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用法治方式化解戒毒人员矛盾纠纷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0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矛盾纠纷调处工作一直以来都是场所安全治理工作的重要环节。各种矛盾千头万绪、错综复杂,如果发现不及时、调处不得当,极易引发场所安全事故,影响社会稳定。近年来,江苏省方强强制隔离戒毒所积极探索运用法治手段化解戒毒人员矛盾纠纷的途径、方法,并与规范管理、教育引导、特困救济、社会帮教等手段相结合,有效化解了各类不稳定因素,深化了场所安全治理、夯实了基层基础建设,取得了较好成效。

【案例基本情况】

(一)方案制定 1. 排摸汇总矛盾。通过戒毒人员思想汇报、日常排摸、定期排查、外界反馈等方式发现并汇总戒毒人员自身、与其他戒毒人员、与民警、与戒毒所、与家庭亲属、与社会其他个人、与行政管理部门、与企事业单位等矛盾纠纷种类。 2. 承包化解矛盾。明确承包民警排查、调处职责,促进承包民警主动排摸、化解实际矛盾,积极做好调处工作。 3. 逐级调处矛盾。班组、大中队调处一般性矛盾;对一时无法调处的或重大矛盾及时上报职能科室协调调处;职能科室难以解决的,向戒毒所分管领导汇报解决。 4. 强化心理矫治。充分发挥专、兼职心理咨询师作用,强化戒毒人员心理咨询和心理危机干预,及时发现戒毒人员心理问题,把握戒毒人员心理动态,缓解戒毒人员不良情绪。 5. 完善诉求机制。健全戒毒人员对计分考核、等级处遇以及行政处罚不服的诉求解决机制,切实消除戒毒人员认识误区和思想顽结。 6. 加强社会援助。积极开展社会帮教,缓解戒毒人员思想压力,坚定戒毒人员戒治信心。积极提供法律援助,为戒毒人员释疑解惑,维护合法权益,稳定戒治情绪。 7. 设立帮扶基金。对家庭贫困、子女失学、遭受重大家庭变故、家庭受到严重自然灾害等戒毒人员由戒毒所根据实际情况发放特困帮扶费,减轻戒毒人员现实负担,稳定戒毒人员思想情绪。 8. 用好矛盾调处员。大中队挑选出3-5名现实表现好、语言表达能力强的戒毒人员作为矛盾调处员,通过谈心、规劝等方式,协助民警做好戒毒人员中一般性矛盾调处。 (二)方案实施 1. 把稳定风险排除在前。坚持“依法依规、公正及时”和分层次解决理念,按照“发现矛盾即解决,解决矛盾不过夜”要求,对戒毒人员中的矛盾纠纷做到“排查走在化解前”、“化解走在激化前”,及时将矛盾消解在萌芽状态。坚持日常排查、集中排查和专项排查相结合工作制度,在此基础上精细化分类,将需要戒毒所、大队、中队、班组不同层面进行对应化解的矛盾加以整理,列表分类登记,通过四级干预网络分层次解决。坚持落实好信息采集、信息报告、信息登记、首问负责、受理管辖、限期调处、督查回访、责任追究工作机制,提高矛盾纠纷化解调处的质量和效益。 2. 把法治理念引导在前。树立“矛盾调处就是执法”理念,坚持矛盾化解和法治引导相结合,从入所教育开始,通过课堂化教学等方式,广泛宣传禁毒戒毒、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教育医疗、安全生产、婚姻财产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戒毒场所的所规所纪,让戒毒人员知道什么是合法权益,明白如何依法依规维权,清楚如果突破秩序底线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和后果,用大道理管住“歪”道理,把矛盾纳入法治的框架内解决,确保事了人和。 3. 把调处程序规范在前。坚持调解优先、定纷止争的原则,用调解的理念化解矛盾纠纷,注重化解当事人“心结”,推动戒治管理从刚性向柔性转变,让戒毒人员从化解的每一个矛盾纠纷中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在程序上始终坚持当事人意思自治、自愿原则,注重调处民警的专业化能力提升,规范发现、甄别、诊断、处置、反馈等矛盾排查与化解运行机制,完善重大矛盾纠纷调处全程录音录像、公开举证质证、释法明理等制度,依法依规化解矛盾纠纷。 4. 把调处力量整合在前。综合运用所内个别谈话、行为管束、心理矫治、危机干预、亲情感化、社会帮教等多种手段,切实帮助戒毒人员化解矛盾解决问题,不断和谐融洽警戒关系,增强戒毒人员对民警的信任感。注重融合发展,把所外各种资源、手段、主体、力量纳入所内矛盾化解平台。积极争取地方政府、社区企业等组织支持,尤其是加强与地方公安机关的执法协作,强化强制隔离戒毒收治、执行、评估、解除、变更戒毒措施等各个环节的衔接,增强多层面共同化解矛盾纠纷的合力,形成维护场所安全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三)矛盾化解成效 戒毒人员矛盾纠纷化解调处活动开展以来,为28人提供个体法律咨询,组织4场计3000余人次的团体法律宣讲活动,共有266件矛盾纠纷得到解决或基本解决,占排摸出的矛盾纠纷总数的81.6%。既让戒毒人员既感受到了法律公平正义的法度,又体会到了戒毒民警关心关爱的温度,受到戒毒人员普遍欢迎,充分证明以法治方式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调处机制对切实消除场所安全隐患、维护和谐稳定发挥重要作用。 矛盾 主要 类型 所内矛盾 所外矛盾 与戒 毒所 与 民 警 与 同 戒 自 身 其 他 与 家庭 亲属 与 社会 其他 个人 与公检法等行政管理部门 与企事业单位 其他 排摸数 7 5 58 156 0 77 12 8 3 0 解决或基本解决数 6 5 55 145 0 39 8 6 2 0 解决率 85.7% 100% 94.8% 92.9% -- 50.6% 66.7% 75% 66.7% -- (2018年戒毒人员矛盾纠纷汇总表)

