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肢体康复中心假肢矫形器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人就右大腿(髋)假肢司法鉴定意见出庭作证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9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5年5月下旬,被鉴定人卿某在某县广成线1511公里过马路时,被一货车碾压受伤。急诊入院行“右下肢清创,血管探查吻合,右下肢截肢术”,后在该院又多次手术,2015年7月出院,出院诊断:1.创伤性失血性休克;2.重度失血性贫血;3.右下肢损毁伤并股骨开放性骨折;4.双侧耻骨上下支骨折;5.低蛋白症;6.电解质代谢紊乱;7.肺炎;8.应激性消化道出血;9.会阴部皮肤撕裂伤并感染。2015年9月,贵阳市某人民医院法医司法鉴定所鉴定意见为:被鉴定人卿某因交通事故致全身多处疼痛、流血,治疗后遗留右下肢股骨上段以远缺失、双侧耻骨上下支骨折等,已构成道路交通事故五级伤残需大部分护理依赖;伤后误工期210日,护理期120日,营养期120日。

【鉴定情况】

本所认为被鉴定人受伤时为未成年,右股骨上段以远截肢,个人日常生活,活动必须使用辅助器具(假肢)才能进行。虽保留了髋关节,但因残留的大腿残肢为5cm长,属极短残肢,只能配置髋关节假肢。 经过我所司法鉴定人会诊,2016年1月26日我所出具了鉴定意见:生长发育期的假肢配置:骨骼式儿童髋部假肢,档次为适合该患者的普通适用型,现行价格为16,700元/具,每二年更换一具,直至发育定型(一般以18周岁为界);生长发育定型后的假肢配置:骨骼式髋部假肢,档次为适合该患者的普通适用型,现行价格为42,500元/具,每四年更换一具。

【出庭作证】

(一)接到出庭通知书,与法院确认相关事宜 2016年6月1日,我所收到某县人民法院要求本案鉴定人于2016年6月17日出庭的通知书。鉴定人即与承办法官取得联系,确认出庭时间、地点,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和相关法律规定,协商确定出庭费及差旅费等费用及支付方式。 (二)鉴定人出庭前的准备 首先,调取鉴定卷宗,温习本案的委托鉴定经过和相关鉴定内容,为接受质询做好充分准备;其次,备齐出庭所需相关资料:原始鉴定卷宗、鉴定机构《司法鉴定许可证》和鉴定人《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与鉴定相关的专业技术材料等。 (三)履行出庭作证义务 2016年6月17日,鉴定人准时到达法院指定的法庭,按照庭审程序,鉴定人出庭作证安排在开庭后的法庭调查阶段。 我所司法鉴定人在认真查阅了被鉴定人的就诊病史,并对被鉴定人做了详细的体查后,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4432-2009假肢费用赔偿鉴定》、中国康复辅助器具协会《中国康复辅助器具基本产品指导价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做出了上述假肢司法鉴定意见。理由如下: 1.被鉴定人坐骨结节至残端残肢长度为5cm,属于大腿极短残肢,在假肢配置上,只能配置髋部假肢。 2.生长发育期假肢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24432-2009假肢费用赔偿鉴定》第6.5.2条之规定,本例需每二年更换一具假肢,直至发育定型。 3.被鉴定人为女性,力量较小,下肢相当于缺失三个关节,成年后配置假肢以重量较轻,关节屈伸受限较小,假脚储能功能较好为宜,故成年后假肢档次参照《目录》中“髋部假肢:骨骼式碳纤多轴膝关节储能脚髋离断假肢”;假肢更换年限参照《目录》“注:6、假肢主要零部件适用寿命不低于36个月,一般正常使用36-60个月”。 鉴定人阐述完鉴定意见后,主审法官依次询问原、被告对此鉴定意见有何质疑。原告方表示无疑义。被告某保险公司代理律师向鉴定人提出质询:卿某在生长发育期所鉴定的“骨骼式儿童髋部假肢”,并没有出现在《目录》中,档次价格依据是什么?鉴定人答复:假肢产品种类繁多,《目录》中只收录了成年残疾患者所需部分基本辅助器具产品,没有收录儿童患者所需的辅助器具产品,行业也没有这方面的指导意见,但卿某只有8岁,用《目录》中成年患者所配置的假肢来套她的伤情,显然不科学。我所司法鉴定人是多年从事假肢矫形器配置的专业技术人员,认为生长发育定型前所穿戴的髋部假肢,更换频繁,配置国产单轴不锈钢关节及聚氨酯假脚可以满足日常活动需要,故参照《贵州省肢体康复中心产品价格表》(2007年贵阳市南明区价格认证中心认证)中的“骨骼式儿童髋部假肢”鉴定。被告代理律师又质询:什么是普通适用型假肢?什么样价位的假肢是普通适用型假肢?鉴定人回答:2003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6条:“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目前,我国对辅助器具中的假肢“普通适用型”并没有档次价格等方面的明确界定,业内一般认为成年前国产配件装配的儿童假肢为“普通适用型”,而中国康复辅助器具协会发布的《目录》可做为成年后“普通适用型”假肢参照。《目录》中,髋部假肢价格从18,500-54,800元,跨度较大,考虑到被鉴定人性别、受伤时年幼,生活环境等因素,故成年后鉴定假肢为“骨骼式髋部假肢”(碳纤多轴膝关节储能脚)。与成年前适配的“骨骼式儿童髋部假肢”(国产不锈钢单轴膝关节聚氨酯脚)均为“适合该患者的普通适用型”。 主审法官询问双方是否还有询问,双方表示没有。鉴定人退庭,庭审结束后,鉴定人审阅出庭作证记录无误后,针对此部分内容签字离院。

【鉴定意见采信情况】

最终,法院采信了我所的鉴定意见,原、被告双方均未提出再审申请。本案宣判后,法院对我所鉴定意见给予高度肯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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