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基本情况】
2021年,苏州市实施村(社区)“法律明白人”万人培育工程,完成1万名“法律明白人”培育任务。2022年,苏州市印发“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到2022年底,再新增培育1万名“法律明白人”,实现全市基层综合网格“1格2人”的目标,进一步抓紧遴选培育、使用管理、作用发挥、机制保障等环节,积极构建“建管用”一体推进的培育工作格局,努力打造一支群众身边找得到、用得上的法治带头人队伍,引导广大群众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持续夯实法治乡村建设根基。
【任务措施】
(一)严格遴选程序。以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为抓手,在用好基层村组干部、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普法资源基础上,鼓励民政局“全科社工”、妇联“木兰姐姐”、农业农村局“学法用法示范户”等群体加入村(社区)“法律明白人”队伍,不断深化“法律明白人”共育举措,形成条抓块统、各负其责、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态势。在严格执行自荐(推荐)、公示审核、培训考核、登记备案等遴选程序的基础上,明确初选对象有10天公示期。初选对象由当地镇(街道)司法所审核和党委、政府同意后报县级市(区)司法局,由县级市(区)司法局牵头开展任前培训和上岗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确定本地“法律明白人”名单,报市司法局备案。 (二)强化法治培训。实施“法律明白人”全员培训(轮训)计划,将其纳入“八五”普法骨干培训主体,依托苏州市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工作管理平台,采取集中培训与个人自学、课堂教学与网络学习、观摩辅导与交流研讨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多样化培训,明确培训次数和学习课时要求,要求县级市(区)司法局会同宣传、民政、农业农村等部门组织专项培训不少于2次,每人学习辅导课时不少于8课时。建立法治实践工作站,为“法律明白人”学习培训、履行职责等提供支持和保障。依托观摩培训与平台阵地,加强村(社区)之间“法律明白人”的经验交流、交叉体验和协同联动,不断增强“法律明白人”的法治素养和业务水平。 (三)注重发挥实效。突出“法律明白人”模范带头作用,发动“法律明白人”带头学法,模范遵守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积极参与“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学法用法示范户”创建,带动身边群众树立法治信仰。进一步引导“法律明白人”发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配合公共法律服务指引、参与基层依法治理等方面作用,做好“喜迎二十大”“疫情防控”“护航乡村振兴”等维稳工作。发挥联动互动效应,帮助“法律明白人”建立与村(社区)法律顾问、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的对接联动机制,畅通与立法民意征集点、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公共法律服务室的联系渠道;鼓励支持“法律明白人”成立或加入普法类和调解类社会组织,深入开展共建法律服务社、共创普法公益项目、共推基层依法治理等实践活动。截至2022年9月,“法律明白人”参与防疫志愿服务2万余人次,发放防疫宣传资料50余万份;参与立法民意收集3200余人次、基层普法宣传活动1.2万余场次、引导法律服务2万余件次、参与化解矛盾纠纷6.4万余件,为市域社会治理注入新鲜法治力量。 (四)加强管理激励。依托苏州市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工作管理平台,构建市、县级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管理、层级负责的工作格局;加强标识配备,按照统一样式制作工作胸卡,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结合区域特色定制发放个人标识,进一步提高“法律明白人”社会知晓度和影响力;加强动态管理,对不能继续担任、不认真履职、违法乱纪的“法律明白人”及时予以清退。不断完善评估奖励机制,以申报项目方式为优秀“法律明白人”争取一定形式的奖励,同时鼓励各地对评估优秀的“法律明白人”,在推荐村(社区)干部后备人才、发展培养党员、评选普法和乡村治理先进等方面予以倾斜。强化典型选树和宣传,依托微信微博、门户网站等平台推广“法律明白人”工作经验,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的良好氛围。
【特点和效果】
一是规范管理共促融合发展。充分动员村干部、村妇联执委、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村民小组长、退役军人等重点对象自荐,以精准化遴选、少数带多数,引导更多的群众加入,确保实现每个网格培育1至2名“法律明白人”。探索标准化管理模式,采取市、县(市、区)、镇(街道)、村(社区)四级管理,形成层层负责的工作格局,不断提高培育效能。 二是深入基层强化法治惠民。利用“法律明白人”分布广、数量多、熟悉民情等优势,动员“法律明白人”协助开展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室和法律顾问等工作,参与村居各项事务管理。注重强化精准服务,及时反映群众诉求、规范治理行为、化解矛盾纠纷,提供个性化、差异化法律服务,让群众感受到社会主义法治的温度和便利。 三是激励机制提高工作实效。将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纳入“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与复核指标范围,统筹运用多项考核机制助推完善“法律明白人”培育工程。强化正向激励,针对工作实绩突出的“法律明白人”,鼓励村(社区)在发展优秀党员、岗位竞聘、评先评优等过程中适当予以支持,不断激发“法律明白人”工作热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