【案例思考】

(一)抓住民警和戒毒人员两个主体。结合戒毒人员文化层次、接受能力、认知特点、实际需要,加强会议宣传、节点宣传、所报宣传和面对面宣传,组织开展法律讲堂、知识竞赛、书面考试、情景剧模拟等活动,让戒毒人员增强法治观念,习惯运用法律上的事实分清是非,用权利义务思维判断对错,在法治轨道上寻求解决各自矛盾纠纷的办法。作为管理者的管教民警,更要积极转变管理理念,树立法治思维,在尊法、信法、学法、守法、用法上为戒毒人员做表率、当示范,营造出良好的法治氛围。 (二)抓好法律援助与教育疏导两个结合。与地方法律援助中心联合建立法律援助工作站,以具有法律资质的民警为骨干设立大队法律服务室,不断建立完善法律服务网络。所内外法律服务工作者以法为据、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在帮助戒毒人员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同时,注重心理健康疏导,辅之所规队纪教育,较好地促进戒毒人员在所安心戒治。 (三)抓实规范执法和执法监督两个方面。建立执法轮查巡视制度,由政工、纪检、管教职能部门联合组成检查巡视小组,推进执法考评和执法巡视工作,促进执法工作开放、动态、透明、便民。认真落实所长接待日、所长信箱以及戒毒人员问卷调查、解除前谈话、回访等制度,畅通戒毒人员诉求渠道,做好戒毒人员异议复核、申诉、控告、检举等工作。对涉及戒毒人员戒治的来信来访,做到有件必查、及时答复,切实保障戒毒人员合法权益,从源头上减少所内矛盾发生。定期组织召开执法工作通报会,邀请执法监督员通过明察暗访等形式开展监督,营造良好的外部执法环境,促使民警践行“阳光执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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