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商务法定代表人签名(印鉴)公证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2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湖北某商贸有限公司于2019年在菲律宾投资兴办了分公司。2020年7月,分公司有一笔对外贸易拟向菲律宾相关部门提交申请,需要法定代表人亲自前往菲律宾办理相关手续,但是法定代表人因为工作性质,无法亲往办理,遂来到公证处询问解决办法。 通过详细询问当事人办理具体业务内容及要求后,公证人员本着涉外无小事的原则,将当事人提交的《法人授权委托书》英文版内容翻译成中文,并逐条与当事人进行确认、调整,另为促进当事人顺利进行对外贸易,公证人员还多方咨询及查阅相关对外贸易、外汇管理等政策、资料后,建议当事人办理签名(印鉴)公证。 随后,公证人员详细告知了当事人办理上述公证所需的材料和材料要求。当事人把材料准备齐全后,公证人员再次跟其确认《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内容及其中、英文表述是否符合菲律宾相关部门要求。经当事人跟菲律宾相关部门确认无误后,公证人员立即为其办理了公证手续,出具了公证书,并提醒当事人发往菲律宾使用的公证书需经我国外交部及文书使用国使领馆双认证,方具有境外使用的法律效力。 经过事后回访,当事人使用我处出具的公证书顺利进行了相关贸易,对我处提供的法律服务表示非常满意。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2020)鄂X证字第XX号 申请人:湖北XX有限公司,住所:十堰市茅箭区X路X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XXXX。 法定代表人:万某某,男,19XX年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 公证事项:签名、印鉴 兹证明湖北XX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万某某、湖北XX有限公司的受托人万某某于2020年7月14日来到我处,在本公证员的面前,万某某在前面的《法人授权委托书》上签名并加盖湖北XX有限公司印章,万某某在前面的《法人授权委托书》上签名。 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北省十堰市公证处 公证员 2020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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