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法律援助中心对余某等54名农民工追索劳动报酬提供法律援助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4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21年1月22日,黑龙江省司法厅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处收到12348中国法网农民工求助平台推送的求助人余某来信,反映牡丹江某A集团在牡丹江市爱民区新荣街米厂路西某项目上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省司法厅第一时间安排牡丹江市司法局办理,牡丹江市法律援助中心就余某反映的问题当天进行核实和沟通,快办快结,并于2021年2月10日(腊月二十九)下午18点45分前帮助54名农民工讨回170万元工资款并如数发放到农民工手中。 接到省司法厅转办件后,牡丹江市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辉立即通过电话与农民工余某等人取得联系了解情况,余某陈述自己只是干活的工人,具体欠薪情况他说不准,并把包工班组长张某手机号码提供给李辉。张某手机前三天一直无法接通,第四天晚上李辉终于拨通张某手机,张某说发往求助平台上的10位讨薪者系四川省瑞江市资中县下辖乡镇的农民,他只知道其中一位老板名字“孙某某”,他们这些工人在2020年5月16日被牡丹江的常某(已联系不上)雇来在某开发项目14号楼从事木工工作(主体工程),因是烂尾楼工程,现在到底是谁欠农民工工资、找谁要钱主张权利都说不准确,其他的情况不详,手中也提供不出有力的证据。 因农民工说不清楚具体欠薪主体,也提供不出手中证据,经牡丹江市法律援助中心多番查询得知:此工程系烂尾楼,烂尾楼开发单位是B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因某种原因牡丹江某A集团接手帮助B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融资,由牡丹江C建筑公司总包施工,C建筑公司把工程发包给某D劳务公司(有资质),某D劳务公司把工程活又分包给一位名为“孙某某”的老板,孙某某把工程中的木工活转给一位叫常某的人来做,常某找来12位四川籍农民工,至2020年11月20日农民工返乡,农民工木工班组工钱总计39万元未结算,其中10位农民工回乡时在常某手中仅借到生活费5.4万元,现尚欠农民工12人工资总计为33.6万元。 经牡丹江市法律援助中心进一步了解,除木工班组外还有其他班组(钢筋班组、力工班组、瓦工班组)中40多名农民工也没有拿到工钱,所欠工资款合计达170万元左右。 牡丹江市法律援助中心经过一周加班加点工作,终于在1月28日晚20时梳理出欠薪案件主体单位及相关负责部门,为减少农民工诉累,李辉直接与A、C两个公司负责人通话,为维护外省12名四川籍农民工合法劳动权益打下坚实的基础。当日晚,李辉与A、B、C、D各公司的负责人全部联系到位、与欠薪有关人员多番交涉,第一手资料和情况全部掌握之后,与各公司耐心细致讲解相关法律法规和欠薪法律责任,多次沟通后与A公司负责人达成共识,由牡丹江市法律援助中心召集A、B、C、D公司负责人开会,共同研究解决四川籍农民工及其他班组农民工工资问题。为防止四家公司互相推诿,市法援中心提出合理建议:1.款项筹集由A公司负责(5天之内筹集);2.C公司负责再建立一个农民工专用账户(2天之内完成);3.所有各班组农民工工资数额由市法援中心进一步与农民工和各班组长核对(网上微信发授权,2天之内法援中心统一打印出表),核实后各公司负责人签字盖章,再由市法援中心提交A公司确认,争取春节前一次性支付到位。A公司2位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在法援人于情、于理、于法的讲解中,最终同意了市法援中心的方案! 鉴于农民工手中没有可利用的证据,市法援中心再次组织人员与B、C、D三方核对民工出工天数,经过2天反复核实,最后统计出各班组54名民工共计170万元工资款需发放。 2月8日下午,A公司传来喜讯,170万元已筹集到位,B公司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已建好。就在定好2月9日早付款之际,C、D公司反悔了,说农民工有人保护,他们咋办?如果他们不同意付款,前期所有的努力全部前功尽弃。无奈,李辉再一次对C、D两公司做思想工作,谈得失讲事理,并承诺他们虽然工程款不在法律援助的受案范围,但可以依法支招帮助他们走法律途径维权。此时距离春节的大年夜还剩不到40小时! 2月10日8时,法援人一早就赶到A公司,此时A公司财务室及走廊已有30多位等候领款的人,李辉再次与A公司商量,170万元的支票可否由法援人先拿去代存?答案是:不可以,必须C、D都到场签字后才能去银行,再转农民工专户。 2月10日9点30分C公司人到场,10时D公司人到场,11时20分各家公司履行完手续签完字,拿到A公司转账支票到银行已经是午饭时间,银行对公账户已经停止办公。如果不能把A公司筹集的170万元转到C公司账户,再转农民工专用账户,此款就不能按时发到农民工手中,春节前农民工的血汗钱就不能到手。C、D公司的负责人和财务人员说“节后再付吧,今天肯定付不出去了!我们得回家购年货哦”,还说“你们可真执着,也不是你们个人的钱,你们法律援助别管了,节后再说呗!......”李辉一面和他们周旋讲法、聊天,一面积极找相关人员帮忙联系银行负责人,终于在12点40分联系上了大堂主管经理,在13时把款转到C公司账面。法援人一刻钟也不敢耽搁,连忙赶赴C公司所在银行,可C公司所在的银行员工下午请假了,无奈,李辉再次联系该行负责人协调帮助开通绿色通道,请假的员工返回帮助转款到农民工专用账户,16时40分逐笔把农民工工资全部发放到54名农民工卡中......2月10日18时45分,李辉和工作人员与54名农民工联系,农民工在微信和电话中反馈工资款已经全部收到。历时19天,在省厅和市司法局的正确指导下,在相关部门支持和法援人的努力下,54位农民工拿回了自己被拖欠的170万元工资,农民工代表张某在微信朋友圈说:要永远相信党!相信办实事的法律援助!川籍老乡感谢牡丹江市法律援助中心辛苦付出,表示以后还会到黑龙江来务工,有难事就找法律援助。

【案件点评】

疫情虽无情,法援有大爱。此讨薪案发生在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已经在年底前全部返回千里之外的四川老家。本案的难点在于,在中国法网求助平台上提出讨薪的10名农民工手中没有可利用的证据和结算凭据等,也无其他相关证据证明欠款金额,更说不清楚具体是给谁在干活,只知道找他们干活的工头名字但已经联系不上。法律援助承办人通过各种途径经过5天白加黑的梳理又查找出还有44名农民工的工资也没有领到。承办人员发动社会各方力量,终于查出层层转包的各方公司负责人、开发商、总包人、承包人、转包人、分包人,逐一与各方代表说理讲法,并真心实意与各方代表交心,就各方代表的实际困难从法律层面依法出招,取得各方负责人信任,认可法律援助中心出具的讨薪方案。经过承办人历时19天的细心工作、爱心说“法”、责任担当、大爱付出、多方协调、不懈努力,54名川籍农民工被拖欠的170万元工资款在牛年的除夕夜前全部收到,减少了诉累,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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