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法治县创建活动是推进依法治县进程和提升全县居民法治意识的重要举措。近年来,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县的依法治县创建工作按照“普治并举、整体部署、全面推进、重点突破”的工作思路,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的总目标,认真贯彻“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以“法律八进”活动为载体,扎实有效的推进法治县创建活动,全县法治化管理水平有了新提高,为推进我县的依法治县进程奠定了坚实的法治基础。
【任务措施】
(一)高度重视,积极推动法治县创建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自“法治县”创建活动以来,成立了以县委书记为组长的依法治县领导小组,制定出台了系列法治县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把创建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二是加强督促检查。县人大每年对依法治县建设进行1-2次检查视察,并提出整改建议;县政协专题听取关于依法治县建设情况汇报;县政府把法治建设纳入全县综合目标考核。三是落实工作保障。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每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法治县创建活动人、财、物等保障问题。近年来,县财政共投入法治县创建经费上千万元,为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突出重点,不断提高公民法律素质 一是深入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县委中心组采取举办法治讲座等行之有效的办法,带头学法。每年组织春秋两季新提任领导干部法治理论知识考试400余人,组织530余人抽考领导干部和新提任领导干部参与庭审旁听,择优选编心得体会成辑供大家参阅。二是深入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全县各中小学配备了法治副校长,做到了法治教育课时、师资、教材、经费“四落实”;深入开展学科教学渗透法治教育,构建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网络格局。三是开展“法律进村(社区)”活动。采取形式多样的入户宣传活动,重点打造的忠县首个社区“法治之窗”全面投入使用;县委专题研究,每年300万元的专项经费开展“百名法律人才进村社”工作,全县386个村(社区)实现法治副主任全覆盖,编辑《以案释法读本100例》等开展普法宣传。四是深入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实现企业管理人员法治教育经常化,给中小企业提供专项法律服务,促使企业走向正规化、法治化。 (三)转变职能,推动政府依法行政 一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建立了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等一系列规章制度,简化审核审批事项。二是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保障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为企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三是加强执法人员资格管理,严格持证上岗,明确责任,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 (四)公正司法,着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二是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增强司法公信力,“执行难”问题得以有效解决,人民陪审员有效行使权利。三是构建“谁执法谁普法”大普法格局,建立普法责任清单制度,建立法官、检察官等以案释法制度,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全面推行法治宣传项目制管理。全县各部门、各乡镇(街道)均上报了普法目标任务申报表和申报了法治宣传项目。 (五)全面创建,狠抓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 一是以民主选举促进基层班子建设,依法公平选举产生村居委会干部。二是开展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把法治建设融入村规民约。三是促进基层民主管理规范化,拔山镇五星村等2个村被评为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白公街道长河社区、汝溪镇马河村等53个村(社区)被评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 (六)发挥优势,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一是深入开展法律服务活动,提高律师服务水平。近年来,全县所辖乡镇(街道)设立法律援助联络站,每个村(社区)配备法律援助联络员。二是选派律师参与调处信访积案,为信访人提供法律咨询,解答信访群众遇到的法律问题,引导来访群众依法诉求解决。三年来,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260余件,“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接受群众法律咨询9000余人次。 (七)营造氛围,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一是主题法治宣传活动广泛开展。每年“三月法治宣传月”“6.26”禁毒宣传日、“12.4”国家宪法宣传日等纪念活动,利用媒体、互联网等形式向社会宣传相关法律法规。二是重点工作中普法宣传成效显著。在文明县城创建中,县司法局抽取40余名干部开展普法宣传,发放宣传围裙26000余条,法治宣传知晓率达到80%以上。三是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建立预防突发性事件预案,及时化解各类矛盾纠纷,努力将各种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三年来,累计受理各类矛盾纠纷37260余件,成功调解35000余件,成功率达93%。进一步加强社会管理,积极做好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防止和减少重新犯罪,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特点和效果】
一是机制健全。健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法治县创建工作机制,明确了主管部门对创建工作的职能责任,形成了普法工作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政协支持,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保障创建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效能优化。开展法治县创建活动,全县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得到明显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强化,行政决策机制和程序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执法效能进一步提升,“谁执法谁普法”工作更加扎实,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初步形成。三是成效显著。忠县先后两次荣获“全国法治县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成功创建全国文明县城、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个、国家级“依法治校示范学校”1所,创建市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53个、市级“民主法治示范乡镇”3个、市级“学法用法示范单位(机关)”3个、市级“依法治校示范学校”6所,为法治忠县建设奠定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