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抢劫罪被判入安徽省庐江监狱服刑人员虞某教育改造案例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3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服刑人员虞某,男,1996年10月出生,初中文化,农民,未婚。2016年12月18日22时许,在某市一小区,虞某持匕首尾随被害人入室抢劫,后因被害人大声呼救,抢劫未遂,逃离现场。2017年因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三千元(未缴纳)。2017年9月3日上午10时许,虞某入监后在新入监罪犯活动室,使用塑料桶接大半桶热水倾倒至前期与其发生矛盾的他犯背部,至他犯轻伤一级。被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加刑两年,同年调入庐江监狱服刑。虞某行为规范差,脾气冲动暴躁,经常是大错不犯小错不断,经评估,虞某具有行凶危险,监狱将其列为危险犯予以教育转化。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成长过程 虞某的父母在其12岁时因感情破裂离婚,虞某跟随其父和祖母一起生活。在其成长至15岁时,最疼爱他的祖母去世,父母也各自相继重组家庭,对其疏于关心、教育,使其失去对家庭和亲人的依靠。这样的经历对虞某的童年成长和性格塑造产生消极影响。虞某性格孤僻、内向,不愿与他人沟通交流;缺少家人管教,受社会不良风气影响,三观扭曲,对事物的认知片面,缺乏理性思考,自以为是,易冲动;法律意识淡薄,从初次犯罪到狱内再犯罪加刑,始终未认识到自己违法犯罪的严重性、危害性。 虞某上学期间,家人很少关心,缺乏学习的动力,成绩不好,初中未毕业即辍学在社会上打工。而后结识社会不良人员,受到非法利益的诱惑,参与电玩赌博,并沉迷于其中无法自拔。随着赌博次数的增加,赌资也随之增加,因长期不务正业没有积蓄偿还赌债,在“朋友”的指点下借下了“套路贷”,后债台高筑,直至无力偿还,走向了抢劫他人财物还钱的人生不归路。 (二)服刑改造表现 服刑改造期间,虞某的各方面改造表现差,不认罪悔罪,对管理教育有抵触情绪,冲动暴躁,好逸恶劳,大错不犯,小错不断,内务卫生差。改造无动力,他自认为自己无人关心也无牵无挂,犯罪入狱也无所谓。对监规纪律感觉太约束,不遵守行为规范,也因此屡屡违反监规队纪,先后多次受到严管集训等处理。 虞某年龄小思想不稳定,改造易反复。民警与其难以进行有效沟通,他言语较少,个别教育谈话时大多时间都是低头不说话,不愿向民警打开心扉,说出自己的所思所想。每周的思想汇报简单笼统,没有自我反思和总结。 (三)心理行为表现 COPA—PI个性测试显示:急躁冲动、暴力倾向明显,报复心理和犯罪思维分值高。恶习深,较顽固,改造难度大。 (四)产生原因剖析 1.自身原因 虞某年龄较小,思想上完全不成熟甚至是幼稚,“三观”扭曲,法律观念极其淡薄。加之性格孤僻内向,很少与他犯交流,生活散漫,自以为是,以自我为中心,行为常表现偏执、暴躁。遇到矛盾觉得都是别人的错,习惯于使用简单粗暴的手段处理问题。劳动积极性不高,没有改造赎罪的意识。 2.家庭原因 虞某入监后,其家人因路途较远、忙于生计,来监探望较少,缺少家人的关心,亲情支持不足,虞某情绪低落,改造信心不足。 (五)教育矫治中可利用的资源 民警多方努力,与虞某父亲取得联系,得知虞某的父亲对其很关注,愿意配合民警帮教,亲情帮教是我们重点可利用的资源,为虞某提供改造动力。 