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用早期心理干预促进戒毒人员张某教育矫治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2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戒毒人员张某,1987年6月出生,初中文化程度,滁州市人,因吸食冰毒被强制隔离戒毒二年。入所以来,张某对吸毒成瘾认定不服,坚持认为自己只是溜冰,没上瘾,不到戒毒所也完全能够戒掉。因此,张某对公安、社会,乃至亲人的憎恨大于愧疚,不愿主动和家人联系。近期戒毒所开展新入所戒毒人员身心共性特点分析,对张某进行个案跟踪,探索尝试性地使用了早期心理干预的办法,进行教育矫治。

【案例基本情况】

(一)共性身体特征和心理特点 1. 年龄结构偏小。从目前戒毒所收治情况来看,平均年龄25岁,一半以上为90后出生人员,独生子女也占有相当比例。受年龄、社会阅历、受教育程度以及家底环境等因素影响,多数戒毒人员在入所初期表现出环境适应性差、自理能力不强等特点。张某特殊的个人经历使其在性格上表现出自私、固执和冷漠。由于不能获得亲属的谅解,张某表现出失望,甚至憎恨,同时他又对前途感到迷茫。 2. 身体状况良好。滥用新型毒品给身体机能带来的损害不像传统毒品那样表露在外,戒断反映也存在差异。许多新型毒品吸食者认为:自己不是吸毒,更谈不上上瘾,加上自认为身体尚可,有能力随时摆脱,不需要两年的强制隔离戒毒。张某入所后一直强调,自己是溜冰,不是吸毒;自己身上没有瘾,可以自行戒掉;自己的身体与正常人没有区别。 3. 对自身行为违法性认识不足。从调查情况来看,多数人员知晓吸食、注射海洛因、吗啡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却不认为吸食新型毒品,如溜冰、吸食K粉、摇头丸等是违法行为。张某入所后,反复向民警表达自己的观点:“两年对我来说很重要,我从没有想过,更无法想像和接受两年的强制隔离戒毒生活。” 4. 心理脆弱。受以上几个因素影响,部分新型毒品吸食者会在入所初期表现出强烈的胆怯、害怕心理,特别期望探访,主动想与家人倾诉,消除内心恐惧。 (二)个案心理状况分析 张某出生在一个较为贫困的家庭,父母均为农民,从小受到的家庭关注较少,受教育程度低。特殊的成长,经历导致张某自卑、狭隘、多疑、易冲动、情绪波动性大、缺乏责任感,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严重扭曲。尤其是在经历了两次治安拘留后,心理上更加阴暗,生活缺少目标和方向,不能正确面对现实。思想和心理症结如下: 1. 对前途悲观。张某曾向民警倾诉道,自己不愿回农村生活,但又无一技之长傍身,不知能从事什么行业谋生活。 2. 好逸恶劳。张某自初中毕业后没有从事过什么正当、艰苦的工作。学习职业技术也不用心,民警问其原因,张某称,我之前从未干过活,也不会干。 3. 自以为是。张某总认为自己吸毒行为不违法,不反思自己的错误行为,不能正确接受别人的批评意见,同时埋怨自己的家人。 4. 心智不成熟。由于年龄、经历等原因,张某表现出心胸狭隘,心智不够成熟的特点,法律观念和纪律意识淡薄,行为举止散漫,生活自理能力差,难以与人沟通与和睦相处。 (三)矫治措施 1. 强化三观教育。特别是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教育,纠正“三观”偏差。 2. 坚持个别谈话制度。帮助张某认识和反思自身行为的违法性、危害性,从思想源头做出改变。 3. 正确处理家庭关系。换位思考亲人的感受、做法,以期达到改善家庭关系,获取家庭支持的目的。在家庭责任感教育方面加强引导,帮助其建立积极、健康、乐观的生活态度,引导其回归正确的家庭观念。 4. 培养健康心理,运用合理情绪疗法,逐步消除其对事物的偏激、错误看法,从而改善其多疑善变的不良情绪,帮助重拾自尊心、自信心。 5. 注重跟踪矫治。促使张某思想转变,端正改造态度只是第一步。巩固教育矫治成果,还需要动态跟踪,及时调整矫治方式和内容。 6. 开展亲情帮教。民警与张某亲属取得联系,通报张某戒治情况,征得其家人同意后,请其家人来所进行亲情帮教。 经过以上针对性矫治措施,张某的心理、思想状态逐步好转,终于能够认识到吸毒行为是一种违法行为,认识到多年的吸毒给社会、家庭及其本人造成的伤害。

【案例思考】

(一)心理矫治,特别是早期心理干预已成为戒毒矫治中重要部分,在提高教育矫治质量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二)认真分析戒毒人员的心理特点,因人制宜制定矫治方法。戒毒人员大多存在好逸恶劳、自由散漫等恶习,要使他们真正增强戒毒的信心与决心,需要长期的工作积累,引导此类人员在思想上、行动上做出积极的转变。 (三)戒毒工作需要与具体的矫治手段、矫治内容结合起来。全面纠正认知偏差,可以有效提升戒毒自信心;生存技能的培养为戒毒人员出所后的生存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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