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内容
【案情简介】
2018年X月,周先生来到公证处,称因其母亲张女士在位于厦门市海沧区某某路之间的路段摔倒受伤,为了将来处理相关纠纷,特申请对该路段路面的现场状况办理保全证据公证。 12月初的某个中午,周先生的母亲张女士在马路上跌了一跤,右手手腕处被摔骨折,老人用左手给儿子拨通了电话,儿子来到现场后直接将老人送至医院。“我妈的右手手腕骨折,除了骨折下巴上也全是伤,肿得挺老高的。”周先生说,当天送到医院后,老人就进行了手术,在手腕的位置植入钢板固定。就在最近,老人手术伤口刚刚拆线。“下周一就出院了,然后明年再来医院把钢板取出来。”老人说。 事后,在详细了解事情的经过后,老人和儿子说起了地不平的情况,老人儿子特意来到事发地查看,他发现,母亲跌倒的位置道路破碎、开裂,路面坑洼且覆盖有黄沙。“直到现在也没维修呢,如果这路面没有坑洼、破损,我妈也不可能跌倒。”周先生说,他认为铺设维护路面的单位有责任。“我去执法局找过了,并没有答复和解决我的问题。”周先生说,大约半个多月的治疗,老人已经在医院花费了4万多元的医药费,而且还不包括周先生为了陪护所产生的误工费。“等我妈出院了,我已经咨询了律师,可以先做公证,做现场的证据保全,然后向法院提起诉讼。”周先生说。 为便于今后出现不必要的纠纷或麻烦,我们需要公证去固定某些重要的瞬间、证明某些行为和事实。
【公证书格式】
公 证 书 (XX)XX证内字第XX号 申请人:周某某,男,XXXX年XX月XX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XXXX。 公证事项:保全证据 申请人周某某于XXXX年XX月XX日称因其母亲张某某在位于厦门市海沧区某某路之间的路段摔倒受伤,为了将来处理相关纠纷,特申请对该路段路面的现场状况办理保全证据公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公证程序规则》的规定,本公证处指派公证员与公证人员郭某某与申请人周某某于XXXX年XX月XX日共同来到厦门市海沧区某某路,现场门牌号标示为“XX”的楼房东侧和门牌号标示为“XX”的楼房西侧之间经周某某指认发现有道路一段(图4-图16),该路段邻近有施工场地一处。公证人员在周某某指认下发现该路段存在路面破碎、开裂现象并有多处可见坑洼,坑洼上覆盖有黄沙,随机扫除坑洼上的黄沙后周某某指认有水泥填补痕迹。申请人周某某并于该道路中段现场指认了位置一处并称该位置为其母亲张某某的摔倒位置(图12-图15),现场于周某某所指认的该位置发现有坑洼一处并覆盖有黄沙,扫除黄沙后周某某指认有水泥填补痕迹,并发现有压痕,该压痕仅发现于坑洼范围内未见有延伸。公证人员对现场状况进行了拍摄,现场拍摄取得照片20张,视频内容1段。 兹证明附于本公证书的照片打印件12页以及光盘一张中所包含的照片20张、视频内容1段为XXXX年XX月XX日在上述现场拍摄后打印或刻录所得,与当时现场实际状况相符,本公证处亦保存照片打印件12页及刻录有前述内容的光盘1张。 附:1.照片打印件12页; 2.光盘1张。 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厦门市公证处 公证员 二O一八年XX月XX日