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心为灯 点亮生命——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运用内省矫正技术对服刑人员郑某教育矫治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13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近年来,广东省未成年犯管教所(白云监狱)在部局所领导及社会力量的支持、指导和帮助下,不断推进内省矫正、经史合参、经典践行新型矫正技术的试点、应用和推广,特别是与入监教育相融合形成了一套可复制、可应用、可推广的新型入监教育模式,走出了一条独具特色的新型矫正之路,同时,新型矫正技术应用课题组将新型矫正技术应用于特殊类罪犯矫正,也取得了比较明显的矫正效果,郑某就是其中一位典型。 郑某,男,2003年10月出生,广东吴川人,高中文化,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自述在过往经历中自己为典型留守儿童,父亲北上打工,母亲在家全职带自己和弟弟,与父母交流少,没什么感情。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成长经历 郑某是典型的留守儿童,父亲从一出生北上打工长期不在家,妈妈独自一个人抚养郑某和其弟弟,与父亲关系不好,父亲一年回来一次,并且有时会动手打他,所以据郑某陈述,郑某与父母沟通少,母亲的脾气不好、偏宠弟弟,郑某在一个非常压抑的家庭中长大。 (二)犯罪成因分析 1.家庭原因。郑某属于典型的留守儿童,其一出生父亲便北上打工,父爱的缺失、畸形的母爱让该犯一直生活在压抑中,母亲对弟弟的偏爱及对自己的唠叨和暴力也让其有很抗拒的情绪,对家庭的不满让郑某只能通过其他途径发泄。 2.社会原因。郑某初中经常逃学,欺骗母亲,与社会无业人士混在一起逃学、游戏、甚至偷母亲钱,生活堕落不堪。 3.个人原因。郑某性格内向、敏感、计较、暴力,对母亲的唠叨、偏心和父亲的缺位暴力非常不满,深压心底,在加上青少年时期的叛逆让其容易冲动和不可控制。 4.其他原因。郑某在作案当天引用大量啤酒,导致酒精影响下做出了不可挽回的过激行为。 (三)现实改造表现和分析 郑某入监后表现为极度自卑、愧疚、焦虑的情绪,封闭自己,不愿开口与人说话,脾气暴躁,性格冲动,与人发生容易发生矛盾,人际关系紧张,交流困难,对警察的管理也存在抵触情绪,屡犯监规,对未来毫无信心,有些悲观厌世,有自伤自残倾向。 (四)心理行为表现和分析 通过对郑某的入监心理测试报告分析得出: 外倾 同情 波动 戒备 焦虑 聪敏 冲动 自卑 暴力倾向 犯罪思维 43 32 31 51 63 43 45 53 61 55 从以上数据可以得出:同情心比较低,性格比较内向、冲动,非常自卑,暴力倾向和犯罪思维相对较高。 (五)教育矫治难点 1.“固”。性格固执,沟通谈话教育困难。 2.“冷”。心存怨恨,缺乏同情心,在疫情环境下没法通过亲情帮教进行修复。 3.“残”。作案手段及其残忍,认罪悔罪差,一般的灌输式说教效果不大。 4.“迷”。缺乏正能量指引,没有动力、没有目标、未来消极迷茫。 5.“疏”。非常自闭和自卑,曾经和值班员表达过轻生的念头。 (六)教育矫治预期目标 由于郑某刚入监,入监教育为期两个月,针对郑某的问题,课题组制定了以下目标: 1.短期目标(十四天) (1)加强监规学习,强化身份教育。 (2)纠正认知偏差,构建和谐关系。 (3)缓解焦虑情绪,正确认识自己。 2.长期目标(七+N) (1)强化思维训练,养成反省习惯。 (2)完善人之四心,激发向善力量。 (3)重塑人生三观,重立改造目标。 (七)教育矫治方案 针对郑某的特点,监区决定运用新型矫正技术,开展针对性教育矫治,希望能对该犯有所帮助。为此对郑某实施“七+七+七+(N)”的新型矫正技术,即七天的入监适应训练、七天的内省矫正体验、七天的经史合参学习、N天的经典践行。 1.七天的入监适应训练,树立身份意识。由于疫情原因,新犯需进行十四天集中隔离,为此,课题组根据实际安排了郑某首先进行了监规纪律学习、法律法规等知识的学习,并在小组适当进行队列和三姿训练,强化身份意识教育。 2.七天“内省矫正”体验,民警从以下几个维度对郑某进行了矫正: (1)纠正认知偏差,缓解焦虑情绪。