虞某年轻,学习接受能力较强,可塑性也较好,可以加强对思想观念的引导及监规纪律的学习教育,促使其自觉做到学监规、守纪律。 监狱对虞某的成长经历,犯罪情况以及入监后的改造情况进行全面细致分析,重点关注其成长过程中受到的家庭和社会的影响、犯罪时的心理动机和犯罪后的心理变化、入监后认罪态度、自我认识和改造表现。监狱将其列为监狱级危险犯严格管控,成立顽危犯攻坚转化小组,专门针对虞某研究制定教育矫治转化方案,协调监狱相关职能部门支持协助,通过落实以政治改造为统领的五大改造,逐步消除虞某的危险性。 (六)预期矫治目标 1.近期目标是通过矫正教育和现实帮助,缓解虞某的精神压力,尽快建立长期、可以依靠的信任关系,降低行凶危险程度。 2.远期目标是帮助虞某重塑价值观念,树立改造信心,持续增强规范意识,消除生活陋习,促使其改造步入正轨。 (七)矫正方案实施 1.提高政治觉悟,重塑价值观念 步入新时代,强化对罪犯政治改造,突出政治改造统领地位,有助于增强罪犯民族认同感和自豪感,促进罪犯积极改造。民警紧跟当下时政要点,结合每日收看新闻类电视节目、每周学习日组织学习政治理论、每月组织升旗仪式、歌唱爱国主义歌曲等等,从虞某最关心的实际问题入手,帮助他分析犯罪的原因,解答他在法律政策方面的疑惑,避免一味地讲“大道理”,把解决世界观尤其是“五个认同”“五个树立”问题寓于解决实际问题之中。 通过浅显易懂的讲解、循序渐进的谆谆诱导,提高虞某思想觉悟,并不定期的对其进行个别谈话教育,讲解时政热点,引导他理解国家政策,使其从国家、人民等立场认识到犯罪的危害,反思根源,真正从思想上、认识上发生转变。虞某从思想偏激转变到对国家时事理解关注,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也从遇事愤愤不平的状态,转变为能够反思自己认识上的不足,慢慢接受了正确的价值观念,进而能约束自己的言行。 2.加强包夹监管,引导敬畏制度 一是加强包夹监管。严密监管虞某的行为规范,尤其是遵守监规监纪,安排两名责任感强,个人卫生习惯好的罪犯作为包夹,安排承担包夹任务的罪犯督促虞某遵守作息制度,搞好内务卫生,在虞某遇到困难时伸出援助之手,给耳目、信息员布置任务,确保及时发现虞某异常情况。 二是建立信任关系。在虞某思想出现波动时,理解并接受他的烦躁情绪,耐心倾听,给予安抚,拉近与虞某的心理距离,让他感受到民警的关心,合理帮助解决其改造中遇到的困难,从而消除虞某抵触心理,把民警当作知心人,愿意主动定期如实汇报思想。 三是加强日常管理。监区安排民警值带班时关注虞某思想情绪变化,作为巡查重点,用他犯及本人违纪受处罚的典型事例,帮助其分析利弊,及时纠正其违规违纪行为。 四是制定改造计划。对新减刑假释、计分考核等规定予以详细解读,帮助虞某分析改造现状,根据虞某的实际情况制定改造计划,引导他分段逐步实现改造目标,激发其自我激励的改造动力,虞某认识到改造好坏的关键在自己努力,渐渐点亮心中的明灯,使其逐渐接纳自己,有了重塑形象的想法并逐渐开始行为上的改变。 虞某之前处事以自我为中心,容易与他人起摩擦,通过以上措施,逐渐使其意识到了违纪就要受到惩罚,违纪对自己是否能够呈报减刑早日回家有影响,从而使其对法纪规章制度产生了敬畏,也使虞某体会到同犯的关心,懂得相互体谅对方,遇到问题冷静处理。 3.依托亲情教育,激发改造动力 一是充分肯定虞某的责任感,帮助其分析“混刑度日”想法的危害,首先是对不起父亲,父亲年纪大了,最放心不他,迫切希望自己早点刑满释放回家陪伴,继续这样做辜负了父亲的期望。其次是对不起关心他的民警,如若他继续无视监规纪律,我行我素,自己受到处罚时也连累了同犯,不利于同犯改造,扰乱监区正常的改造秩序,影响民警正常工作。 