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杨某某的矫治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3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罪犯杨某某,男,1973年生,贵州省人,小学文化,未婚。2010年3月5日因犯盗窃罪被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8个月,剥夺政治权利1年。该犯不服,提出上诉,2010年5月27日被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驳回,维持原判。此后,该犯在重庆市九龙坡区看守所开始绝食,并在两封书信中反复提到“自己活得太累,留在世上没有意思,要鱼死网破”,多次表露出自己的轻生念头。 2010年7月21日,杨犯因长期绝食造成不能正常行走,用担架抬行,送押至重庆市垫江监狱。入狱后,杨犯继续对抗改造。2010年8月,被重庆市监狱管理局认定为市级挂牌为危顽罪犯。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个人成长经历 杨犯生活在偏僻农村,家境贫寒,教育缺失,14岁辍学,长期流浪社会,性格孤僻,认知偏激,情感淡薄,并养成了偷摸、欺诈等不良社会恶习。2004年该犯因涉嫌盗窃被刑拘,羁押期间曾绝食。 2.抗改现实因素 杨犯对法院的判决不服,并坚持认为公安机关办案民警刑讯逼供、捏造事实,法官认定的作案次数不实、盗窃金额过大,法院量刑过重。 (二)入监改造表现 入监后,该犯一直表现为不交流、不吃喝、不如厕、不挪身、不治疗,累计绝食达50余天,造成身体极度消瘦,内脏器官慢慢开始衰竭,双下肢萎缩。其生活起居全靠他人护理,大小便解于裤内并拒绝洗漱洗澡,极易继发肺部及褥疮等感染,随时都有死亡的危险。 (三)入监心理表现 杨犯意图通过“五个不”等手段,引起监狱、法院、检察院等政法机关的重视,并幻想法院能够对其“改判”,并试图通过绝食等方式来搞垮自己的身体,以此达到抗拒改造的目的。 (四)教育矫治的难度 1.认知因素:杨犯法律观念淡薄,对罪与非罪、量刑的标准等基本的法律常识匮乏,质疑公安民警的办案合法性,拒不认同相关证据的客观性。 2.身体因素:杨犯转押至监狱后,身体极度消瘦,无法正常进食,内脏器官慢慢开始衰竭,双下肢萎缩,已根本无法站立,随时会有死亡的危险。 3.心理因素:杨犯虚荣心非常强烈,其虚伪的面具始终不肯撕下,侥幸心理和伪装意识强,坚持与监狱对抗到底。 (五)矫治方案 通过综合研判,垫江监狱决定对症下药,制定“五步走、五转变”教育矫治方案。 1.采取强制治疗,实现从“生命垂危”到“病情平稳”的转变 该犯拒绝接受治疗,不允许扎针,输液过程中强行将针头拔掉。为了挽救杨犯的生命,监狱安排2名民警医生形成AB角全天候负责生命体征检测和病情观察,并邀请社会医院知名专家到监狱集体会诊,对杨犯进行了静脉营养液等治疗。经过三个多月的强制治疗,该犯身体肌能慢慢恢复,病情逐渐平稳。 2.采取分步矫治,实现从“一心求死”到“想活下去”的转变 通过前期强制性治疗,该犯的病情慢慢好转,能够自己翻身、慢慢动手,但该犯仍对“死”依然念念不忘。为教育杨犯要坚强活下去,监狱从“人的生命诚可贵到人的高级社会化合作” 进行了分步矫治。一是民警对该犯实施全天候无缝隙的管控,不给他任何恣意妄为的机会;二是每逢暖阳天或会见日,将长期独处的杨犯抬到监区院坝,让其感受其他轻松和谐的氛围,激发其与人情感交流的内心需求;三是针对杨犯吃了就呕吐、只能吃流食的特殊情况,监狱为杨犯开通“病号灶”;四是安排一名贵州籍农村罪犯进行规劝,向他讲述家乡的变化、生活的美好,开导他珍惜生命、积极改造、重获新生。 