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柳林监狱不认罪罪犯周某的教育改造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9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周某,男,51岁,大专文化水平,未婚,北京人,因抢劫、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6年。刑期无变动,2019年10月28日调入北京市柳林监狱二监区服刑,入监后表示自己不认罪并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写出申诉书。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1.拟解决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1)现实表现 罪犯周某自入监以来,行为散漫,多次违纪扣分,经民警多次教育虽能表面上能够服从民警管理,但私下依然我行我素,对民警管教有一定的抵触情绪,时有与他犯发生口角,表现较差。 (2)罪犯心理评估及危险性评估结果 周某危险性评估中期评估结果显示:暴力高度,自杀高度,脱逃中度。心理评估个性分测验(copa)结果显示:暴力倾向64.32分、冲动50.29分。表明他喜欢刺激和冒险,不喜欢有秩序的生活方式。为人比较霸道,喜欢争强好胜。卡特尔16种人格测验:敢为性H8分,倾向于好冒险,勇于社交,放任主动,喜欢探求新事物,并富于情绪反应,在与异性接触中会给人“脸皮较厚”的印象,常粗心大意,忽视细节。怀疑性L11分,性格执拗,好冒险,勇于社交,放任主动,喜欢探求新事物,容易猜忌,固执己见。 (3)个人成长史 周某从小家境环境一般,周某很小就沉默寡言,很少与父母进行交流。中学毕业以后上了体校就开始住宿,渐渐的与家人的联系就更少了,通过体校学习了搏击,后来也参加过几场比赛,但未能取得很好的成绩。有些自暴自弃开始混迹社会染上了毒品,因毒品曾被拘留和劳动教养,在之后又得上了艾滋病。家人的疏远加上不良嗜好的牵引最终走上了犯罪道路。 (4)问题原因分析 结合周某犯因分析、危险性评估、心理测试、个人犯罪史、个人成长史等,进行分析。周某是因为从小与家人关系的疏远,过早的混迹社会,未受到过持续的素质教育,缺乏良好的人际关系,导致他性格孤僻、喜欢用自己的方式解决问题,去体校学习搏击更增加了周某的暴力倾向,不太考虑做事情的后果。对于家人感情淡薄,亲情触动不深。对于监区民警教育管理存在抵触心理,虽然未出现直接顶撞民警的情形但是本身存在着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的错误思想。 2.攻坚转化过程 (1)确定周某不认罪原因 周某自入监以后对自己案情判决的犯罪事实部分不认,认为自己并未实施犯罪行为,事实证据不足,不应该给自己定罪。 (2)加强情感交流、促进思想转变 周某自入监以来存在多次违纪扣分,偶有思想顽固不配合民警教育、以病说事卧床休息情况。日常班组生活中能与他犯正常交流,但不能起到好的积极作用,对民警管教有一定的抵触情绪,时有与他犯发生口角。周某从小与父母关系不融洽,很早就离开家在社会上闯荡,自入监以来更是未与家人接见,通过民警谈话了解他由于患有艾滋病更不想与家人多来往,家人也不愿意接受他。只有一名女友一直有书信往来。 民警主动联系到周某的女友,希望她能够帮助民警一起对周某进行劝导。随后民警多次找到周某进行谈心,起初他并不愿意与民警过多的交流,随着民警一次又一次的找他进行沟通,聊家常、聊人生、聊爱好,终于在一次民警拿着他女友的来信找到他,将她女友对他的劝导、寄托一一向他阐述后,周某脸上露出了笑容对民警说道“警官,我真的服你了,你说吧我听你的”。后续民警多次开展“家书抵万金”“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人”“我应该懂得珍惜...”等教育活动,鼓励周某与女友多沟通多交流,不能辜负女友的等待,并画一些卡通画和抄录一些积极向上的语句对女友进行相互鼓励。 (3)“暖心+爱心”瓦解心理防线 周某无采买、无接见、无存钱,民警就实际情况多次找到周某进行谈话谈心,表示对其身体和思想上的关心。更是针对其没人存钱、没有采买的情况积极与监狱沟通,请求在节假日期间对他进行暖心救助,安抚其情绪和心情。在日常的管理过程中通过与同班组人员交流熟悉周某日常思想变化,组建班组互帮小组,开展书法试炼学习、习艺性康复劳动等多种活动,使得周某从本质上发生了改变,现在不仅练就一手好字更是每天出工劳动,心情上有了很大的转变,人也变得更加乐观积极。 (4)强化法制教育,改变错误认知 民警以法制教育为转化工作切入点,利用自己的法学专业知识,在查阅相关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的基础上,对周某进行了详细的讲解,在什么样的证据下就可以形成证据链的闭合,即使自己不认罪,依然可以凭借现有的证据证明作案人是谁,不应该心存侥幸,对于申诉材料和申诉程序的讲述更是细致入微,使周某深刻认识到自身所犯罪行的违法性和危害性,在经过几次交锋后,周某终于放下了心中的包袱并且说道“开始我就是有些想不通,存在侥幸心理,感谢您对我的照顾和关心,我认为法院对我的判决是公正的。”

【教育改造成效】

经过一年来不懈的努力,周某最终写出了认罪悔罪书,并在监区大会上作了认罪悔罪现身说法。周某在认罪悔罪书中写道:“我本人服从法院对我的判决,认罪服法并在今后的改造生活中认真彻底的认识自己自身问题矫正自己恶习。”目前,周某思想稳定,改造情况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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