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戒毒人员郑某的教育矫治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3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案例背景】

戒毒人员郑某,男,1987年生,已婚,初中文化程度,2021年4月因吸食冰毒被公安机关决定强制隔离戒毒两年。郑某自述患有心脑血管疾病,但医学检查和日常观察均未发现异常。入队后第二天,郑某就倒地不起,声称心脏病发作,拒不参加学习和训练,民警教育无果。在拨打亲情电话时,他威胁父亲,“想办法把我弄出去,不然就吞东西,自伤自残”。郑某的行为严重扰乱场所管理秩序,在戒毒人员中造成了恶劣影响。

【案例基本情况】

(一)分析原因 通过翻阅档案、侧面了解等方式,民警综合分析认为,郑某之所以做出这种过激行为,主要源于以下几个因素。 1.身体因素:郑某身体严重肥胖,体质较差,稍微活动一下就会感到不适。 2.心理因素:郑某虽已结婚成家,但心智仍不成熟,法律意识淡薄,以为可通过吞食异物自伤自残的方式达到个人无理要求。他心理极其脆弱,情绪偏激,既自负又自卑,既鲁莽又胆怯,且缺乏人际交往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很差。 3.家庭因素:郑某家庭条件优越,自小娇生惯养,养成了好吃懒做、游手好闲的恶习,父母忙于生意无心管教,导致其自私自利、骄横任性、心态幼稚,成了一个成年“巨婴”。 (二)教育过程 鉴于郑某的实际情况,戒治大队对其重点管理,加强管控和帮教,并采取循序渐进、入情入理的策略,帮助他改变错误认知,促进其心理成长。 1.始终如一,不言放弃。成年“巨婴”有着严重的偏执分裂心理,他们满足于自己的想象世界,脱离现实,对自己的事情特别固执,总觉得自己是对的,自己所有的需求都应该得到满足。郑某自述是因父亲举报,自己才被公安机关抓获的,他对自己的吸毒行为没有丝毫愧疚,只是怨恨父亲报警抓他。郑某在习艺劳动时故意消极怠工,在课堂教学时打瞌睡,在康复训练时声称自己有病,在拨打亲情电话时,不是哭诉“管得太严”就是“把我我弄出去”……民警教育后,郑某总是出现反复,效果不佳。鉴于郑某的现实表现,民警没有放弃,进一步加强个别谈话教育频率,改变教育策略,引导郑某将心理话说出来,给他提供缓解焦虑、郁闷情绪的机会,拉近两者之间的距离。精诚所至,金石为开,郑某和民警的心理距离近了,他开始主动向民警反映身心变化。 2.关心关爱,促其转变。郑某思维幼稚、逻辑能力差,只有被他当作“自己人”,才有可能让他听从教育。为防范郑某出现自伤自残行为,民警安排专人密切监护,随时掌握动态。在严格管理的同时,民警从生活上关心他,从思想上关注他。郑某体质较差,在一次户外活动中,因为体型肥胖加之天气炎热,突然身体不适,民警第一时间上前抱住他,用手臂托着他的头部,一直持续到其恢复正常。鉴于郑某实际情况,民警专门为他安排了低脂、低盐、富含膳食纤维的营养膳食;制定针对性康复训练计划,督促互帮小组成员协助他做康复运动。郑某的身体状况有了明显好转,不仅气色好了、身体瘦了,情绪也逐渐好转起来。心理咨询师及时介入,定期进行心理疏导,改善其认知和情绪。郑某认识到民警是在真心帮助他、是可以信赖的,之后,他放下了戒备,开始把民警当成了知心人。 3.家所联合,亲情感召。成长阶段缺乏正确照顾而导致的心理缺失,让郑某成了一个“巨婴”,以自我为中心,不在乎他人感受,不能承担任何责任,有问题就怪罪于他人,认为一切都是别人的错。他始终对父亲举报自己,导致自己失去自由一事耿耿于怀,指责父亲“不管自己死活”。为缓和父子矛盾,让郑某感受到父亲的用心良苦,民警做了大量工作:一是加强毒品危害教育,说明说透毒品对身心健康的极大害处;二是强化法律法规教育,指出吸毒就是违法行为,就要依法受到处理;三是开展所规队纪教育,让郑某了解吞食异物是违反所规队纪的行为,也是损害自身健康的行为,妄图通过吞食异物达成所外就医目的根本行不通,打消他不切实际的想法;四是深入分析郑某父亲举报郑某事件本身,引导郑某换位思考,领悟“父亲举报的确是为了你好”这个道理。同时,民警还与郑某父亲取得联系,其父表示自己工作繁忙,对郑某从来都仅是给予物质支持,三十多年来基本上没有谈过心,自己对郑某走上如今的歧路也有一定的责任,也对郑某表达了歉意。民警把郑某父亲的话转述给郑某,郑某沉默良久,说道,“我一直都希望得到父亲关注,现在我能理解父亲的用心了”。 了解到郑某的想法后,每次视频会见前,民警都会提前与其家人沟通,给予专业指导,家所联合,共同帮助郑某转变思想。经过教育引导,郑某开始积极投入戒毒康复,他向民警表示一定会好好戒治,争取早日回归社会,回报父母。 4.培养自信,促其成长。人一旦在悲观中失败,会加剧这种悲观的归因倾向,容易形成一种习惯性的无助感即习得性无助,表现为习惯性的退缩、悲观、抑郁、被动。因此,培养郑某的自信心,助其撕掉身上的“弱小”标签才能走向阳光之路。在民警的信任、支持、鼓励下,郑某逐渐成熟起来,慢慢减少对家人尤其是对父亲的怨恨,亲情电话和视频会见谈话也逐渐以正能量话题为主。他开始向家人敞开心扉,心平气和地讨论各种问题,规划着回归社会后的美好生活。 (三)矫治效果 经过半年多的教育矫治,郑某逐渐认识到毒品的危害、家人的担忧、自己努力的方向,开始积极参与戒治,遵规守纪意识明显提高,人际关系趋于和谐,与家人关系进一步缓和,取得了可喜的成效。

【案例思考】

(一)改善认知结构,激发内在力量。“巨婴”人格戒毒人员在戒毒场所并不鲜见,他们有一个共性——以自我为中心、自私自恋,不在乎他人感受,不愿承担责任,常以各种借口逃避戒治。对于此类戒毒人员,需要掌握他们的成长经历、家庭情况,了解他们的心理缺失,容忍其幼稚心态和不成熟表现,从而走进他们的内心。矫治“巨婴”戒毒人员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民警的耐心、爱心及心理学知识储备十分重要,除了要注重日常生活中的引导,还要运用心理学技术帮助他们改善认知结构,改善个性缺陷。矫治过程更需要家庭的配合,家人不能事事代劳、无条件满足,只有激发他们内在力量,才能让他们学会自立、学会长大。另外,“巨婴”属于依赖型人格,个性幼稚,因此充分发挥戒毒人员之间的朋辈作用,帮助他们尽快适应场所环境。 (二)加强心理疏导,促进人格成长。“巨婴们”极度依赖他人,以自我为中心,认为自己所有需求都应得到满足。为此,需要理智并正确看待巨婴人格的戒毒人员,不能因为他们幼稚、偏执就认为无药可救。帮助“巨婴”成长,要了解他们的心理特质和内在情感需求,这要求民警去感知、理解、接纳他们的心理缺陷,鼓励、支持、引导他们,帮助他们重塑认知结构,正确看待周围的人和事,找到自信和勇气。要引导他们把注意力转移到了个人兴趣和爱好方面,提升他们对生活的掌控感和自我效能感,学会生活自理,学会承担责任,获得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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