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评议化解会议现场监督公证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1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8年XX月XX日,鲁山县XX街道办事处委托工作人员来到鲁山县公证处称,辖区内的居民XXX因房屋问题与邻居发生纠纷,经村集体等多次调解,但是XXX对此均不满意,多次到京上访,结合县政府关于信访化解的相关规定,鲁山县XX街道办事处决定召开针对信访人XXX所反映问题的信访评议化解会,在人大代表、政协代表、社会群众、媒体的现场参与下,对街道办事处针对XXXX所反映问题的书面处理决定进行现场表决,并对投票的过程、结果进行全程记录,作为信访档案的一部分保存下来,因此,鲁山县XX街道办事处申请对将要召开的信访评议化解会办理现场监督公证。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18)豫平鲁证内民字第XXX号 申请人:鲁山县XX街道办事处 住 所:鲁山县XXXX 法定代表人:A 职务:XX 委托代理人:B,男,XXXX年X月X日出生,住址为XXXX,公民身份号码:XXXX。 公证事项:现场监督 申请人鲁山县XX街道办事处的委托代理人B于二〇一八年XX月XX日向本处申请对其召开的信访评议化解会办理现场监督公证。申请人向本处提交了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证明、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委托书、代理人居民身份证、《C信访事项的案情介绍》、《XXX县评议化解信访事项制度》、《信访事项评议化解会议程》等证明材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我处指派公证员D、E于二〇一八年XX月XX日下午XX时XX分到达信访评议化解会现场(位于XXXX)。XX时XX分,在本公证员的监督下,主持人宣布信访评议化解会正式开始,经核查,共有31名评议员参加了本次会议;XX时XX分至XX时XX分,信访人C及其委托代理人F对信访事项进行陈述;XX时XX分至XX时XX分,信访事项承办单位XXX街道办事处及其委托代理人F陈述信访事项案情、处理意见;随后双方针对信访事项进行了辩论;XX时XX分至XX时XX分,2名评议员现场发表了评议化解意见;XX时XX分至XX时XX分,31名评议员对信访事项处理意见进行了现场评议投票,经现场监票、计票, 31名评议员均同意该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同意率100%。 依据上述事实,兹证明二〇一八年XX月XX日下午XX时XX分至XX时XX分,在XXXX召开了C信访评议化解会,共有31名评议员参加会议,并对信访事项承办单位XXX街道办事处关于C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进行了现场评议投票,经现场监票、计票,31名评议员均同意该信访事项的处理意见,同意率100%。本次会议议程符合预定的规则,评议和投票结果均真实。 中华人民共和国河南省鲁山县公证处 公证员 二〇一八年XX月XX日

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