:一是公证机构办理破产企业招募重整投资人现场监督公证,应与管理人多沟通协调,必要时指导管理人起草招募公告和评审细则,并将有关情况及时向承办法官报备,全面、客观、公正地参与到整个招募过程中,切实履行公证职责。二是房地产破产企业往往涉及较多债权人,各债权人的利益诉求可能也并不一致,对评审人员的组成以及评审细则的制定也是各方关注的重点。公证机构应指导破产管理人提名评审人员时要综合考虑评委的身份、专业等要素,评审细则应包括重整人资质、付款能力、项目开发方案等内容并进行公示,待公示期满后报法院备案。三是为保证招募过程的公正性、客观性,公证机构应当对标书接收、开标唱标、确定中标人等环节进行全程录像和拍照,并将相关文件附卷存档。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各大城市的房地产开发速度明显加快,同时由于一些企业经营不善导致“烂尾楼”的发生概率大大增加,案例中昔日的锡城 “地王”项目也因资金链断裂而不得不破产重整,这个项目牵动着不仅是五十多位支付房款的准业主,还有推动项目重整的相关部门和单位,此次重整舍弃了常见的股权结构调整模式而采用出售全部在建工程的“出售式重整”模式,虽可以最大限度保证债权人利益,但由于投资人的利润极薄,不能通过重整的可能性也极大。上述项目为无锡市首个破产重整楼盘,被列为无锡市梁溪区2018年度重大项目,计划于2019年4月竣工交付,公证机构以客观中立身份介入到整个招募过程中,对整个招募过程进行全程监督,确保了招募活动的公开透明,有效预防可能出现的暗箱操作行为,同时也有效保障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避免矛盾纠纷和群体性事件的发生,为最终顺利选中有相当实力的开发公司为该项目的重整投资人发挥了重要作用。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17)锡梁证经内字第1663号 申请人:无锡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 管理人组长:周某某,男,公民身份号码:XXXX。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 申请人无锡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组长周某某于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向本处提出申请,对招募无锡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投标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刘瑜会同无锡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管理人组长XX于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来到无锡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售楼处,对无锡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投标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截止二○一七年五月二十三日下午四点整,共有二家投标人(南京市XXXX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苏州XXXX股权投资企业)投送标书,标书一份正本、五份副本。投标截止后,本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刘瑜对标书的密封情况进行检视,并将标书进行封存。 本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刘瑜于二○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在无锡市XX大酒店三楼会议室出席了开标、评标现场,经现场监督认为:投标方所投送的标书共一份正本、五份副本均密封完好,在本公证员和公证员助理刘瑜的监督下,投标方对所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唱标。评标委员会对所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议,整个开标、评标、定标活动的过程均符合《重整投资人招标公告》的规定,经评标委员会评议,投标人苏州XX股权投资企业未通过资格审查,为废标;推荐南京市XX开发(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为无锡XX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招标的中标候选人。 兹证明本次招标活动及招标结果均真实、有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苏省无锡市梁溪公证处 公证员 二Ο一七年五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