2010年11月,杨犯在经历了“生与死”的巨大反差后,要活下去的种子慢慢萌芽,实现了从冷漠无情到慢慢倾听、从拒绝治疗到配合治疗、从强制喂食到主动进食的巨大转变。 3.采取合力攻心,实现从“拒绝交谈”到“正常交流”的转变 杨犯拒绝与人交流达180余天。为了让他开口,监狱法理情并用,艰难完成了教育矫治的重要一步。一是教育矫治民警向杨犯开展政策攻心,一针见血地指出杨犯不说话是属于抗拒改造的行为,希望他能认清形势、丢掉幻想、端正身份、安心改造;二是监狱心理学专家定期对杨犯开展心理疏导,劝其放下虚荣,消除投机取巧念头,重新开始;三是邀请看守所原主管民警来狱对杨犯进行帮教,化解杨犯对公安民警的敌对情绪;四是利用亲情感化,2011年6月11日,监狱开通会见绿色通道,安排杨犯的弟弟到监区宽管会见,经过4个多小时的亲情会见,杨犯最终吐露话语。 4.采取疏导解结,实现从“不服判决”到“认罪悔罪”的转变 杨犯开口后向监狱提出了两个要求:一是要求与同案犯当面对质,并将录音作为申诉证据;二是要求处理法院办案人员。针对杨犯提出的不合理诉求,监狱邀请垫江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到监区对杨犯提供“一对一”的法律服务,并重点针对他的案情进行了分析,找出相关法律规定,引导杨犯采取正当的申诉渠道,依法寻求法律帮助。监区民警主动为杨犯“开小灶补课”,向其宣讲法律常识,使杨犯深刻认识自己的犯罪行为。监狱安排了相似案情的罪犯对杨犯进行“现身说法”,让其明晓法院判决的公平公正。同时,开展刑事政策教育,宣讲监狱管理的相关规定,激励杨犯真诚认罪悔罪,积极争取通过参加生产劳动计分减刑。2014年2月,杨犯写出认罪悔罪书,同年3月,主动向监区提出参加劳动。 5.采取康复治疗,实现从“不能站立”到“正常行走”的转变 杨犯由于长时间缺乏锻炼,肌肉萎缩,双手不灵活,下肢几乎丧失功能。为了让杨犯重新站起来,监狱会同社会医院康复理疗机构为杨犯特别制定了康复治疗方案,并将其每天康复锻炼任务的完成情况与计分考核挂钩。经过3年多的康复训练,2017年3月,杨犯终于甩掉拐杖,独立行走,勇敢地开启了新生之路。

【教育改造成效】

历时7个年头,杨犯终于走上新生道路,身体已完全康复,真诚认罪服判,带头遵守监规纪律,积极完成改造任务。2015年3月获减刑11个月,2017年3月再次获减刑8个月。历经“抗拒改造、几度轻生”到“认罪服判、积极赎罪”的他,诚恳地向监狱倾吐真言:“监狱就是我‘重生的摇篮’,警官们胜似我的亲人,是党和政府、监狱警官们给予我第二次生命!我以前做的错事给社会和家庭带来了伤害,我一定洗心革面,重新做人,做一个有对社会有用的人。” 通过此案例,我们收获三点经验: (一)牢固树立“不抛弃、不放弃、不嫌弃”理念,是矫治危顽罪犯的首要前提。始终坚持“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希望,也要尽百分之百的努力”,经过7年的矫治工作接力,终将杨犯拉回正确的改造轨道。 (二)紧紧抓住“人性求生的本能”是矫治危顽罪犯的关键切口。杨犯虽然表现出极端的抗改行为,但其潜意识中对生的渴求依然存在,不断强化生命意义的教育就是打开他心门的“金钥匙”。 (三)建立健全“四级矫治体系”是矫治危顽罪犯的根本保证。构建监狱长、分管副监狱长、监区(科室)负责人、主管民警四级矫治体系,任务层层分解,充分发扬钉钉子的精神,坚冰终将融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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