二是联合虞某父亲开展亲情帮教,针对虞某亲情缺失,在转化中,民警积极主动联系虞某的父亲,告知虞某改造进步的表现: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决心改正错误,重新做人,及对父亲的忏悔、思念。分析虞某的犯罪、现在的性格与他不幸的成长经历关系很大,希望家人多关心多鼓励,帮助虞某走出低谷,使他感受到亲情关爱,感受到家的温暖。虞某父亲多次来监会见,鼓励其认真改造,服从民警管理,虞某也积极地将自己的进步表现告诉父亲,定期给父亲打亲情电话,父子关系逐渐升温,激发了虞某改造动力。 这些措施使虞某逐渐扭转了“没有人关心”、“混刑度日”的错误思维,看到了改造的希望。 4.提升文化水平,培养健康情趣 因为家庭变故,虞某早早脱离父母的约束,义务教育都没能完整的学习,文化水平低,导致了其对知识的匮乏。民警引导虞某多学习文化知识,安排他参加监狱举办的各类文化学习班,让学历高、表现好的同犯教他读书、看报纸、写信,提升文化水平。他父亲鼓励其不断学习,会见时为其带来了自学书籍。虞某在学习中遇到不会的地方慢慢开始向民警请教,民警也及时帮助解答。休息时间安排同犯与他下棋、参与监区“一区一品”文化项目,鼓励他积极参加心理剧表演、手语操比赛、爱国主义歌曲合唱比赛等监狱集体教育活动,引导虞某形成健康的文化娱乐习惯。 同时关注虞某情绪健康,及时给予心理疏导,让他感受到尊重,感受到关怀,改造生活逐渐充实,情绪发生了变化,在这种深触内心的沟通下,虞某很快就敞开心扉,乐于与他犯交流,变得积极起来。 5.增长劳动技能,矫治不良习性 思想上的转变,无形地带动了行为的变化。民警根据虞某的转化进度适时调整方案,根据他年轻、学习能力强的优势,将其劳动岗位安排到技术性较强的工序上,鼓励他学好技术,成为一个自食其力、有价值、被认可的人。在虞某取得一定的劳动成绩后,及时在集体讲评时表扬,使他体会到劳动的成就感。根据劳动情况发放劳动报酬、绩效奖励等,鼓励其克服困难,逐步改变在社会上好逸恶劳、贪图享受的不良习性,感受到通过自己的踏实努力也能逐步获得改造成绩。

【教育改造成效】

通过教育转化,虞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能敞开心扉主动向民警汇报思想,服从民警管理。政治觉悟不断提高,三观逐步端正。逐渐展现出年轻人应有的正直和开朗,缝纫技能有了大的提升。喜欢借阅书籍,积极参与集体活动。对待他犯注重文明礼貌,和睦相处。已获得三个表扬奖励,被监狱撤销危险犯管理,成为带动他犯积极改造的好榜样。 罪犯在服刑改造中会产生形形色色的问题,这就要求民警要充分了解罪犯,掌握不同类型罪犯的犯罪思想根源,以及他们在改造进程中需要什么样的教育引导;在充分了解罪犯的基础上,综合运用计分考核、行政奖惩、分级处遇、物质奖励、社会帮教等多种手段,有针对性地制定教育转化措施。不仅是一般性的教育转化方法运用,更重要的是通过创新形式、丰富载体,用教育的力量,来唤醒罪犯的良知,培养自我约束的主动性,从而真正实现其由“要我改造”到“我要改造”的转变,使他们在今后的人生中能做出正确的判断和选择。 教育转化顽危犯是一项长期的、艰苦的、细致的工作,是正确与谬误、正义与邪恶、改造与反改造的没有硝烟的战争。需要基层教育矫治战线上的民警不断提高政治站位,按照“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做到政治过硬和本领高强,始终坚持以政治改造为统领,五大改造协同发力,不断提升教育改造质量,为加快推进监狱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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