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廖某,1976年9月10日出生,男,籍贯湖北某市。因抢劫罪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无期徒刑,于2007年9月5日入监,在服刑改造期间,廖某曾因报复伤害他人,被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未遂)加刑五年,被监狱认定行凶危险。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成长史及犯罪过程:从廖某的档案及自述中,我们发现:廖某父母一共生育5个孩子,其中有三个姐姐、一个妹妹,廖某因先天智力偏低,从小到大一直是家中的宠儿,在外面又常年受他人欺负,从而造成了廖某自私自利,抗挫能力差,又有性情多疑,自卑等特点。 (二)改造表现 日常观察:廖某在改造期间,综合改造表现一般,未参与任何劳动,较少获得表扬奖励,廖某违禁品被清缴以后多次纠缠民警索要,认为民警针对他。平时行为举止怪异,较少与他犯交流。对待事情想法简单,容易一根筋地想问题,不听他人劝阻。 精神状态:神智清楚,测试合作,语速正常,表情及状态较为焦虑,压力加大。 (三)相关心理测量数据及分析 1.相关资料 廖某智力水平较低,被法院认定为限定责任能力,以往无精神病史及相关躯体疾病史,家庭史无阳性资料。 精神状态:焦虑、自卑感、情绪低落悲观,有自伤自残倾向。 人格:由于其成长阶段在农村,在父母、姐姐妹妹的呵护下长大,致使人格社会化缺陷明显,主要表现在认知、行为应对方式等方面的差异,在遇到不满足自身要求、挫折后极易陷入悲观厌世的情绪中。 心理测试结果:COPA量表暴力倾向、忧虑性得分权重较高。SAS焦虑自评量表测试结果焦虑水平较高,表现出情绪不稳定,且非常紧张和忧虑,对眼前发生的事感觉有很大的压力,对未来生活茫然和悲观,容易出现不理智行为。 2.分析诊断 结合各信息反馈的情况,廖某的行为与认知表现基本一致,廖某一时不能适应监狱规范化管理,管理越来越严格,标准越来越高。由于自身认知的缺陷,不能正确看待眼前的变化,从而出现焦虑、压力水平急剧升高,感觉改造没有希望,企图通过自伤自残甚至自杀逃避改造。 (四)改造中的优势、难点 优势: 1.亲情关系较稳定。廖某有三个姐姐,一个妹妹,每月都有亲人来回见,亲情电话也是打给姐姐妹妹,对廖某提出的各项要求,姐姐妹妹都是有求必应,感情较好。 2.廖某因自身生理原因,认知存在一定缺陷,想法比较简单,思想上易于重新塑造。 难点: 1.廖某认知存在一定缺陷,思想易受身边负面情绪的影响,造成思想的波动。 2.做事不能坚持,做事的热情不能持续很久,易受他人影响,需要民警不断地给予鼓励。 3.对改造环境不信任,焦虑、悲观情绪较重,对改造没有信心。 (五)矫正过程 1.矫正目标 近期目标:帮助廖某树立正确的认知,能够准确理解相关管理规定和民警的管理,正确认知身边发生的事情。 中期目标:树立积极向上的改造态度,在有负面情绪时,能够充分信任管教民警,及时向民警汇报,帮助疏导情绪。 最终目标: 主动调整焦虑、悲观情绪,以积极的思想状态和切实的行动投入到改造中。 2.矫正方案 第一阶段:耐心倾听,充分信任,走进廖某内心世界。由于廖某智力水平较低,对目前监狱规范化管理,心里很排斥,认为自己本身智力不高,情况特殊,不应该对自己严格要求,能不要我做的就不要我做。面对民警分配的劳动任务,廖某对能够完成的任务也心存厌恶,不能接受,认为是民警是在故意刁难自己,不想让自己好好改造,逼得自己不能活。