在内省矫正的四个环节课题组对郑某的认知进行了矫正,缓解了郑某的焦虑情绪。通过第一环节的原生家庭回顾,在为期两天的共一百二十六个原生家庭养育情景的检视,郑某重拾记忆碎片,学会客观全面看待父亲,学会去理解父亲减少仇父心理。郑某将自己的犯罪归因于自己的家庭、自己的父母,在第二环节观想生活情景并计算养育费,郑某通过九十二个家庭养育情景的还原剂一百一十四万左右的家庭养育费,郑某看到了父母到底有多好,激发感恩之心,纠正其错误归因观。 (2)完善人之四心,激发向善的力量。通过二十三个社会养育情景及国家养育费(六万)和社会养育费的检视,看到了国家的付出是无形的、对社会的伤害是巨大的。在自我二十四条检视环节中对从出生到现在二百三十个不良行为的检视及第四环节周围人自我检视对身边九十八名周围人进行自我检视,郑某看到了一个“无视他人存在、伤害他人、说谎、唬弄他人……”的自己,同时看到了周围人对自己无条件的付出,在强烈的对比接纳面前,郑某学会了换位思考,去掉对自我的过分强调,使自私、顽固的个性变得变通和遵守,变得包容和接纳,激发了郑某对家庭、国家和社会的感恩之心、恻隐之心。 (3)重塑人生三观,重立改造目标。郑某通过三个问题经由七天连续反复的思维训练,回顾了近七百多个事实场景,认识了自我和发现了自己犯罪的根源,也彻底修复了家庭的关系,特别是与父亲的关系,激发了自我反省的原动力,唤醒了心底向善的力量,找到了前行的力量。 3.七天的经史合参,强化思维训练,养成自省习惯。 在七天的经史合参学习中郑某通过每天三句的论语《学而篇》学习以及家庭版经史合参的演绎,通过经典角色演绎与过往经历及当下改造事件的结合,郑某更加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问题,在论语的经典语句学习中,郑某深刻认识到自己的缺乏孝心,年少轻狂,妄视法律,最终害人害己,养成自省习惯。 4.N天的经典践行,巩固矫正效果,强化行为训练。 为了巩固体验效果,做到知行合一,课题组继续对郑某实行了入所监区的七天的经典践行及分流后监区的N天经典践行,七天中郑某检视了很多日常改造中自身的问题:例如,说谎、欺骗同改、看不起别人、欺负他人等,通过不断的反省和检视,郑某的也慢慢地改变了自己身上的问题,学会理解、包容别人,人际关系也得到了很大的完善。郑某也表示分流后将继续每天以改造日记的形式对自己进行反省和检视,真正做到“吾日三省吾身”,从而一点一点去改变身上的缺点。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一段时间的巩固,郑某的身上发生了明显的变化,民警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多维度的评估: 1.郑某矫正后监区的日常改造表现 郑某下队至今未出现扣分现象,劳动产值也基本保持6%左右的增长速度,每月的思想考试成绩均在85分以上,通过了解,郑某在监区目前表现比较稳定。 2.郑某矫正前后心理量表维度评估 通过量表对比我们可以看出郑某矫正前后人变得外向,外倾值明显上升;同情心也上升,有了理解别人和换位思考的能力;戒备心明显下降说明郑某愿意敞开心扉与人交往,沟通相对容易;冲动、暴力倾向、犯罪思维明显下降,人身危险性显著降低,社会危害性减少。 3.N天的经典践行分享 从郑某的改造历程分享中可以看出其与父母的感情明显得到提升,对警察的抵触情绪降低,与他人相处也日益和谐,对未来充满期待,变得积极向上。 【案例总结和个人体会】 郑某通过在入所监区为期二十一天的新型矫正技术体验,通过传统文化的矫正和熏陶,其扭曲的“三观”得到了修复,“四心”得到了重拾,真正让自己走上了新生,其怨恨心理和潜在危险得以消除,课题组也对其进行了后续的跟踪和回访,明显感受到其内心向善和向上的力量,但教育矫治是一项长期的工程,有时会出现反复,需要运用多种矫正手段,新型矫正技术应用课题组会继续跟踪郑某在常规监区的改造表现,继续对郑某进行经典践行学习,不断巩固技术矫治应用效果。正如著名哲学家雅斯贝尔斯在《什么是教育》中写道“教育的本质意味着:一棵树摇动一棵树,一朵云推动另一朵云,一个灵魂唤醒另一个灵魂。”郑某的灵魂真正得到了洗礼和重生,让新型矫正技术之灯点亮了郑某生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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