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从2012年起,在云溪区云溪镇松阳湖便民服务中心擂鼓台村征地近747亩,其中近300亩作为芦苇堆放处。从2014年4月开始,芦苇中就出现一种叫芦苇虱虫子,由于芦苇虱身体很小,纱窗对其没有任何防护作用,致使房内到处都是芦苇虱,床上、衣柜、饭菜中全部都有它的身影。芦苇虱爬到身上,奇痒无比,用手抓后,辣痛感强,被抓破的地方会出现溃烂,在小孩身上出现溃烂的情况尤为严重,吃饭的时候,掉到碗里;说话时,进入口内,这严重影响了群众正常的生产和生活。 2014年7月,擂鼓台村五个村民小组700多户人家近2170多名群众多次到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讨说法,将厂房大门堵塞。群众意见大,多次集体上访,此事引起了市、区主要领导的高度重视,并多次开会专题研究,双方始终无法达成协议,矛盾也一直存在,群众打电话向云溪区法律援助中心咨询,并请求法律援助。 云溪区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此案后,一边安抚群众的情绪,对其因遭芦苇虱影响而无法正常进行生产生活活动表示同情;一边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云溪区法律援助中心采取以下措施: 1.成立专案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2.云溪区司法局领导和中心办案人员走访群众,察看现场,收集证据。 3.请求云溪区政府调集卫生、防疫、环保、农业、公证等有关部门做好相应的情况调查和证据保全工作。 4.云溪区法律援助中心以729户群众为原告起诉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排除妨害。 云溪区法律援助中心办案人员明白,芦苇虱环境污染侵权事件虽然向法院提起了诉讼,但是在维护社会稳定和为群众排忧解难前,诉讼不是解决问题最快捷的办法,中心工作人员积极协调群众和厂方的工作,始终把调解结案放在首选。云溪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张运飞、邓刚和张正军三名援助律师负责办理此案,三名援助律师接受指派后,连续10多天不分昼夜地协同公证、卫生、防疫、环保、农业等部门察看现场,走访群众,并做好相应的情况调查和证据收集、证据保全等工作。2014年7月16日,云溪区法律援助中心以729户群众为原告起诉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至岳阳市云溪区人民法院,要求对方赔偿损失,排除妨害,同时又积极与岳阳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协商赔偿。在云溪区法律援助中心律师和相关部门共同努力下,经过反复磋商,终于在当年8月4日促使原、被告双方达成年度赔偿协议,375万元赔偿款全部支付给群众,被告对芦苇虱进行了集中消灭,从源头上杜绝了污染事故的再次发生。 通过云溪区法律援助中心为群众维权的不懈努力,一场迫在眉睫的重大群体性纠纷案件就此化解和赔偿到位,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
【案件点评】
本案是一起很特殊的环境污染侵权纠纷,一是芦苇堆放处的芦苇腐烂后生出大量孳生球蕈甲,俗称“芦苇虱”,对当地居民生产生活造成了严重影响,群众合法权益应当予以维护;二是“芦苇虱”,这种动物给人造成侵权,在我国现行环保、卫生、农林等法规中并没有这方面的规定,但客观上确实存在影响居民生产生活环境的侵权事实;三是涉及群众多、范围广,极易引起群体恶性事件,对企业生产和社会稳定不利。 中心受理后,为了为群众排忧,为政府解难,首先派办案人员到现场进行实地走访,亲身感受群众被芦苇虱影响的生活;其次是申请环保、卫生、农业、公证等职能部门进行了调查及证据保全,为赔偿奠定了基础;最后是与侵权方进行了协调,告知其应当依法赔偿的理由,使其认识到应当承担的责任。 本案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历经调查、取证、与企业协商、起诉和调解全过程,因为云溪区法律援助中心及承办律师尽职尽责的努力工作、才得以换来了案件的圆满解决,在最大限度内依法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避免了重大群体性事件发生,维护了社会的公平正义,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