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葛某某教育转化个案

作者:Administrator 发布时间: 2026-01-16 阅读量:3 评论数:0

案例内容

【罪犯基本情况】

葛某某,男,小学文化,重庆市巫山县人,2015年12月10日因犯故意杀人罪被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2016年6月14日投入渝都监狱改造。葛某某自入监后,性格孤僻,不愿与人沟通交流,长时间一人发呆出神沉默不语。

【罪犯教育改造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一、犯因分析 1.成长及犯罪经历 葛某某出生在重庆市巫山县一个贫困家庭,从小缺乏家庭关怀和社会教育。因家庭管束的缺失,长大后受不良社会风俗影响,沉迷于男女性爱的低级趣味不可自拔。葛某某1999年小学毕业后,只身到北京打工从事装修工作。2008年葛某某回到重庆市巫山县进行煤炭挖掘工作,在此期间,葛某某长期与有夫之妇李某保持不正当男女关系。2015年初,龚某租住李某的房屋。同年3月11日某时许,葛某某因怀疑龚与李有不正当男女关系,遂携带杀猪刀赶至李家,持刀砍破李卧室木质窗栏进入屋内,龚见状逃离李家,葛追赶龚,持刀朝龚头部、胸腹部等处砍刺30余刀致龚肝脏破裂失血性休克及颅脑损伤死亡。2015年12月10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决葛某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限制减刑。2016年5月12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复核核准。 2.现实改造表现 葛某某2016年6月入监后,能够踏实改造,积极劳动,但是在休息时,经常被民警发现精神恍惚,沉默寡言,神情呆滞。民警询问,葛某某自述没什么,就是想些事情,其余的就不愿意多说。同时民警了解到葛某某对其家属来狱接见表示明确的反对,甚至情绪很激动。 3.心理行为分析 COPA-PI显示:戒备、自卑思维得分较高,提示具有暴力倾向。 4.教转症结与难点 (1)认知因素:葛某某从小缺乏教育,受不良社会风气影响深重,人生观极度扭曲,将低级趣味作为自己的人生追求。 (2)心理因素:葛某某存在较强的偏执和戒备心理,不善交流,不愿意接受民警的教育帮助。 (3)家庭因素:葛某某犯罪后,对亲人有强烈的负疚感,不愿亲人接见,不打亲情电话(只打给自己的兄弟),亲情帮教的渠道不通畅。 二、教育转化过程 根据以上收集的信息进行综合研判后,监狱相关科室和监区联合成立教育转化小组,有序开展对葛某某的日常管理和教育转化工作。 1.细致分析,制定“四步走”教育计划。 第一步,建立信任关系,畅通沟通渠道;第二步,通过心理咨询对葛某某开展综合评估;第三步,通过民警言传身教、罪犯规劝、心理咨询等方式积极帮助葛某某培养健康向上的兴趣爱好,做好持续教育铺垫;第四步,帮助修复葛某某亲情帮教通道,获得亲情支持,促使其步入改造正轨。 2.分步实施,有序开展教育转化工作。 (1)积极建立互信关系。监狱根据葛某某现实状况,精心挑选民警对其开展针对性教育疏导,并对其无缝教育管控,全时段全空间全方位掌控其改造动态,杜绝出现真空区,力争让其对民警敞开心扉,逐步恢复其正常社交能力、应激管理功能等,提高服刑改造质量。 (2)积极开展心理干预,纠正错误认知。葛某某犯罪负疚感如此深重究竟根源在哪里?解决这一难点,是监狱能否按照既定的教转方案实施教育转化的关键。因此,监区带领葛某某到心理评估中心进行心理咨询,通过专业心理辅导,葛某某逐渐走出封闭的内心世界,向民警坦诚了心声。一直以来他都没从犯罪中走出来,认为给自己的父母造成了严重的伤害,不忍看到父母为此伤心,宁愿不要接见,不打亲情电话以此来逃避内心的负疚感。葛某某在接受有针对性的心理干预后,慢慢能够面对自己,面对事实,认识到逃避不是解决问题的方法,只有勇敢面对才能放下包袱,拥抱新生。 (3)真心帮教,纠正不良癖好。针对葛某某严重扭曲的低级趣味追求,监狱民警始终坚持不放弃、不抛弃的信念,从监狱领导到一般民警都耐心细致地对其开展教育,从身体健康、后果分析等多方面引导葛某某要学会发现人生的真善美,要学会培养高尚的健康的兴趣爱好以此为切入点与其进行真诚交流沟通。随着交流的不断深入,葛某某渐渐学会了看感兴趣的课外书籍、收看电视并对国内实事有了新的兴趣点。 (4)积极修复亲情通道,构建支持系统。葛某某入监后没与自己的父母进行联系,一直缺乏亲情支持,但他用积极劳动赚取的劳务费寄回给父母,以此来减轻自己的负疚感。监狱敏锐掌握这条关键信息后,通过各种渠道找到了葛某某父母的联系电话,并主动与其唯一联系的兄弟取得联系,告知葛某某现实改造表现,最终达成了帮扶共识。虽然目前葛某某仍然不愿与其父母通话、会见,但态度不再决绝,已有了松动的迹象,民警正全力对其发起“亲情攻势”,努力让其真正感受到亲人的关怀,慢慢找到改造的信心和动力。 三、预期矫治目标 1.短期目标:消除葛某某不信任思想,建立良好信任关系,养成健康向上的兴趣爱好,走上积极改造正轨。 2.长期目标:通过长期心理矫治和教育疏导,树立正确人生观价值观,树立法纪意识,顺利回归社会,步入人生正途。

【教育改造成效】

本案中,通过对葛某某不信任与戒备心理进行积极疏导教育,搭起信任桥梁,对错误认知进行咨询评估,消除了葛某某“逃避就是解决问题”的错误心理,并以此为切入点,用耐心、真心打开其封闭心理,与其建立良好信任关系,采取真心帮教、亲情感化及法律法规系统教育等手段,培养其健康向上的兴趣爱好,消除了监管安全隐患。目前,葛某某能真诚认罪悔罪,听管服教,积极参加监区劳动,逐步与周围的人也能正常相处,走上了遵规守纪、积极改造的正轨,为早日减刑出狱、自食其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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