从而越想越焦虑,越想越觉得是民警在害自己,最后在错误的认知中不能自拔。 第二阶段:通过认知疗法,引导廖某正确认知当前问题。在建立与廖某充分信任的基础上,运用认知疗法,帮助廖某建立正确的认知,正确的认知民警对其的管理,随着刑事政策的变换,监狱民警的管理都是根据全国监狱大环境的要求,不是针对你一个人,现在对每一名服刑人员都是一样的,都要严格要求,规范化管理。民警已经根据廖某的实际情况,做出了针对性的管教方案,应该要理解民警的人性化管理和良苦用心。同时指出廖某自伤自残甚至自杀行为的严重危害性,这样的行为逃避不了改造,对不起自己的身体,对不起亲人的期盼,对不起监狱民警的常年关心帮助,逐步帮助廖某建立正确的认知。 第三阶段:运用亲情疗法,帮助廖某常怀感恩之心。联系廖某家属,邀请廖某姐姐妹妹来监狱会见,通过亲情疗法,唤醒廖某对回到亲人身边的期盼。同时让其感受到亲人对自己这么多年来的不离不弃,不管自己在监狱再怎么的不好好改造,自己的姐姐妹妹依然每月来接见,不断的给予生活帮助,长年抚养着自己的女儿等。引导廖某常怀感恩之心,自己如果再不好好改造,就是对亲人,对女儿的最大的不负责任。 第四阶段:通过自信心训练,引导改造重燃改造的希望。根据廖某想法简单、能吃苦不怕累的特点,安排简单易操作的劳动岗位,消除其对劳动改造的焦虑,让其能充分感受到积极参加劳动的益处,可以获得行政奖励和劳动报酬,拥有更多的减刑机会。同时不定期的对廖某近期表现给予鼓励,形成良性循环,引导其自觉积极参加劳动,将积极参加劳动改造作为早日回归家庭的一个目标。结合监狱教育改造安排,对其开展扫盲教育,特别安排包组民警对其进行扫盲教育,安排廖某小组文化水平较高的罪犯对其学习给予帮助。下发扫盲教育本,首先从认字写字开始,不断对其积极学习的行为给予鼓励,帮助其树立改造信心。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一段时间的心理矫治和干预,廖某一点点改变,一步步进步,能够正确认识监狱民警的管理,能积极主动适应监狱规范化管理环境,积极参加劳动,用自己的劳动去获得减刑机会。在后期咨询中,廖某说道:在与女儿的亲情电话中,女儿说“爸爸,这么多年了,你怎么还没回来,我都上高中了,您好好改造啦,早点回来”,听到这自己都快哭了。廖某感觉自己错过了太多时间,这次一定要好好改造,不辜负女儿的期盼。同时也说道:自己一有时间就认字写字,有些犯人说我是神经病,我不管他们怎么说,这次我一定要做好,之前就是不能清醒的认识问题,被人一说,脑筋就不听使唤了,造成了严重后果。现在廖某能积极主动地学习,空余时间就是认字写字,并将自己写的字给管教民警检查,及时向民警汇报思想动态、主动背诵行为规范等。还在会见时要其姐姐帮其买字典和字帖,争取在服刑期间多认字,以出去后不拖女儿的后腿。 心理测试结果显示:廖某心理健康分值明显提升,焦虑值、暴力倾向也明显降到合理水平。廖某通过自己的不断改变,积极参加教育学习,积极完成劳动任务,现在已获得三个行政表扬,即将获得呈报减刑机会,回归到了积极改造的轨道上。 通过这个案例,民警深刻体会到:教育矫治工作不是一蹴而就、立竿见影、付出立刻就会有效果的,是一个系统、复杂、长期的过程;也不是一个人两个人能够做好的,需要所在单位每个人都耐心细致地付出,积极有效地协调配合,共同营造良好环境,才能更快更好地达到效果。而且就算达到了良好的效果,也不能万事大吉,因为罪犯改造具有反复性,需要我们长期跟踪、观察,在需要的时候及时进行干预、调整,以让矫治效果长期保持,最后让积极向上的力量成为自己的内驱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